和珅,姓钮祜禄氏,原名善保,字致斋,自号嘉乐堂、十笏园、绿野亭主人,满洲正红旗,清朝中期权臣、皇商。
和珅初为官时,精明强干,通过李侍尧案巩固自己的地位。随着权力的成长,他的私欲也日益膨胀,利用职务之便,结党营私,聚敛钱财,打击政敌。
和珅还亲自经营工商业,开设当铺七十五间,设大小银号三百多间,且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广东十三行有商业往来,凭借自己担任皇商的政治和经济特权积攒下了巨额财富。
嘉庆四年,嘉庆帝即下旨将和珅革职下狱。和珅所聚敛的财富,约值八亿两至十一亿两白银,所拥有的黄金和白银加上其他古玩、珍宝,超过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财政收入的总和。
嘉庆四年(1799年),清仁宗下旨将和珅革职下狱。乾隆帝死后十五天,清仁宗赐和珅自尽,时年四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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