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有十三种,分别是:工尺谱、琴谱、燕乐半字谱、弦索谱、管色谱、俗字谱、律吕字谱、方格谱、雅乐谱、曲线谱、央移谱、查巴谱、锣鼓经
在当今,中国汉字记谱主要是用宫、商、角、清角(和)、徵、羽、变宫(变)分别来表示do、re、mi、fa、sol、la、si,而在工尺谱中,则表示为上、尺、工、凡、六、五、一。而在汉字下方画斜线和在汉字旁家部首(例如加“亻”等)来表现音高一个八度。
琴谱是用文字将古琴曲的定弦法、弹奏手法和分句法等记录下来。
燕乐半字谱所用的符号大多形似半个汉字,多用于记录燕乐!故得名!
弦索谱是一种指位谱,原理与今吉他指位谱相似。至今已失传!
管色谱是一种音位谱,最初可能是管乐器指法符号的演变。
俗字谱即工尺谱的前身。
律吕字谱使用十二律吕名记录曲调中各声音高的一种记谱法。中国曾用此记录雅乐。目前仍广泛用与日本和韩国。
方格谱是太簇律由低到高列出十二律,在音图最右边一行注律吕字样,每格代表一个半音,自左而右每格代表一个相对等长时值单位。
雅乐谱是明代记载祭祀孔子所用的音乐的曲谱形式。
曲线谱是用曲折的线条来记写曲调进行的乐谱。
央移谱是藏传佛教使用的曲谱,是在七条平行线上划出各种曲线组成的一种曲谱。
查巴谱是一种在方格中划曲线的曲谱。
锣鼓经是一种打击乐的曲谱。又叫“锣经”、“锣鼓谱”和“法器谱”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字谱
汉朝的声曲折
唐朝的减字谱和 燕乐伴字谱
明清时期的 工尺(che)谱 中国在公元前一千多年即西周以前就曾用律吕字谱和宫商字谱来记录宫廷里祭宴的音乐(雅乐)。前者借用了中国十二律(即一个八度之内分为十二个半音)的名称(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南吕、夷则、无射、应钟)来记谱。后者借有古代五声音阶的音名(宫、商、角、徵、羽)来记谱。
在中国汉代成书的《礼记·投壶》篇保留了古代演奏的鼓谱。以“口”、“?”及“半”三种谱字记述作投壶游戏时两种鼓的演奏谱。这当是最早的谱式记载。记录歌曲的乐谱也产生得很早,公元前一世纪成书的图书目录中即记载有歌曲谱,例如目录中有一本书叫《河南周歌诗七篇》,“歌诗”就是“歌词”;与之对应的另一本书叫《河南周歌声曲折七篇》,“歌声曲折”的词义就是“歌曲曲调”,这本记“歌曲曲调”的书,自然是歌曲谱了。但它究竟用什么方式记谱的?因为书早遗失,已无从知道。
《汉书·艺文志》中也见到“声曲折”与歌和歌诗相配合的记载。这些“声曲折”当是歌或歌诗演唱时的曲谱。 中国民间曾常用多种字谱记录音乐。如减字谱、宴乐半字谱、锣鼓经和二四谱等。现存历史上第一次记下音高的乐谱是唐人手抄本古琴谱《碣石调·幽兰》。该谱前“序言”说,《幽兰》是六朝丘明(493一590)所传。实际上,它是一首用4954个汉字详细记录了每个音在古琴上属第几根弦,什么位置,用什么弹奏法的文字。说明文字谱乃其后隋唐间琴人通用的谱式。
由文字谱发展为减字谱,是古琴记谱法一个极为重要的革新。这一变革是由唐代曹柔完成的。具体方式是用减笔笔划拼成某种符号作为左右两手在古琴音位上弹奏手法的标记,是一种只记弹奏音位与方法而不记音名的记谱法。因为标明指法,也叫“指法谱”,到南宋时逐渐定型并沿用至今。它的出现使得大批隋唐以前的琴谱得以整理而传于后世。
宴乐半字谱即中国民间传统记谱法之一的工尺谱。在乐学理论上宋代出现了燕乐音阶的记载。“燕乐半字谱”源于唐代,也是以乐器音位和手法为基础的谱式。可能是管乐器演奏指法标记的(最早发现于敦煌千佛洞的后唐明宗长兴四年〈公元933年〉写本《唐大人曲谱》)。作为早期的工尺谱谱式,在北宋沈括(10311095)的《梦溪笔谈》和南宋张炎(12481320?)《词源》中出现。近代通行的工尺谱直接导源于此时。 工尺谱也是文字记谱法,而且是很重要的、运用最为广泛地一种记谱法,由于此,单独设节讲述。
“燕乐半字谱”经宋代的俗字谱,工尺谱到明清基本定型并广泛使用。但因流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其记法、唱名等略有出入。工尺谱中合、四、一、上、尺、工、凡、六、五、乙为唱名,相当于sol、la、si、do、re、mi、fa、sol、la、si,高八度加偏旁“亻”、如“ 上、 尺、亿 厖”;低八度每字末尾加折尾(合字除外)。如“凡、工、上 厖”。六、五、乙的第八度唱作四、合、一。谱字有正、草两种书体,传统书写格式自上而下,自右而左。节奏(板眼)符号标在工尺字的右边,强拍(头板)符号为“、”或挢”,弱拍(眼、中眼)符号为“。”,每句的末尾用空位表示。
工尺谱是中国应用最广的唱名谱,有“固定唱名法”和“首调唱名法”两种。记写节奏的板(强拍)眼(弱拍)符号也发展得较完善。调号用正宫调、小工调等调名标示。宋、元以后,中国流传下来的大部分乐谱是用工尺谱式记写的。其中以器乐作品和戏曲唱腔为数最多。
工尺谱对研究整理民族音乐遗产、向民间音乐学习方面仍有着积极的特殊的意义。直到今天许多老艺人还是习惯用工尺谱来记谱或演唱。但由于记法太复杂、繁琐,以致中国古代有些宝贵的音乐遗产有的失真、有的失传。这些记谱法也正日渐推出历史舞台。 “二四谱”也是一种“音位谱”,以汉字“二、三、四、五、六、七、八”来依次表示音阶各音级的音高,即“sol、la、do、re、mi、sol、la”;FA、SI二音用“重三”、“重六”表示,这是由于二音是在LA、MI上重按而得,故LA、MI又常称为“轻三”、“轻六”。
在二、三、四、五、六这五个音中,三、六、五因各种情况而变化,余下只有二、四(sol、do)两音不变,因此这种记谱法被称为“二四谱”。古谱对于音乐传播和记录信息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国历代谱式中那种提示性多于明晰性,含蓄性多于严密性的象形简笔,浸透着中国审美精神的独特之处。先秦美学中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魏晋佛禅中的“不立文字,直接人心”,民间传承习惯上“口授心传、耳提面命”的实践精神都程度不等地体现在中国古谱节奏记写“点到为止”,旋律繁简足以备忘的方式之中。随着古代文化研究领域的拓展,我们不仅从乐谱记写的音调旋律中去体味传统,而且还从记写方式去考察传统。
但是,正是这些“提示性多于明晰性”、“含蓄性多于严密性”的象形简笔点到为止,严重影响了对音乐记录必有的的准确性、完整性。各种中国古谱不能象五线谱、简谱那样较得心应手,较如实地记录音乐,并且难以普及是他们共有的缺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记谱法不科学,局限性大,不便普及,不能广泛使用,是历史上许许多多的优秀音乐作品失传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上古时代的《诗经.十五国风》是由采风得到的各地优秀民歌,其曲调因未得记录而没有流传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