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1602年12月16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又字道邻,南明谥忠烈,一谥忠靖。乾隆时改谥忠正。河南开封府祥符县人(今河南开封市),祖籍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师承左光斗,义子史德威。明末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
史可法由进士出身,早年在南直隶参加镇压民变。崇祯末年,担任南京兵部尚书。南明弘光帝登基后,史可法任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督师江北,节制四镇。弘光元年,史可法在扬州抗清被俘,不屈而死。惟其家书披露心情,亦得知其城破前因朝中党争方寸已乱。史可法死时,遗体无获,所以当时有史可法未死的说法,各地抗清的军人,都化名史可法起义,使清朝深为忌惮。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现江苏省扬州市设有史可法纪念馆及其衣冠冢,扬州知府任民育同祀。今有守扬州诸将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