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89号)和《中共石阡县委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石阡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党发〔2010〕22号),设立石阡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石阡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档案和地方志编纂工作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66.2万人民币
石阡县档案局介绍?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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