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Sonata)是一种器乐曲体裁,产生于16世纪并延续至今,指用钢琴演奏或者其他乐器演奏并有钢琴伴奏的器乐曲,只为一到两件乐器而作,一般包含多个乐章。
16世纪奏鸣曲泛指任何不用声乐的器乐作品,至巴洛克时期发展为由不同速度和织体的几个部分组成的器乐曲。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可分为两类:室内奏鸣曲,主要在家庭中演出,音乐为主调,且与民间音乐密切联系,常用舞曲;教堂奏鸣曲,风格更庄重,采用慢-快-慢-快结构。该时期奏鸣曲以三行谱记录,也称“三重奏鸣曲”。同时期意大利博洛尼亚乐派还发展出了独奏奏鸣曲和无伴奏奏鸣曲的形式。
古典主义时期多为快-慢-快的三乐章,第一乐章使用海顿确立的奏鸣曲式创作。贝多芬将其发展为快-慢-舞曲-快的四乐章,并在18世纪后期逐步成为固定格式。之后的奏鸣曲延续着古典时期的四乐章形式,但结构和乐曲时长等方面均有所拓展。20世纪部分作曲家创作了乐队演奏的奏鸣曲,例如马修的《管弦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