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哲学的一种新定义
作者: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谢阳举
揣摩老子的章句和整部《道德经》的宗旨,我们总能看到老子关心事态即状态和趋势的运思以及行文方式,无论从本体论、认识论层面,还是人的心态和社会实践层面,都是这样。老子认为,“自然”的状态和趋势就是我们本然存在的态势。这在文中明确地反映出来,如:“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希,言自然”;“道法自然”;“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根据这些章句的意思,道、德本身,人和万物所遵循的都是“自然”。现在要看,自然的恰当内涵是什么?换句话说,自然指的是何种态势?
《庄子·天下篇》里说老子思想“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句中的“常”字,历代注疏家很看重,但是意见纷呈。“常”字乃是老子哲学独立概念之一,应该沿着老子总的哲学思想同时参照《老子》通书细加辨析。
《老子》中“常”字屡次出现,有重要的独立概念意义的如“常德”、“习常”、“复命曰常”、“知和曰常”。这里的“常”字一定程度上含有“常理”、“律则”、“规律”诸种意思,但是从整体上看,释为“正常”则更加贴切,以便沟通古今语境变迁的障碍。基于这样的看法,老子许多思想命题都可以转换为关于可能性、必然性等模态性的哲学表述,老子是在讨论万事万物在整体上的关联状态与转化的态势,并且他试图掌握的是这些态势中正常的态势。
在老子眼里,世界是运动的,运动体现为过程,过程有多种可能趋势和状态,不论“变”与“不变”、存在抑或超越,凡事态都是有“常”、有“正”,即有稳恒、平衡、正常态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存在和演变必有最佳状态,这个最佳状态是“道”的规定的实质。与这个最佳状态最接近的,就是具有动态自演化、自组织、自平衡的稳定态,也就是自然常态。自然常态具有自发的秩序生成和修复功能,但是,须知它不等于秩序,在某种程度上它可能是混沌状态,这是后来的规律论的解释者所始料未及的。失去常态,事物就会转向异化、衰亡。所以,老子哲学不但是状态哲学,而且是有关最佳状态,即稳定平衡态的哲学。老子以“道”作为统一“天道”和“人道”对立的范畴,提倡“为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就是为了捍卫正常态势,因为只有这种态势是正面成功最大、创造性成就最高而负面作用最小的态势。
在道论的整体语境中,“自然”可以阐释为:事物自身如其自身,即如其自身存在和变化的逻辑,事物保持或恢复自如的态势等,这是指事物对其自身存在与变化的内在逻辑的自我肯定趋势。《庄子》中有个“浑沌”的说法,正是老子自然即最佳态势的最好的隐喻性说法。采用我们时代的知识和思维质料来进行阐释的话,从实质性上看,老子“自然”的本意是指常态,而不自然就是不正常、反常、异常等。
根据上文对“自然”分析的尝试,甚至可以说能获得老子哲学的一种新定义。所谓老子哲学,就是关于事态或态势的哲学,或者称之为掌握变化趋势的哲学。老子的旨趣在于研究万事万物,包括社会历史的可能态势,他的归趋落实在认识最佳态势、绵延稳衡的态势的哲学上。这种最佳态势既是事物变化的最优进化趋势,也是存在的最优条件。“最佳”指的就是“正常态”,简言之为“常态”,常态的本质就是自然态,这是老子“道”的根本意旨所在。老子的“自然”不等于大自然、规律、事物、实体、元素、自然现象等等,而是指这种正常、稳恒、优化、动态平衡的态势,这也是老子“道”论的重要实践价值所在。“道法自然”的实践导向,就是要求人类捍卫常态的原则。“自然”即所有可能态势中不可打破的最佳竞争态势。在老子眼里,不论变与不变、存在抑或超越,凡是事态都有“常”、有“正”。也就是说,必有最佳状态,与这个最佳状态最接近的,也就是自然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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