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为覃怀地,属冀州。
商为鄂侯国,属畿内。
西周为邘国地,又为雍国之西境。
春秋为周地、郑地,后又为晋之野王邑。
战国为魏地,后又属韩国,再后为卫国。秦为河内郡所辖的野王邑。
汉置野王县,后析为武德、波二县,晋废,恢复野王县,郡治由怀移至此县。
隋改为河内县,因在黄河北,唐析为太行、忠义、紫陵三县,旋复合为河内县,为怀州治所。
宋析置武德县,不久复并入河内县,属河北西路怀州。
金为南怀州治。
元属怀孟路,后改为怀庆路。
明属怀庆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存县,改为沁阳县,因在沁河之北,故名。先后属河南省豫北道、河北道及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建国后,改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86年改属焦作市。 1989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沁阳县,设立沁阳市。沁阳市直属于河南省,由焦作市代管。
2005年,沁阳市乡镇区划调整:撤销王占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王曲乡管辖,王曲乡政府驻地为中王占村;撤销木楼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王召乡管辖,王召乡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撤销葛村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柏乡镇管辖,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辖区面积83.2平方千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