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河辉
2021-07-14
1、成立谱局或家谱编纂委员会;确立编委会会成员;确定修谱时间。
2、筹集修谱经费:一般为摊派和劝捐两种方式;也可以某家独立出资。
3、收集修谱资料阶段:
(1)参照旧谱(老谱);
(2)日常积累和向族人征集,针对老谱、长者、知情人、旧照片、文字资料、影音资料、实地拜访、考察等;
(3)发放情况登记表;让各知情的家庭成员根据记忆、查证填写后,集中汇总、归纳。
(4)参照正史、地方志、文集、碑刻、相关的契据文约、族人遗墨等。
4、历代祖先资料:
先辈的名、讳及生、卒、婚、葬之记录为主,相关传记资料为辅。
5、现代家族成员资料:
个人生平档案,并以教育、事业、婚配、交友、旅行、荣誉、专长等资料为优先考量。
6、各类与家族史料有关的资料:
旧谱、户籍资料、堂号匾额、祖庙祖坟、老照片、证件、奖状、不动产名录、传家宝物、简报、著作、账册、命书、病症、书信等。
7、家谱编纂委员会:拟定修谱凡例,张榜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