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指的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也叫做祖居地、原籍。籍贯按照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等级,填写至县级行政区划。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弃婴等籍贯不详的,登记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登记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籍贯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贯。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