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办公室的职责一般是: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每个地方会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职责来制定自己的职能比如:
(一)贯彻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本市地方志工作。
(三)拟定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四)制定本市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规范、标准。
(五)负责审查验收本市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指导编纂本市专门年鉴;负责组织编纂、审定《***年鉴》。
(六)负责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指导本市旧志整理和研究工作。
(七)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组织开展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八)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指导地方史志学会和年鉴学会的工作。
(九)组织实施本市地方志系统干部培训和编纂人员业务培训。
(十)负责表彰和奖励在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和地方志优秀成果。
(十一)承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地方志书对社会文明发展和进步所具有的有益功用。地方志是“经世致用”之书,“博物之书”,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因为它具有存史、资治、教育三大功能。
地方志能够将一定地域内自然和社会、政治和经济、文化和民俗等方面的历史、现状用文字记录下来,保存下去,供今人和后人查阅参考。存史功能是地方志诸功能中最基本的功能,也是发挥其他功能的物质基础。
参考资料: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百度百科
武汉地方志办公室·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