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新生儿
籍贯的认定:一是依
祖籍定;二是依父母
户口所在地定。
“籍贯”是一个常见项目。然而,由于人们对籍贯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加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其尚无明确的规定或解释,这就难免出现混乱。籍贯一般有“祖居地说”、“出生地说”、“家庭久居地说”、“现居地说”和“最初户籍地说”五种,且都能得到认可。
前四种观点均存在着局限性。例如,“祖居地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背井离乡”的越来越多,如果他们的后辈仍然把祖籍作为自己的籍贯,不仅过于牵强,而且毫无意义。再如,“家庭久居地说”中的“久居”是一个模糊概念,难以界定,而且,如果家庭久居地出现两处以上时,该作何选择?
只有“最初户籍地说”才是最合理的,能与前四种观点相融,能适用于每一个中国公民。例如,对于
世代居住者而言,其最初的
户籍所在地与祖居地、出生地、家庭久居地、现居地是一致的;对于终身定居者而言,其最初的户籍所在地既是出生地,又是家庭久居地;对于迁居者而言,最初户籍地说对他们都是适用的;对于难以确定其出生地的人(如
弃婴和在交通工具上降生的
婴儿等)而言,在
户口登记中,一般是将其收养地或出生登记地视为出生地(即
法律意义上的出生地),这也印证了最初户籍地说与出生地说的一致性。总之,只有将籍贯理解为“个人最初的户籍所在地”,才具有普遍意义
新生儿户口祖籍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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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孩子户口不能写出生地?孩子爸爸和我都在出生地长大的,为什么非要写祖籍?我们跟祖籍基本上没有联系了,基本是出生地常驻民了。而且我和我宝贝是在同一个医院出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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