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简单来说,就是男方入赘到女方家里。俗称,上门女婿。
赘婿的发展历史悠久。
男方一旦入赘,往往会因为无力谋生,连姓氏也要跟随女家。这在古代是非常屈辱的事情。大多数男人不是被逼无奈是不会选择当上门女婿这条路的。入了门,赘婿们更是会被妻家所轻视,少不了要低声下气夹起尾巴做人。
赘婿不但在民间被歧视,连官府都把他们看成是下等人。
秦汉两朝,有七种人不受法律保护:“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
赘婿排在有罪的官员,亡命之徒之后,属于第三种不待见的人,在需要拉壮丁的时候,赘婿往往是最先被征发的一类人。招了赘婿的人家为了不让自家儿子上战场做苦力,就会把招来的女婿推出去顶人头。
到了军队里,赘婿们的待遇不但没法跟兵卒比,连普通的民夫都不如,只比死囚犯好一点点。最苦的事情他们去干,最差的伙食他们去吃,最危险的任务他们去执行。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能招上门女婿的人家都有点钱,再花钱招一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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