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廉”一代廉洁,公正的包公家风家训
包公的祖辈居住在今合肥市城东四十里的包村。包公父亲包令仪出身普通农家(一说进士及第),曾任福建惠安县知县,又转任江苏南京任职,后以尚书虞部员外郎退休还乡,是一个品位不高(从六品)的闲散官。
包氏家族长期坚持耕读传家,即“传家有大道,不外耕读两途”。信奉“以耕养儒,以儒兴族”的理念。遵循农耕、读书路径,促进宗族发展。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风家训,以忠孝为本,又突出廉洁。其中包公的家训,对后世影响甚大,所谓“孝肃遗风,世耕世读,克振家声”。包氏家风家训基本内容表现在忠、孝、廉方面,而其具体内涵则随着时代发展调整变化。
一、包公家风以忠孝为本
包公少时家境并不富裕,但其父亲重视“书文业儒”,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包公先在家乡“僧舍”、“香花墩”读书,后随父亲在官府读书。包公自称:“生于草茅,早从宦学,尽信前书之载,窃慕古人之为,知事君行己之方,有竭忠死义之分,确然自守,期以勉循。”“前书之载”、“古人之为”主要指儒家经典中关于圣人贤士行为的记载,说明包公从小接受过良好的儒家教育,仰慕古代圣贤所为,“有竭忠死义之分”。
包公去世时,由同僚吴奎撰写《孝肃包公墓志铭》,其中记载:“公幼则挺然若成人,不为戏狎,长弥勖厉操守……书无所不览,至于辅世康民,致君立节,可以训臣人之失。”据此反映包公自幼端重规矩,注重礼节,随着年龄增长,继续陶冶高尚情操,博览经史之书,探求治国安民之道,为将来入仕之后尽忠报国做准备。南宋朱熹与其弟子漫谈“交际之道”时,曾讲述包公在“僧舍”读书时,拒绝一位富翁宴请的故事,盛赞包公“立己接人之严”,对人际交往很慎重。这种待人接物,自然反映包氏家教之严。
二、包公家训突出廉洁
有鉴于当时吏治之弊,包公在《乞不用赃吏疏》中讲道:“臣闻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今天下郡县至众,而赃污摘发,无日无之……虽有重律,仅同空文,贪猥之徒,殊无畏惮。”他请求“今后应臣僚犯赃抵罪,不以轻贷,并依条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或所犯若轻者,只得授副使上佐。如此,则廉吏知所劝,贪夫知所惧矣”。
包公反贪倡廉身体力行,而且给后世子孙立了一条严格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就是说,包家后世子孙当官,如有贪赃枉法者,开除族籍,不准再回包家;死后也不准葬入包家祖坟。不遵从此训,包公就不承认他们是自己的子孙。包公还请工匠把这则家训刻在石碑上,竖立在堂屋东壁,垂照后世。
家训是家风的一种凝练。包公家训突出廉洁方面,既针对时弊,又告诫子孙,既直白又严厉。廉洁是包公为官的本色,传家的法宝。包公的家训后来还被写进了《宋史·包拯传》,为后世传扬。
三、“孝肃之风”祖孙相传
包公自身操守甚佳,为政清廉刚正。《仁宗实录·包拯附传》称他:“居家俭约,衣服、器用、饮食,虽贵,如初宦时。”包公“初宦时”生活俭朴,而在地位提高以后,仍一如既往、两袖清风。包公的廉俭之风也传递给了家人。
包公妻子“内克尽妇道,外不失族人欢心者,盖十三年。孝肃渐贵,夫人与公终日相对,亡声伎珍怪之玩, 素风泊然”。包公长子包繶,授官太常寺太祝,廉洁自律,可惜英年早逝。包公次子包绶不论在何地任职,都能清苦守节。《包公(绶)墓志铭》称,包绶赴任濠州团练判官以后,“奉公守法,倬有盛誉,(郡)守爱重之”,到他卸任时,“人称廉洁,思惠爱,异口一辞”。他任监丞期间兴利除弊,口碑甚佳,可惜在转任潭州通判途中病故。病故之时,清理他遗留的物品,“诰轴、著述外,曾无毫发所积为后日计者,益知公生平清苦守节,廉白是务,遗外声利,罕有伦比。孝肃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公可谓能克家者,孝肃之风,至于公而益炽也”。意思是说,包绶死后,箱箧中除了官诰、著述之外,没有为身后积累钱财。包拯的清正廉洁之风,到其子包绶时,更加发扬光大了。
包永年作为包公之孙,以廉、孝著称。《包公(永年)墓志铭》说:“凡厥莅官临事,廉清不扰,而孝肃公之遗风余烈犹在也。公早孤,奉母至孝。”他廉洁自守,死后“了无遗蓄”,连“丧葬之具,皆公二弟力营之。于是益知公生平刻苦,自筮仕以迄于终,曾无贪求苟得于下也如此”。包公子孙,从政廉洁,辞世之时“了无遗蓄”。这种境界和处置令人敬仰。
凝结在包公身上忠、孝、廉的优秀道德品质,形成一种“孝肃之风”,对包公家族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孝肃之风”经过裔孙继承光大,形成了包氏特有的“孝肃家风”,潜移默化中润泽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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