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氏之子》是战国时期思想家列子所写的文言文,原文如下:
齐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如响。鲍氏之子年十二,预于次,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大小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囋肤,虎狼食肉,非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
文中讲述了齐国一位姓田的举办宴席,很多人向他敬献鱼和大雁,田氏感叹道这是老天对人民很厚道,给了他们这么多东西。其余人纷纷附和,只有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姓鲍的小孩子敢于说出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天地万物与人类共存,这些鱼和大雁也并非为了人吃而存在,种族并无贵贱之分,难道蚊虫叮咬人也是上天为了蚊虫而孕育出人的吗?
列子写出这则故事是为了批判认为万物由上天制造出来的唯心主义,他赞扬的是鲍氏之子的唯物论思想,并启示世人要不畏权贵、不阿谀奉承、敢于表达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