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只有“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规定,但对于违反者却没有相应的罚则。从这个规定看,强制捐款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违法者所付出的代价仅限于强制捐款被叫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五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扩展资料:
强制捐款是出资人处于外界强制情形下的行为,而非捐资人自愿认同的事情,因此,这种捐款有点强人所难,是被慈善、是摊派、是道德绑架……是赋予政治色彩的、被异化的捐款。强制或变相强制捐款不仅违反民法的财产处分公平自愿的原则,也侵犯了个人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1346362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一条: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强制捐款,没有人们想得那么“善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