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
人民勤恳耕山,善于
渔猎,并在冬春季节“赶杖”(围猎)。主食
包谷、
稻米,土家族
地区最普及的
风味食品是
糯米粑粑、米炕
腊肉和唐馓。在
服饰方面,女装为
短衣
大袖,
右衽开襟,滚镶2~3层花边,原着8幅罗裙,后改为镶边筒裤;男装为对襟短衫,头缠2~3米长的青丝帕。很多
地方土家族的服饰与汉族差不多。只有在隆重集会和
节日,或偏僻
山村,能见到土家族
传统服饰。在住宅建筑方面,
土家
山乡的
吊脚楼最为有
特色。这是一种干栏式结构,
楼下喂养
牲畜或堆放杂物,楼上作姑娘们的闺房,是织布、绣花、
绩麻、做鞋之所。这种设计,既克服了
山区
地势不平的限制,又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空间;既通风,又防潮;既安全,又卫生。讲究的人家,楼梯转阁
而上,
屋脊和
檐口全用石灰粉饰,栏杆
雕花,花格窗上嵌着玻璃,工艺精细,刷上朱红油漆,美观大方。 在节庆方面,以过四月八、
六月六、七月半和
土家年为主要节日。最隆重的是过土家年,俗称过“赶年”,即赶在汉族过年的前一天进行,
大年为
腊月二十九,
小年为腊月二十八。 土家族的婚姻是
一夫一妻制。
古代曾流行姑家女儿嫁舅家的
交错从表优先婚姻。还有兄亡弟收嫂、弟亡兄纳弟媳的
收继婚。男女原多对歌相爱结婚。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婚姻逐步受到财产的限制和父母的约束,直至
新中国成立前,盛行封建
买卖婚姻。现在,土家族男女青年可以自由恋爱结成伴侣。土家族结婚盛行姑娘哭嫁。女孩一般长到十一二岁时,就要开始学哭嫁。在土家族
传统观念中,
人们把是否会哭嫁,作为衡量一个姑娘德才高低的标准。因此,不善于哭的姑娘是要被人
瞧不起的。土家姑娘的哭嫁,各地
不尽相同。一般是择定婚期后就开始哭嫁,婚期越近,声音越大,以至器到嗓子沙哑、口干舌燥、双眼红肿,一直哭到男家来迎亲,将她抬
上花轿来到
男方家里为止。这长达几天、甚至一个月的哭泣,的确非同一般。 互相帮助是土家族的优良传统,“一家有事,全体帮忙”。在开荒和
薅草时喜欢敲锣打鼓助兴。土家族人会编歌,爱唱歌,土家族地区素有“歌的海洋”的美称。 苗族风俗
家庭 苗族普遍实行以
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制。
家庭成员以两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极少。多数是儿子结婚以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一起生活。
在家庭中,男性家长有较大权力,女性家长其次,成年子女有“参议”权。家庭财产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分居时,除留一份给父母作“养老田”外,其余由儿子继承。兄弟多的实行平均分配。没有长子(或幼子)继承制。有些地方前妻长子可多分点,但没有形成制度。女子没有继承权。有的地方,如黔东南地区的部份苗族中,对未出嫁姑娘也分给小部份田产,供其作生活开支,叫“姑娘田”,由其同住父母或兄弟掌管,但姑娘出嫁后,便无权享受,也有的要到姑娘
死后才收回。赘婿有
财产继承权。
寡妇若不另嫁,也可继承亡夫家产,如果转房,则由原夫儿子继承。
苗族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
关系,一般比较亲密,仅有程度轻微的
亲疏之分。他们组成一个家族,守望相助,贫困相扶持。在家族
同辈成员中,不分直系旁系,不计亲疏
远近,皆以
兄弟姐妹相称。对与
父辈者,均以
叔伯父母
称呼。对与
祖父同辈的人,均以祖父或
祖母称呼。对祖父以上的辈份,概以老祖父、老祖母呼之。对
下辈,一般是直呼其名。
苗族很讲究家教
家规。对父母要孝敬,对兄弟姐妹要友爱,尊重
长辈,爱护
晚辈,是
传统美德。叔嫂之间不可越伦。长辈不能对儿媳、孙媳开玩笑。晚辈不能在长辈前面戏耍轻浮。
苗族家族内部聚合力很强。在
日常生活中,互相间比较关心。若某家有重大困难,则举族相助;有贫困无衣者,全族极力扶持。相互相若发生纷争,小事则批评劝解,大事则由族中有威望者召集
族人公议处断。家族中,团结对外的
观念也很强。
苗族家族过去都有自己的
姓氏,即
苗姓。它
起源于古代
氏族,一般称为某某支或某某分支。有的支以其
首领名字命名,有的支以
地名、
动物名命名。为了便于追叙
族谱,个人取名时多采用
父子连名制,按连名
顺序上溯,就可追溯到本家族的起源。父子
连名是子名
在前,
父名在后,也有个别加连祖父名,如父名保,子名岩,即取名岩保。如祖父名里,连起来就成了岩
保里。这是一般直系血统成年人的正式取名法,小儿取小名不在此列。安顺地区取名很隆重,要到藏有
神鼓的人家举行
仪式,并办招待,于席间取名。
紫云地区取名要办盛大
宴席,用很多
四方高桌相连,从
堂屋一直摆到
屋外院子,本家族坐一边,岳父家族坐
另一边。边吃边议。取名以
吉祥为利,但不能与双方家长长辈
之名雷同。
土家族苗族有什么特别的风俗习惯?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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