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网 头条 新闻动态

宗族文化详解:第二期

2017-10-17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浏览:3571
转发:0
评论:0
宗族文化详解:第二期,32、宗妇①、宗子的正妻。《礼记.内则》:“适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妇。”郑

32、宗妇
  、宗子的正妻。《礼记.内则》:“适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妇。”郑玄注:“祗,敬也。宗,大宗。”
  、同姓大夫之妻。《春秋.庄公二十四年》:“大夫宗妇觌,用币。”杜预注:“宗妇,同姓大夫之妇。”
  33、宗女
  君主同宗的女儿。即宗室之女。《史记.秦本纪》:“十一月,[缪公]归晋君夷吾,夷整套献其河西地,使太子圉为质于秦,秦妻子圉以宗女。”南朝梁刘孝威《怨诗》:“王嫱向绝漠,宗女入祁连。雁书犹未返,角马无归年。”《旧唐书.音乐志一》:“及汉武帝嫁宗女于乌孙,乃裁筝,筑为马上乐,以慰其乡国之思。”宋崔公度《金华神记》:“汴人有吴生者,世为富人。而生以娶宗女,得官于三班。”清何《樵香小记.娣侄》:“古者嫁女必以同姓为娣侄,疑皆以宗女充之,否则天王之女有备诸侯下陈者,于事理不近。”
  34、五宗
  、根据宗法制度,继承始祖的后人为大宗;仅继承高祖、曾祖、祖、父的后人为小宗;大宗一,小宗四,合称为“五宗”。汉班固《白虎通.宗族》:“小宗有四,大宗有一,凡有五宗。”参阅吕思勉《中国制度史.宗族》。
  、犹言五世。谓高祖、曾祖、祖、父、己身五代。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爵赏由心,刑戮在口,所爱光五宗,所恶灭三族。”北齐颜之推《观哉生赋》:“畴百家之或在,覆五农而翦焉。”
  35、小宗五世而迁
  一般的小宗由继祢(父)者开始,逐渐经过继祖者、继曾祖者而至继高祖者,丧服尽于高祖,于是至第五世,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其宗族繁衍发展的过程是:由支庶而新生小宗,小宗有自身支庶后又成为相对的大宗,这一“大宗”又历五世而迁;是为祖迁于上。同时,新小宗又生于下,原小宗又成为相对的“大宗”;这是宗易于下。《礼记.大传》:“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又《丧服小记》:“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
  36、祖先
  即始祖。也指始祖以下的历代先人。《三国志.魏志.传》:“今真奴婢祖先有罪,虽历百世,犹有黥面供官,一以宽良民之命,二以宥并罪之辜。”《周易参同契》卷下:“子继父业,孙踵祖先。”
  37、夺嫡
  以支子取代嫡子的地位。封建时代,帝王之家,支子因受宠或贤明,得以嗣位,而废嫡子,皆称夺嫡。如隋炀帝之取代杨勇,唐太宗之取代建成等。《史记.周本纪》:“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取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姬昌,即后来的周文王。《汉书.梅福传》:“诸侯夺宗,圣庶夺。”颜师古注:“如淳曰:夺,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是也......师古曰:,读曰嫡。”《隋书.高祖纪下》:“[二十年冬十月]乙丑,皇太子勇及诸子并废为庶人......十一月戊子,天下地震,京师大风雪。以晋王广为皇太子。”杨广,即隋炀帝。《新唐书.高祖纪》:“[九年六月]庚申,秦王世民杀皇太子建成、齐王元吉......癸亥,立秦王世民为皇太子。”
  38、夺宗
