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有节、牛娘戏、抢花炮、上灯节
特别是牛娘戏很有意思
岑溪民风典故:
据《筋竹镇志》、《岑溪县志》、《岑溪风俗》载,明朝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两广瑶乱,祸及岑溪罗定。时有广东南海人区昌任岑溪典史。叛乱瑶民攻破岑溪县城,区昌只身逃命,赤脚前往藤县五屯请狼兵入岑救急。狼总覃材镇领兵入岑平叛,伴民耕种。覃将军和瑶王之女莫一娘娘,从仇敌化为夫妻,成为千古传奇。覃将军在壮族的周一娘娘,瑶族的莫一娘娘的支持下,岑溪出现太平,瑶壮汉民族和好通婚。各姓族的汉人,壮人,不断进入岑溪。覃材镇将军和周莫二位灵娘身故后,岑溪城镇村寨,各姓族联合建庙纪念。改革开放之后,部分民间习俗恢复。岑溪市区、筋竹、大业、诚谏、归义、水汶等地尊覃官敬灵娘的庙宇香火不断。每年九九重阳节,两广香客云集广西岑溪市筋竹覃官山举办习俗活动。景点地址:筋竹镇往东国道3公里,至沙糖桔山庄公路2公里。
岑溪人风俗习惯——正月初十上灯节——请亲朋戚友饮酒
每年正月初十至十六日(十五元宵节过后),是岑溪市特有的上灯节(糯垌镇有部份村,安平镇,是正月初九日)即,凡是上年度生育男孩的家庭(如果是当年农历新年生的男孩子,则要明年再上灯,或称为上老灯),东家到集市上买一盏灯(有人舍得花钱买较精致五彩灯(价格一般在100多元);有人则随便买一盏竹篾纸扎的普通灯(价格一般在50元以下),邀请亲朋戚友,或街坊邻居(一般是每户一人,可带小孩)前来饮酒,以祝福孩子健康成长。请灯酒,城市的,多在酒店举行;乡村的,大多在家中举行。如初十当天来不及喝酒的,在正月十六晚补请饮酒。这晚喝酒过后,称为落灯,请饮酒程序即告结束。这显然是重男轻女的社会现象。可是,从古至今,已成为岑溪人的风俗习惯。如,南渡街陈姓家庭,去年(戌子年)其儿子一胎生育双孖仔,今年(己丑年)上灯时,还特邀笔者为其撰写双胞胎上灯诗联呢!
诗曰:
华灯初照惠良家,孙子孪生兄弟乖。
亲朋戚友同喜庆,薄酒一杯乐开怀。
联曰:
横批;孖灯喜庆
福惠陈家,喜今朝府上孪灯同耀彩;
禄临良府,欣吉日家中薄酒共欢颜。
花蕊芬芳香府第;
灯光普照亮厅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