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部
源流
“律分五部”是关于部派早期分化的古老说法,义净去印度时已然无闻,大众部的此项记载见于法显《摩诃僧祇律私记》,上座部中最早与大众部分裂的是法藏部:
传统上对于大众部的起源还有多种说法:
根据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记载,说一切有部(自称上座部诸部根源)与大众部根本分裂的原因在于大众部的创始人大天,他提出对阿罗汉余习和证道机缘的五种说法(大天五事),因此造成分裂。《异部宗轮论》记载此次根本分裂发生在孔雀帝国阿育王时代,此后百年又有同名“大天”提出同样“五事”,在印度南部创立制多部。
南传佛教《岛史》记载,部派分立,开始于佛陀灭度后百年。因为对戒律的看法有分歧,耶舍比丘会集七百上座比丘,在毘舍离集结戒律(七百集结),论定了十事非法。在此之后,毘舍离的跋耆族比丘集合一万人,自行集结,称为大结集。此后,遵守七百集结戒律的僧团,称为上座部,而遵守毘舍离比丘万人集结戒律的僧团,则称大众部。
北传佛教《舍利弗问经》记载,大迦叶所结集的律藏就是大众律,在巽伽王朝灭法后,佛教复兴时,有上座比丘增广戒律而造成了分裂。《舍利弗问经》提及了文殊师利,因为称赞大众部,有人认为其属于大众部经典,此经收录了与《异部宗轮论》类似的后续分裂部派,以及与《大比丘三千威仪》相同的五部特色与服色记载。
《大唐西域记》记载了关于大众部结集的传说,无法参与第一次结集的大众,在距第一次结集地点二十余里处发起了数百千人大结集,因参与者广泛而称大众部结集。《三论玄义》记载婆师波在第一次结集的界外发起了大众部万人大结集,称为界外结集。
历史
在“律分五部”说法中,说一切有部是在分别说部三部之后分裂出的部派,此前的法藏部、化地部和饮光部都因某位上座长老与僧伽大众不合而分裂,此长老及其弟子形成的新僧伽以这位长老的名字来称呼。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最早提出“上座部”这个概念,并记载自身因大天五事而与大众部发生了根本分裂,后人因而认为说一切有部是最早与大众部并列的根本部派。
赤铜鍱部《善见律毘婆沙》记载在佛灭二百余年后,阿育王时代,在华氏城僧团中有一位名望极高的大天比丘。阿育王长子摩哂陀以帝须为和尚而出家,以大天为阿阇梨受十戒,以末田底迦为阿阇梨而受具足戒,因帝须是其和尚,摩哂陀传承了他的法统。因佛教僧伽不与外道一起和合诵戒,华氏城皇家寺院七年未举行布萨,故阿育王请回帝须,在阿育王遣散外道之后,帝须主持了第三次结集,这次结集标志着佛教与其他沙门教派间的彻底分离。第三次结集后僧大天至南印度迈索尔传播佛教。
赤铜鍱部《论事》记载了大天五事的五事,但未提及大天这个人物,《论事》的觉音注释称其多为案达罗派的观点。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还记载大众部曾借摩揭陀国国王的力量攻击说一切有部,又有传说此王就是阿育王,这个说法写入了的《异部宗轮论》。
印度西方僧团与东方僧团发生的根本分裂,根据南传佛教《岛史》记载是不服第二次结集结论者的“大结集”所导致的。但因为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也记载了第二次集结的有关内容,显示大众部同样接受第二次集结的决议,因此时间应是在第二次集结之后。《岛史》称大众部是由第二次结集所批判的毘舍离僧团演变而来因而其发源地在毘舍离。就《阿育王传》所记载的巽伽王朝灭法残酷程度而言,位于摩揭陀国核心范围内的毘舍离当时的佛教传承不会幸存。
现代学者综合南北传资料认为,根本分裂是因为戒律问题而引起;在阿育王时,上座部已分化出末田底迦所属的先上座部与帝须所属的分别说部,大众部也开始分化出大天所属的制多部等,因此现代学者多数支持,根本分裂时间应早于阿育王在位时。
大众律
大众部《摩诃僧祇律》,法显《摩诃僧祇律私记》记载为自舍卫城祇园精舍传出,《高僧法显传》又称其是佛在世时大众所行之律,而《出三藏记集》引述的“律后记”称其为自五部律中的《婆麤富罗律》改名而成。
小小戒问题
在诸部律藏中对于第一次结集时阿难传达佛陀遗教“小小戒可舍”这个重大事件,有三种版本:
佛陀在涅槃前已经允许僧众舍弃小小戒,阿难是传达既成事实;
佛陀让阿难传达遗命“小小戒可舍”,并将这个权力赋予僧伽在一致同意下执行;
