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前179年-前122年),西汉沛郡丰(今江苏省丰县)人,刘邦之孙,刘长之子,淮南王,都寿春。招门客一同撰写《鸿烈》(后世称《淮南子》)。《汉书》记载,汉武帝时刘安因被告谋反而畏罪自杀。
但是人民相信,刘安是炼丹“得道成仙”,而且他没服完的仙丹被家里的鸡跟狗吃了,造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受到民间信仰。至今豆腐店、道教人士还奉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