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汉朝出现之选举官员的科目,开始于汉武帝时期,至宋神宗时期废除。被推举者须明习经学,故以“明经”为名。龚遂、翟方进等皆以明经入仕。
明经由郡国或公卿推举,被举出后须通过射策以确定等第而得官,如:西汉时期的召信臣、王嘉等,皆是因射策中甲科而为郎官。汉代设置这一科,为儒生进入仕途提供了渠道。
明代以后,士大夫雅称贡生为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