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清朝末年废除,持续了一千两百多年。
一般认为,科举制度创立于隋朝,隋炀帝在位时期。进士科的出现被视作科举制度起源的标志。607年,隋炀帝定十科举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即为进士科。
隋朝的选官方法沿袭了沿袭了汉代的科察举办法,隋文帝时期,诸州举贡士人按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分别荐进;隋炀帝时期,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
科举制度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家大族的垄断,在当时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