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编好公安志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党委领导的支持是编好公安志的前提和关键。《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提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上《规定》简明扼要地说明了党委领导支持的重要性和领导层面进行协调工作的必要性。编纂公安志涉及整个公安系统,没有统一的领导就有可能出现推托、扯皮等不利于工作的情况,因此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至关重要。
三、客观、积极应对编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面对困难,编纂小组成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惧苦累,在编纂小组中合理安排各成员工作职责,从档案查询、走访外调等方面下狠功夫。并以公安工作服务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为结构衔接的主线,统筹全志。在局党委领导的支持下,克服种种难题,努力编好庆元县公安志。
四、做好编纂工作。
(一)、充分获取、占有素材资料。
1、理清重点素材与一般素材的关系。县局总结、人口年报、科所队总结等总结性文件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公安工作的概括性记录,信息量大,对公安志编纂工作有重大价值,是为重点素材;公安简报、科所队动态等资料从各个角度反映公安工作,是为一般素材。分清重点素材与一般素材的关系,有利于加强编纂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
2、多途径获取史料。编纂小组获取编纂所需资料的来源主要有:档案查阅、走访外调、部门协助。
(二)、科学、合理地遴选资料。在编纂过程中,编纂小组遵循略古详今、体现地域、时代特色等原则遴选史料。
1、略古详今。这是编写志书的普遍原则,在编写《公安志》的过程中,犹为体现。从资料的留存角度看,离现时越远的公安工作情况,资料越少;从现实意义看,由于时间的变化、社会变革,公安工作的方向与重心也随着变化,越是久远的公安工作情况与现实公安工作的关联性越小。
2、重点突出、体现时代特色。公安志的编写,既要全面、真实地记录、反映历史,更要抓住时代特征,体现时代特色,理出公安工作随着历史发展变化的轨迹,并把这种轨迹较直观地展现给读者。
3、体现地域特色。公安志作为史志的一种,是地方志的必要构成,要体现地方特色。
4、保密原则。公安工作不同于一般的工作,有许多内容要求保密,因此在选择史料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决不泄密。
5、合理归类。编纂小组根据章节设置、内容编排,在遴选史料的同时,对史料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集中录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充分发挥编纂小组成员的工作强项,合理分工。
在《公安志》编纂小组成员中,有长于档案资料的,有强于文字功底的,有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和图文处理的。在《公安志》编纂过程中,编纂小组成员按各自的长处,合理分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