  诸侯之家,因各种原因变非大宗为大宗,称为“夺宗”。汉班固《白虎通.宗族》:“诸侯夺宗,明宜之。大夫不得夺宗可?曰:诸侯世世传子孙,故夺宗。大夫不传子孙,故不夺宗也。”《汉书.梅福传》:“[仲尼]虽不正统,(指孔子本人非嫡长子)封其子孙以为殷后,礼亦宜之。何者?诸侯夺宗,圣庶夺嫡。传贤:贤者子孙宜有土,而况圣人,又殷之后哉!”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夺宗,始封之君尊为诸侯,则夺其旧为宗子之事也。夺嫡,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是也。孔子虽庶,可为殷后。”《通典.礼十二》:“晋元帝建武初,孙文上事:宣帝支子不应祭豫章、京兆二府君(按,指宣帝司马懿之祖与父)。仆射刁协云:诸侯夺宗,圣庶夺嫡,而况天子乎?自皇祚以来,五十余年,宗庙已序,而文攻乎异端,宜加议罪。按汉梅福云:诸侯夺宗,此谓父为士,庶子封为诸侯,则庶子夺宗嫡、主祭祀也。在诸侯尚有夺义,岂况天子乎?所言圣庶者,如武王庶子,有圣德,夺代伯邑考之宗嫡也。”
  39、别族
  谓从某一宗族里分出来,成为独立的另一族氏。先秦贵族要分立为别族,需到太史处登记,从而取得新的氏。《国语.晋语九》:“智宣子将以瑶为后,智果曰:‘不如宵也。’宣子曰:‘宵也很。’对曰:‘宵之垠在面,瑶之垠在心。心垠败国,面垠不害。瑶之贤于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美鬓长大则贤,射御足力则贤,伎艺毕给则贤,巧文辩惠则贤,强毅果敢则贤。如是而甚不仁。以其五贤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谁能待之?若果立瑶也,智宗必灭。’弗听。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及智氏之亡也,唯辅果在。”韦昭注:“垠,垠戾,不从人也......太史掌氏姓。”
  40、亲戚
  、先秦时可指至亲,如父母、妻、嫂及叔伯兄弟、子侄等。《墨子.非命上》:“是以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孙诒让间诂:“亲戚好父母也。”《左传.昭公二十年》:“[伍尚]谓其弟员曰:‘......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又《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战国策.秦策一》:“[苏秦]说帮王书十上而说不行......归至家,妻不下,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将说楚王,路过洛阳,父母闻之,清宫除道,张乐设饮,郊迎三十里。妻侧目而视,倾耳而听;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苏秦曰:‘嫂,何前倨而后卑也?’嫂曰:‘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苏秦曰:‘嗟乎!贫穷则父母不予,富贵则亲戚畏惧。’”《大戴礼记.曾子疾病》:“亲戚既没,虽欲孝,谁孝?”
  、泛指内外亲属。《孟子.公孙丑下》:“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礼记.曲礼上》:“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孔颖达疏:“亲指族内,戚方族外。”晋陶潜《归去来辞》:“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红楼梦》第六回:“凤姐笑道:‘亲戚们不大走动,都疏远了。’”
  41、亲属
  凡本宗内及与外姻中有服制者皆为亲属。曾高祖父母及父母为尊亲属。《礼记.大传》:“五世祖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后汉书.章帝纪》:“其婴儿无父母亲属,及有子不能养活者,禀给如律。”《明律.刑律.亲属相盗》:“凡各居亲属相盗财物者,期亲减凡人五等,大功减四等,小功减三等,缌麻减二等,无服亲减一等,并免刺。”
  42、亲眷
  亲戚;亲属。南朝宋鲍照《吴兴黄浦亭庚中郎别诗》:“已经江海别,复与亲眷违。”《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妇人道:‘妾在城西去探一个亲眷,少刻就到东来。’”《红楼梦》第一0三回:“婆子叹说道:‘人最不要有急难事,什么亲好眷看来也不中用!姨太太不但不肯照应我们,倒骂我糊涂。’”
