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放鞭炮的历史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这说明,在古代燃放爆竹有驱瘟避邪的作用,这与当时的封建迷信有一定关系,古人相信爆竹燃放时劈里啪啦的声音能够恐吓恶鬼牛头马面,让他们不敢出来作祟。
在火药还没被发明出来的时候,古人会用火烧竹子,这也就是“爆竹”这个名称的来历,本意是焚竹而爆。在很多诗人的笔下就有关于爆竹的记载:唐朝诗人张说在《岳州守岁》里写道:“桃枝堪辟恶,竹爆好惊眠。”描写的就是竹子燃放爆炸时的威力。爆竹也叫“爆仗”、“炮仗”,唐代时写作“爆竿”,南方各地又称之为“纸炮”、“响炮”。如果把许多单个的爆竹联结成串,则叫作“鞭炮”、“响鞭”、“鞭”。
火药发明之后,人们就不再燃烧竹子了,而改用硝石、硫磺和木炭混在一起,放在竹筒中燃放,这些物质产生的化学法应会发出巨大的爆炸,这就是装硝爆竹的最早雏形。火烧竹子的老办法也就慢慢被取代。到了宋代,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