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亡父还清739万债务,“父债子偿”观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近日,一位男子的父亲因突发心梗去世,其儿子通过其留下的资料及聊天记录等整理出多项欠款,并通过卖房等方式逐渐偿还债务。古代有一句话“父债子偿,天经地义”,那么这句话到底是怎么来的呢?小编将为你解答。
“父债子偿”观念最初是从道教发展而来的,大概意思就是父亲去世其债务会由其子女偿还,这个观念已经持续上千年了。“父债子偿”是道教“承负”思想的一种延续。道教只信今生,不信来生。“承负”最早出现于道教经典《太平经》一书,简单来说,就是天道有循环,善恶终有报的哲学思想。
图源网络
在传统文化思想认为,子女是父母血脉的延续,所以父母欠下的债务也应该由子女偿还,但是这个观念在古代法律层面是并不成立的,唐宋时期都没有关于“父债子偿”合法性的规定。宋朝时甚至直接否决了“父债子偿”的有效性。唐朝也并没有关于这一条的法律记载。在一份出土的唐朝借贷契约文书中,却出现了“若身东西没落者,一仰妻儿及收后保人替偿”这样的文词,这也就相当于“父债子偿”,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古代律法是支持的,只能算得上是民间的口头约定。
但是以上也并不能说明古代对借钱没有保障,古代的律法规定了很多惩罚措施针对那些欠钱不还的老赖。唐朝的《唐律疏议》第26卷杂律规定:欠债达到1匹布的价值,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杖刑60下。被处以杖刑之后,过了100天还不偿还,就要处以有期徒刑1年。从这些可以看出,古代对欠钱不还是有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的,而且最重要的是欠款与惩罚之间是并不抵消的,也就是说只要不还钱就会受到惩罚,但最终还是以还钱为最主要的目的。
图源网络
而且如果实在是没有钱偿还,必须通过对债主无偿劳动来抵债,直到还清为止。古代还有“担保人”的概念,若是欠款人一直不还钱则由担保人代替还钱。《宋刑统》中也有"如负债者逃,保人代偿"的明确规定。但《宋刑统》在诉讼时效上也有专门规定,关于债务纠纷,债务人、保人逃亡超过三十年,就不再受理。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社会对还钱还是有一定的保障的,但是并不能保证都能够要回欠款,因为还钱这一行为主要是还是依仗着欠款人,就算是现在有法院的介入,还是有很多人并不能追回自己的金钱。
(族谱网:www.zupu.cn)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