  43、伯仲叔季
  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仪礼.士冠礼》:“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郑玄注:“伯仲叔季,长幼之称。”汉班固《白虎通.姓名》:“《礼.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乃称伯仲。《论语》曰:五十而知天命。称号所以有四何?法四时用事先后长幼兄弟之象也。故以时长幼号曰伯、仲、叔、季也。伯者,长也。伯者子最长,迫近父也。仲者,中也。叔者,少也。季者,少也。长称伯,伯禽是也。庶长称孟,以鲁大夫孟氏。”
  44、三党
  指父族、母族、妻族。《晏子春秋.杂下十二》:“且以君之赐,父之党无不乘车者,母之党无不足于衣食者,妻之党无冻馁者。”《古今小说.杨八老越国奇逢》:“老爷不信时,移文到周至县中,将三党亲族姓名,一一对验,小人之冤可白矣。”参阅《尔雅.释亲》。
  45、五属
  指五服内的亲属。《汉书.韦贤传》:“天序五行,人亲五属。”颜师古注:“五属谓同族之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也。”
  46、亲族
  家属和同族之人。《孔子.家语问礼》:“非礼则无以辩君臣一下长幼之位焉,非礼则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婚姻亲族疏数之交焉。”辩,通“辨”。唐白居易《随事铺设小堂寝处.稍似隐暖.因念衰病.偶吟所怀》诗:“小宅非全陋,中堂不甚卑,聊堪会亲族,足以贮妻儿。”清赵翼《陔余丛考.科场回避亲族》:“《通考》唐开元二十四年,移贡举于礼部,以侍郎主试事,其侍郎亲故则移试考功,谓之别头试。此后世科场回避亲族及另设回避卷之始也。”
  47、族人
  同宗族之人。《墨子.公孟》:“夫好美者,岂欲吾族人莫之好,故不好哉!岂欲吾族人莫之欲,故不欲哉!”《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凡宗亲世数,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风俗自以往,高秩者通呼为尊。同昭穆者,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族人。”《红楼梦》第十回:“且说他姑娘原聘给的是贾家‘玉’字辈的嫡派,名唤贾璜。但其族人,那里皆能象宁荣二府的富势,原不用细说。”
  48、族父母
  堂祖父的儿子、儿媳。《尔雅.释亲》:“父之从祖兄弟为族父,族父之子相谓为族兄弟。”《仪礼.丧服》:“缌麻三月者......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贾公彦注:“云族父母者,己之父从祖昆弟也。”《后汉书.泗水王歙传》:“泗水王歙字经孙,光武族父也。”
  49、族子
  同族兄弟之子。《史记.五帝本纪》:“高辛于颛顼为族子。”《三国志.魏志.张绣传》:“张绣,武威祖厉人,骠骑将军济族子也。”唐韩愈《送水运陆使韩侍御归所治序》:“六年冬,振武军吏走驿车诣阙告饥,公卿廷议以转运使不得其人,宜选才干之士往换之,吾族子重华适当其任。”《朱子语类》卷八五:“据礼,兄弟之子当称从子为是,自曾祖而下三代称从子,自高祖四世而上称族子。”
  50、族女
  族兄弟的女儿。《辽史.天祚皇帝纪一》:“[乾元五年]三月壬申,以族女南仙封成安公主,下嫁夏国李乾顺。”
  51、族兄弟
  同高祖的兄弟。《尔雅.释亲》:“族父之子相谓为族兄弟。”《后汉书.刘玄传》:“刘玄字圣公,光武族兄弟。”《梁书.萧介传》:“介性高简,少交游,唯与族兄琛、从兄际素及洽、从弟淑等文酒赏会,时人以比谢氏乌衣之游。”亦泛指同宗中的同辈兄弟。
  52、亲人
  亲戚;亲属。南朝宋鲍照《吴兴黄浦亭庚中郎别诗》:“已经江海别,复与亲眷违。”《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妇人道:‘妾在城西去探一个亲眷,少刻就到东来。’”《红楼梦》第一0三回:“婆子叹说道:‘人最不要有急难事,什么亲好眷看来也不中用!姨太太不但不肯照应我们,倒骂我糊涂。’”

