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省份提高低保水平,古代有低保吗?哪些人有?
低保是对丧失劳动力,或者其住房、收入明显低于当地基本水平的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国家对于居民生活水平的调控。那么在古代有低保吗?其实古代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低保体系,不同的是,现在的低保由政府发放金钱补助到个人,但是在古代这类人群是直接由国家赡养的,并无额外的金钱补助。跟着族谱网的小编具体看看古代的低保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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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方慈善机构
古代官办的慈善机构主要是基于当政者的“仁政”的治理理念。如养济院最早出现在南宋,制度化始于元代,明朝太祖皇帝下诏将养济院推广到州县一级,并发展成为比较成熟的救济体系。清朝承袭明制,并将这一救济体系扩展到一些边疆地区。
到清代,养济院的普及程度大大增加,几乎可以说是平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基本上是具体到每一个州县都有一座养济院。根据《大清律例》,养济院救济的对象是“鳏寡孤独及笃废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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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养济院,还有育婴堂和普济堂,两者最初出现在明末,前者收养被遗弃的婴儿,后者接纳无所依靠的老人。最开始他们是属于民办机构,但是在乾隆的普惠政策下,各地政府承担起了兴建、拨款、管理普济堂和育婴堂的责任,此时的育婴堂和普济堂就带有强烈的官办色彩。
二、民间慈善机构
到清朝中期,随着人口和军费支出的飞涨,再加上一些其他的原因,清政府的财政出现问题,在慈善机构上无法提供更多支持。此时,民间慈善机构逐渐增多,综合性善堂在一些大城市兴起,宗族义庄和工商业者资助建立的会馆公所也在江南一带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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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宗族义庄是范仲淹在苏州创立的范氏义庄,由义田为收入主体,以贫困族人为救济对象。范氏义庄是面向范氏宗族的,其受众群体并不能惠及其他贫困大众。
综合性善堂的善举包括恤婺、赡老、施棺、掩埋、建义学、施棉衣、收买字纸以及代葬、济急、水龙、放生、收瘗路毙浮尸等诸多事宜。如上海“善堂林立,甲于他邑。而资斧亦皆充足”,这些善堂大多由富豪资助运转。
古代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民间,“仁”的思想都得到广泛的传播,对于贫困人群的救助模式也层出不穷,达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和谐,虽然在形式上与现在的低保制度有所差别,但其内核确是十分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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