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性恶论”是其最主要的思想主张之一;荀子的天人论,是荀子思想中最具积极进步意义的思想之一,主张“天行有常”、“人可制天命而用之”。
这思想主要反映在《荀子·性恶》篇中,荀子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里表达了两个意思:其一,人性本为恶;其二,通过后天的教化,人可以为善。荀子认为,人世间的吉凶祸福是由人自己掌握和调控的,而不是由“天”来左右和预兆的。正所谓天有天道、人有人道,人要做的就是明天人之分,应天以治。
隆礼重法、人而能群、分等级而治是荀子的又一重要思想主张。其中,“隆礼”最为突出。荀子是主张隆礼的,而且主张国家应分等级而治,尊君重法。荀子认为人之性恶需要用礼义法度来加以制约,这在《荀子》的《礼论》、《王制》、《强国》、《天论》、《非相》、《君道》等篇中皆有论述。
此外,荀子在政治上主张要使国家强盛,必须行“胜人之道”;在人生观上主张积极有为与正义原则;在修养观上主张修身为本,强调“学”,提倡“思”,重视“行”;在教育观上主张“以善先人者谓之教”、“尊师重教”、“君师合一”,也有十分进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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