     53、本家
  、指已婚女子的娘家。《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臣畅不妻三十七人,其无子者愿还本家。”唐顾况《弃妇词》:“本家零落尽,恸哭来时路。”
  、指同宗,同姓。《儒林外史》第六回:“他有个本家在这省里住,是做过应天巢县的,所以到省去会会他。”《红楼梦》第一0四回:“他也不是什么好的,拿着太爷留下的公中银钱在外放加一钱,我们穷本家要借一两也不能。”
  54、族长
  掌管宗族事务的人。后世一般由长房长子或长孙充任。族长对违反族规或封建道德的族人有惩治乃至生杀大权。《仪礼.士丧礼》:“族长位卜,及宗人吉服立于门西东面南上。”郑玄注:“族长,有司掌族人亲疏者也。”《儒林外史》第六回:“族长严振先,乃城中十二都的乡约,平日最怕的是严大老官,今虽坐在这里,只说道:‘我虽是族长,但这事以亲房为主,老爷批处,我也只好拿这话回老爷。’”《红楼梦》第四回:“虽说贾政训子有方,治家有法,一则族大人多照管不到这些;二则现在族长乃是机房珍,彼系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自有他掌管。”
  55、族正
  清代凡有聚族而居的,则选择族中有声望的人做族正,劾查本族中的不良分子。是统治阶级利用宗族实行统治的措施之一。《清会典事例.户部.保甲》:“又议准聚族而居、丁口众多者,择族中有品望者一人立为族正,该族良莠责令查举。”
  56、庶姓
  、异姓。相对与天子或诸侯同姓者而言。就异姓中别之,则又以异姓之无亲者为庶姓。《周礼.秋官.司仪》:“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郑玄注:“庶姓,无亲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及长滕侯。”杜预注:“庶姓,非周之同姓。”按,滕君姓姬,与周同姓;薛侯姓任,与周天子异姓。
  、指同姓中五世亲尽无服者。《礼记.大传》:“庶姓别与上,而戚单于下,婚姻可能通乎?”
  57、家长
  一家之长。宗法社会里,家长在家庭中主宰一切,财产的拥有与支配、子女婚姻的决定等,权力皆属家长。封建法典维护家长的权威,家长对子女、妾、奴婢甚至握有生杀的大权。《墨子.天志上》:“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诗.周颂.载芟》“侯主侯伯”毛传:“主,家长也。”孔颖达疏:“《坊记》云:家无二主。主是一家之尊,故知主家长也。”《礼记.内则》:“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夷。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唐李商隐《杂纂.失本体》:“早晚不检点门户家私,失家长体。”《宋刑统.斗讼律.杀伤子孙及子孙之妇》:“诸詈祖父母、父母者绞,殴者斩,过失杀者流三千里,伤者徙三年。若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殴杀者,徙一年半,以刃杀者,徙二年,故杀者各加一等。即嫡、继、慈、养杀者,又加一等。过失杀者,各勿论。”疏议:“过失杀者,亦无罪。”又《斗令律.误杀伤》:“殴旧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又《斗讼律.告祖父母》:“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疏:“谓非缘坐之罪,及谋叛以上,而故告者。”《红楼梦》第三三回:“贾政冷笑道:‘......我养了这不肖的孽障,已不孝;教训他一番,又有众人护持;不如趁今日一发勒死了,以绝将来之患。’说着,便要绳索来勒死。”
  58、家法
  、封建家长的治家之法。家庭成员及婢仆若有违背,家长得依法惩治之。《宋书.王弘传》:“凡动止施为,及书翰礼仪,后人依仿之,谓为王太保家法。”《天雨花》第三回:“游山玩水男子事,内家岂可外边行?吾门世代无此例,从无妇女出闺门!桓家小姐今归我,自合吾家礼要遵......若还要到留春去,恐防不便出闺门,不但乱了吾家法,且笑倒襄阳左姓人。”
