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是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一段时间。禁渔期设置的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和繁殖,保证鱼类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各国普遍都会根据本国国情规定禁渔期,以保护本国的鱼类资源。我国的渔业法规也明确规定了这项制度。
在中国,禁渔期通常会对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其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渔业水域,规定一定时间内禁止捕捞,禁渔期和禁渔区的作用很相似,而且两者往往同时使用,也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对划定水域禁止捕捞。比如中国政府对吕泗渔场规定,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止捕捞大黄鱼和小黄鱼的禁渔期;中国沿海近岸幼鱼出现高峰季节对定置张网实行不得少于两个月的禁渔期等。如有违反禁渔期规定的,应受到处罚。
实施禁渔期是增殖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幼鱼是生长阶段禁止捕捞有利于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增加我国渔业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