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栽培姜,从湖北江陵战国墓葬和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葬(西汉初期)中发现完整的出土姜块,表明从战国时代已用姜作为陪葬品。
西汉司马迁著《史记·货殖传》(公元前1世纪前期)有“千畦姜韭,其人与千户侯等”、“江南出姜桂”、“蜀亦沃野,地饶姜”等记载,表明姜当时已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西汉《别录》说“姜生犍为(四川)山谷及荆州、扬州”。
上述的发现和记载还表明,早在公元前1世纪以前,姜已有较大面积的种植,其栽培史至少已有2500年以上。
北方栽培姜的历史较晚。
据考证,明代时各府州县地方志中仅有少数物产卷中有姜的记载。
清代北方的姜栽培已相当普遍,如乾隆年间安徽霍山县、山东兖州府宁阳县等所需姜主要贩自南方,道光末年有人开始引种试种,到了光绪年间,所生产的姜产品不仅可以自给,而且可以供应邻近各县。
山东省《莱芜县志》(1922)记载,清朝宣统年间已把姜作为课税对象,可见当时姜的栽培已相当普遍。
姜的种植自南方向北方发展与其本身的经济价值有关,说明种姜不但可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还可获得较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