  、封建家长对子女奴婢施行体罚的刑具。《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张万户听了,心中大怒......教左右快取家法来,吊起贱婢打一百皮鞭。那玉娘满眼垂泪,哑口无言。众人连忙去取索子家法,将玉娘一索捆翻。”《天雨花》第二二回:“左公冷笑两三声:原来今日园中去,又是仪贞起此心......说完便喝施家法。”
  59、嗣子
  、嫡长子而作继承人者。《汉书.高后纪》:“今欲差次列侯以定朝位,臧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一:“《汉书佞幸而传》‘红阳侯立嗣子融,从淳于长请车骑’。颜师古注:‘嗣子谓嫡长子当为嗣者也。’昌黎《刘统军墓志》云:‘子四人,嗣子纵,长子元一,次子景阳、景长。’又《节度使李公墓志》:‘公有四子,长曰元子,次曰元质,曰元立,曰元本。元立、元本皆崔氏出。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人,请铭于韩氏昌黎。’所谓嗣子与《汉书》正同,皆所谓嫡长子。盖庶出之子虽年长于庶出,而不得为嗣子。故《刘志》于嗣子之下,又云长子元一,而《李志》于长曰元孙,次曰元质之下,又以元为嗣子也。古人严于嫡庶之分,即此可见。”
  、因无子而以他人子为嗣,其子也称嗣子。
  60、兼祧
  兄弟数人,其中一个没有儿子的,便让另一个兄弟的儿子继嗣两房,叫做兼祧。清俞樾《俞楼杂纂.丧服私论.论独子兼祧之服》:“一子两祧,为乾隆间特制之条,所谓礼以义起也。道光间议定服制,大宗子兼祧小宗,则为所生父母斩衰三年,而为兼祧父母齐衰不杖期。”
  61、宗祧继承
  根据血缘与辈份关系而续承宗庙世系的制度。宗祧继承限于嫡长子,无嫡长子则由嫡长孙长子继承,无庶子或庶孙,方可于同宗中找昭穆相当(辈份相当)者立嗣。宗祧继承涉及遗产继承,有宗祧继承权者有财产继承权,但有财产继承权者不一定有宗祧继承权。《清会典事例.刑部.立嫡子违法》:“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若立嗣之后却生子,其实产与原立子均分。并不许乞养异姓为嗣以乱宗族。立同姓者亦不得尊卑失序,以乱昭穆。”
  62、过继
  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晋书.宗室传.彭城王》“字伟德,初封堂邑县公。建兴末,元帝承制,以继高密王(司马)据。”《红楼梦》第九一回:“那夏三道:‘前月我妈没有人管家,把我过继来的,前日才进京。今日来瞧姐姐。’”《清史稿.德宗本纪一》:“[同治]十二月癸酉,穆宗崩,无嗣。慈安皇太后、慈禧皇太后召亲王亦宗......传懿旨,以上继文宗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清会典事例.刑部.户役》:“情愿过继者,取具两姓族长人等。”
  63、世系
  亦称“世次”、“世统”。家族世代相传的系统。由男性子孙排队列而成。《国语.楚语上》:“教之世”三国吴韦昭注:“世,谓之世系也。”《宋书.礼志三》:“尊祀世统,以昭功德。”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书记》:“注序世统,事资世统。”南朝陈徐陵《始兴王诏》:“晋元世系,琅琊传国。”唐颜真卿《尚书刑部侍郎赠尚书右仆射孙大逊文公集序》:“至若世系阀阅,盖存诸别传,此不复云。”唐韩愈《贞耀先生墓志铭》:“初,先生所与俱学同姓简,于世次为叔父。”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赵志忠]既而脱身归国,能述虏中君臣世次、山川风物甚祥。”宋曾巩《陈书目录序》:“高祖以自魏以来二百余岁,世统数更,史事放逸,乃诏论次。”清吴敏树《先考行状》:“谨列里居、世次、先人之性行事迹,大略如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没有了 ———
编辑:阿族小谱