佛陀让阿难在其涅槃前请求为僧众舍弃小小戒,而阿难没有提出请求,因而小小戒未舍,并把此事作为阿难需要悔过的事项之一。
所有现存律藏对待戒律的原则都是不舍小小戒,《摩诃僧祇律》绝非例外。
四大教与五净法
《摩诃僧祇律》记载在第一次结集和第二次结集中结集律藏前,都事先明确了结集原则并征得与会众人认同,要对诸比丘住处所作制限、国土法、某持戒比丘所行法和某长老比丘所行法这四者依四大教进行取舍,并且不得行本俗法,合称五净法:一制限净、二方法净、三戒行净、四长老净、五风俗净。上座部诸律记载中,第二次结集前毘舍离僧团所行十事,是在戒律上的十种开许,认可者称为“十净”,但反过来说,净法就是开许,则并不成立。净法有“开”有“遮”,相比上座部对待戒律的态度而言大众律要更加灵活,但绝非有人误读的那样一味开许。
求乞金钱诤论
在所有律藏中,都明确规定僧侣自身不可受蓄金钱,并规定由净人来处理涉及金钱的事宜,在波罗提木叉中,规定比丘不得“捉取”金银,但并没有规定不得“求乞”金银。
上座部诸律记载
在诸上座部律藏记载中,因对能否求乞金钱的问题争议巨大,第二次结集前举行了灭诤羯磨。部分比丘引用《杂阿含经·摩尼珠髻聚落主经》的记载,主张需要什么就求乞什么,无条件的不得求乞金钱,如《十诵律·七百比丘集灭品》:
但是另一部分比丘所持此经的文句与之有所差异,认为可以为建造房屋购置建材而求乞金钱,如《四分律·七百集法毘尼》记载:
由于第二次结集起因为毘舍离僧团为衣食等而求乞金钱,与之相比房屋不是比丘自身独自受用的,所以限制了不为自身而求乞也是对毘舍离僧团行为的否定。
大众律记载
大众律记载第二次结集由优波离亲传弟子陀娑婆罗主诵,七百大众合诵。在确定第二次结集是在佛灭百年后举行的前提下,有人怀疑陀娑婆罗主诵律藏的可能性。大众律没有宣称第二次结集是佛灭一百年后才举行的,只记载其发生时间在阿难入灭之后。
大众部律藏记载第二次结集只因“求乞金钱”一事。大众律未记载诤论具体内容,只简单的记载大众合诵律藏,重申了无条件的不得求乞金钱,并强调了诸长老应当随顺受学,《摩诃僧祇律·杂诵跋渠法·七百集法藏》:
就文献记载而言,后世没有如毘舍离僧团在第二次结集前做过的那样,认为可以为衣食等而求乞金钱的部派戒律传统,当然严格规定的戒律是否被严格的执行则需另当别论。对是否无条件的不得求乞金钱的根本分歧,导致了第二次结集后的第一次上座部与大众部的分裂,结合上“律分五部”说法,就是法藏上座及其弟子与僧伽大众的分裂。
第二集法藏
尽管现存五部律藏内容不尽相同,但均源自第二次结集所再次诵出的律藏,至于法藏,同为优波离法统的《善见律毘婆沙·跋阇子品第二集法藏》记载了第二次结集法藏:
赤铜鍱部《善见律毘婆沙》记载中未提及跋阇子比丘对第二次结集结论和诵出的经律有异议,而第三次结集前僧伽不合是混入的“外道”引起的,而在此前后佛陀弟子本身是一味和合的。南传佛教《岛史》转载并加工了律藏注释的有关记载,称跋阇子比丘反对第二次结集结论并举行了自己的“大结集”,并称佛灭二百多年后的第三次结集前就分裂成了十八部或二十余部,这些对几百年前历史事件的新说法的更确切来源不明。
宗义
大众部是释迦牟尼佛涅槃百年第二次结集之后,根本分裂所形成的两大根本部派之一。据《异部宗轮论》、《异部宗轮论述记》等记载,大众部主张:佛陀是离情绝欲、威力无边、寿量无穷的。佛陀的言论都是正法教理,应该全盘接受。现在实有,过去、未来没有实体。无为法有九种:虚空无为(指无边无际、永不变易、无任何质碍而能容纳一切的空间)、择灭无为(通过智慧的简择断灭烦恼后所证得的道果)、非择灭无为(非由正智简择力,由缘缺不生等而显示的寂灭),空无边处无为、识无边处无为、无所有处无为、非想非非想处无为,缘起支性无为、圣道支性无为。心性本净,无始以来为烦恼等污染,修习佛法可去染返净。
本宗同义
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记载了大众部的宗义:
《异部宗轮论》记载的大众部本宗同义:
末宗异义
《异部宗轮论》记载的大众部末宗异义:
大众部末派提出的根本识,成为唯识学派阿赖耶识学说的前身之一。
存世经典
大众部的经典,大部分都没有流传到后世。现存的经典有:
汉传《摩诃僧祇律》来自于大众部。
混合梵语本《大事》源自说出世部。
混合梵语本大众部戒经。
部派表
大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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