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李显,又名哲,唐朝第四代皇帝,是唐高宗李治的第七子,武则天所生四子之第三子。李显前后两次当政,共在位五年半,景龙四年六月壬午日(710年7月3日)逝世,终年55岁,谥号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庙号中宗,葬于定陵。
李显于683年至684年、705年至710年两度在位。章怀太子李贤被废后,李显被立为皇太子。弘道元年(683年)即皇帝位,武后临朝称制。光宅元年(684年),被废为庐陵王先后迁于均州、房州等地。圣历二年(699年)召还洛阳复立为皇太子。神龙元年(705年)复位。
【为政举措】
1、政治
1)复辟唐朝
长安四年(704年)十二月,81岁的武则天因病避居迎仙宫。张柬之和桓彦范、敬晖等大臣决定乘机诛杀张易之,逼病重的武则天让位,复辟唐朝,此举得到当时太子李显的赞同。
2)交结武氏
重新为太子后,通过与武氏联姻来稳固自己的地位。
3)重用韦氏
即位后,明确韦氏皇后身份,不吸取前人教训,允许韦氏参预朝政。
2、外交
1)景龙二年(708年)唐朝张仁愿在漠南突厥之地建立三受降城体系,三受降城体系是唐朝建立的进攻型军事重镇体系。
2)景龙三年(709年),唐中宗把养女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尺带朱丹为妻,与吐蕃的关系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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