相关资料

展开
发表评论
写好了,提交
{{item.label}}
{{commentTotal}}条评论
{{item.userName}}
发布时间:{{item.time}}
{{item.content}}
回复
举报
点击加载更多
打赏作者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 请选择您要打赏的金额 —
{{item.label}}
{{item.label}}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打赏,我会更努力的创作”
返回

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打赏
私信

推荐阅读

· 宗族文化知识详解【一】
宗族文化是同宗、同族经过千百年的提炼和整理约定俗成的民俗文化,且传承于族人之间,记载于字里行间,有的则铭刻在人们心间。这是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它与儒学、礼教文化相得益彰,是民间崇尚的传统文化。1、宗法封建社会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萌生于殷商,定型于周。在西周,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家长,在政治上是全国的共主。其余嫡出诸子与庶子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职位亦由嫡长子继承,他们以名为氏。诸侯的诸子与庶子分封为卿大夫者,对诸侯们以官职、邑名、辈份等为氏。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亦同。这样既是一套国家机构,又是以血缘关系起来的大宗族,宗法制度乃成为巩固贵族世袭统治的有力工具。至西周后期,原来意义上的宗法制度渐被破坏。后世地主阶级继承了周代的宗法制,加以改造,其实施远远超出了大夫、士的范围。因而,...
· 宗族文化详解:第一期
宗族文化是同宗、同族经过千百年的提炼和整理约定俗成的民俗文化,且传承于族人之间,记载于字里行间,有的则铭刻在人们心间。这是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它与儒学、礼教文化相得益彰,是民间崇尚的传统文化。1、宗法封建社会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萌生于殷商,定型于周。在西周,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家长,在政治上是全国的共主。其余嫡出诸子与庶子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职位亦由嫡长子继承,他们以名为氏。诸侯的诸子与庶子分封为卿大夫者,对诸侯们以官职、邑名、辈份等为氏。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亦同。这样既是一套国家机构,又是以血缘关系起来的大宗族,宗法制度乃成为巩固贵族世袭统治的有力工具。至西周后期,原来意义上的宗法制度渐被破坏。后世地主阶级继承了周代的宗法制,加以改造,其实施远远超出了大夫、士的范围。因而,...
· 宗族文化与宗族恶势力
宗族,起源于农耕部落传承,以亲缘关系为基础、由家族繁衍扩大的社会群体。传统宗族,一般由族祠、族谱、族规、族产以及族长综合为一体,维持着一个姓氏宗族的制度和运转。今天的中国乡村宗族,是城市以外的特色区域。而所谓的宗族文化,通常指这个宗族传统的道德情操、精神风貌,文化底蕴和生产、生活的民俗文化,包含对祖宗崇拜的精神信仰,宗族感情观念、祖训族规、寻根问祖、宗族联谊等等,中国汉族的传统宗族,崇尚与学习儒家思想文化,并对族人、后代进行教育和管理。例如,《朱子家训》和《颜氏家训》是他们宗族的精神传统文化之一,曾经被追捧为持家与处世之道的启蒙教育课本。我们所熟知的包青天、包拯在家训中说道:“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不顺从我志愿的,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当然,传统的宗族文化,其中也掺杂封建社会制度遗留的糟粕。看过小说《白鹿原》就知道,...
· 温氏宗族文化
宗族文化]编辑温姓的宗族文化,主要反映在“精神风范”、“郡望名门”、“堂号堂联”、“家序辈字”、“传闻典故”等方面。温姓有着明显不同于他姓的内容,有着自己族姓的特色,这也是其不同于他姓之处。温姓的精神风范,反映出温氏族人的传统美德,主要表现在做人处事上。古代广东梅州市梅县区良善公作《家训》六则,可窥斑而知豹:一孝顺父母;二和睦兄弟;三严端品行;四崇尚节俭;五公明息诉;六积德锦后。温氏的郡望名门,主要有:河内郡,温氏发源地所在郡,表示不忘祖地;汲郡,有北魏名家温子升等;太原郡,有唐代温氏三彦;河南郡,有晋代温羡六龙和宋代温仲舒,还有河北清河郡、山东平原郡等,都是温氏名人较多之地。温氏的堂号较多,多以慎终追远、弘扬祖德、敦亲睦族为标志,常把祖先的嘉德懿事贯用于堂号之上,以彰显其族和激励后代。温氏祠堂的堂联,大都是将祖先的事迹,艺术地展现出来,达到数典敬祖、泽被后代目地。如:“才谐三子(三彦),...
· 戴姓宗族文化
戴姓宗族文化1.宗族谱牒戴姓现存族谱多是明清时期的家谱。通过家谱,可以了解戴姓各个支系的发展繁衍情况。南朝宋时大臣戴僧静后裔居萧山(今属浙江省)。《萧邑苎萝戴氏宗谱》载:一世祖戴僧静,仕南朝齐,历官至高平太守,卒葬萧山道源里土地庙后,子孙留居于此。安徽休宁《戴氏家谱》,明代人戴起端纂修。谱载:先世自袁州宜春徙新安,至唐末有讳护者始居婺源凤亭里。谱奉南唐人戴安为休宁隆阜支一世祖,后代支繁派别。休宁戴氏有迁往湖北省黄冈者。《巴江戴氏宗谱》,13卷,首二卷,清代人戴大荣等纂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礼教堂活字本。谱载:系出休宁隆阜。先世于元末自蕲水迁饶州德兴县。明初,后裔有讳戴希贤者,任巴河(今湖北省东部)榷税官,子戴荣祖遂占籍巴河。卷首有谱序、传记,余为系图、行传。巴县(今重庆市)《江北乐碛戴氏宗谱》,2卷,戴正诚纂修,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铅印本。谱载:相传先世由江西大庾辗转而鄂麻...

关于我们

关注族谱网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相关推荐,订阅互动等。

APP下载

下载族谱APP 微信公众号,每日及时查看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