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镇周的为官之道,六亲不认,公私分明
《资治通鉴·唐纪·张镇周治舒州》记载: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春季,张镇周出任舒州都督。舒州是张镇周的故乡。他来到舒州后,便马上买了酒菜,招待亲朋故友,并将金银绸缎分赠给大家。随后,张镇周流着泪对他们说:“今天我张镇周还能够与亲朋好友一起畅饮,明天以后我就是舒州都督,要治理百姓了。礼法上下相隔,我不能再同你们交往了。”张镇周的意思很明确,公私是要分明的,若亲朋故友犯法,自己将秉公办理,绝不会徇私情。他提前给亲友敲敲警钟,让大家自觉地安分守己。自此以后,张镇周管理的舒州境内果然一守初衷,风气肃然。后人以十六字将这一事件概而括之:“镇周宴客,赠帛泪流。官民礼隔,不得交游。”
张镇周之所以成为千载楷模,就是因为他做人为官通透明亮,情理有别、公私分明。尤其是在本地做官,必将面对乡亲邻里、叔伯堂宗,面对扯不断叙不完的宗族关系。张镇周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他可以将朝廷赏赐给他的财富毫不吝啬地赠送给亲朋好友,却把国法看得高于一切,重法理、忠职守,决不允许亲情冲击法理。张镇周用智慧疏通了情与法的关系。先尽亲情,后执国法,将二者分得清清爽爽,让走后门的人断了念头,也让钻空子、抓把柄的人无机可乘。
值得深思的是,中国古代人们都崇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却有不少官员发出“做官难,做清官尤难”的慨叹。要做一个清官,除了自己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恐怕最难做到的就是应付那些亲朋故交。如果“六亲不认”,则可能面临冷嘲热讽,什么“恩将仇报”啦,什么“一阔脸就变”啦,什么“翻脸不认人”啦。这些亲朋好友中,有的是长辈,有的是师长,有的是昔日的同窗。他们中间有的闯了“红灯”、违犯了法纪,有的打招呼、递条子。面对公与私、法与情的选择题,作出怎样的判断对官员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考验。
张镇周治理舒州的做法,给世人树立了榜样。廉政勤政,乃为官之本;善守其本,则无往不胜。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只要公字当头,就能坚守自己的思想阵地,使其不染尘,保持头脑清醒,不拿原则换人情。应该清楚的是,真正深得民心的,不是官职的大小,而是以上率下的自律意识和严明纪律的人格魅力。(陈聚涛 李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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