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蒲福
生平
亨利·蒲福是冈特的约翰和他情妇凯瑟琳·斯温福德的四个私生子中的第二个。蒲福于约1375年在法国英语领域的安茹出生。他在教会中接受教育。当他父母于1396年初结婚后,亨利、他的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被教皇博尼法斯九世宣布为合法继承人,并于1397年2月9日通过国会法案正式合法化,但他们被禁止继承王位。这个附带条件以拉丁文写成(excepta regali dignitate),意思为“除了王室的高位”,怀疑是由他们同父异母的兄弟亨利四世加上的。1398年2月27日,他被任命为林肯主教,并于1398年7月14日被授予圣职。当他同父异母的兄弟罢免理查并夺得王位成为亨利四世,他在1403年成为了主教及英格兰大法官。当他在1404年11月19日被任命为温彻斯特主教后,他辞去这些职务。
在1411至1413年间,因为倾向支持自己的侄儿,威尔士亲王对抗国王,蒲福政治上失宠,但当国王亨利四世死去及威尔士亲王成为亨利五世后,他在1413年委任他叔叔再次为大法官。但是,蒲福1417年辞职。教皇马丁五世给蒲福枢机主教一职,但国王亨利五世不容许蒲福接受。亨利五世在通过娶法兰西国王查理六世的女儿来使自己成为法国的继承人后不久在1422年死去,他们的婴孩成为亨利六世。蒲福主教和小孩国王的其他叔叔成立了英格兰摄政政府,由1422年到1437年,蒲福并在1424年再次成为大法官,但因为和国王其他叔叔的争执,在1426年再度被迫辞职。
女儿
当亨利·蒲福为林肯的主教时,据说他与爱丽丝·费茨兰(Alice FitzAlan)(1378-1415)有染,爱丽丝·费茨兰是理查德·菲茨阿兰(Richard FitzAlan)和伊丽莎白·德·博汉(Elizabeth de Bohun)的女儿,约翰·查尔顿,第4代男爵(John Charleton)的遗孀。 亨利·蒲福的一个私生女于1402年出生,简·博福特,有人把她叫丽丝的女儿。简和她的丈夫爱德华·斯特拉德林爵士都在博福特红衣主教的遗嘱中被提名。他们的婚姻在1423年左右把爱德华爵士带入了他精明而自信的岳父的政治轨道,他可能在1423年12月被任命为南威尔士的张伯伦,这个职位他一直担任到143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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