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躬耕地析疑
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隆中对策”,因其对后来建立蜀国和三国鼎立局势的准确预见,被誉为千古佳话。但关于“隆中对策”的地址,即诸葛亮躬耕地问题,论者颇有争议。一说在南阳邓县隆中,一说在南阳郡治宛县。(1)最近在发行三国系列邮票的实际工作中,即产生了这一争议。实际上,诸葛亮躬耕地不仅牵涉到三国系列邮票的发行,从史学和人物评论的角度看,他10年躬耕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社会交往,对其青年时代的成长和后来的军政业绩以及刘备能够请其出山建立蜀国等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联系这些问题作全面的考察,是很有意义的。
(一)
诸葛亮躬耕地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我认为前者论据充分,符合历史真实;后者实据不足,难以成立。关于诸葛亮躬耕南阳邓县隆中,在他死后300余年内最为可靠的重要资料就多至七条。第一,《晋书》卷八八《孝友·李密传》说:西晋刘弘镇襄阳,密子兴(又名安)“在(刘)弘府,弘立诸葛孔明、羊叔子碣,使兴俱为之文,甚有辞理”(唐修《晋书》此条资料应根据最早的王铨王隐父子所著《晋书》)。第二,王隐《蜀记》记此事最详。他说:“晋永兴(304—306)中,镇南将军刘弘至隆中,观亮故宅,立碣表闾,命太傅掾犍为李兴为文曰:‘天子命我于沔之阳,听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遗光,登隆山以远望,轼诸葛之故乡”。(2)第三,习凿齿在《汉晋春秋》中说:“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日隆中。”(3)第四,《晋书》卷八二《习凿齿传》记载,他从荥阳太守任上回襄阳后,给桓温弟秘信中说:“西望隆中,想卧龙之吟;东眺白沙,思风雏之声;……遗事犹存,星列满目”。又说:“若向八君子者(此信共追思八人),千载犹使义想其为人,况相去之不远乎!”第五,郦道元《水经注》卷二九《沔水又东迳隆中》条云:“历孔明旧宅北,亮语刘禅云:‘先帝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即此宅也。车骑沛国刘季和(应为和季)之镇襄阳也,与犍为人李安共观此宅,命安作宅铭……后六十余年,永平之五年,习凿齿又为其宅铭焉。”又《沔水东迳乐山北》条云:“昔诸葛亮好为梁父吟,每所登游,故俗以乐山为名。”第六,刘宋盛弘之《荆州记》说:隆中“(孔明)宅西有三间屋,基迹极高,云是孔明避水(暑)台。……齐建武中,有人修井,得一石枕,高一尺二寸,长九寸,献晋安王。习凿齿又为宅铭。今宅院见在”。(4)第七,萧梁鲍至《南雍州记》载:“隆中诸葛亮故宅,有旧井一,今涸无水。”(5)
上述七条资料,尽管出自五人之手,时间也有先后,但它们明确指出,诸葛亮躬耕地
只有一处,即南阳邓县隆中,而无任何疑点。李兴的《碣文》约423字,全文载王隐《蜀记》。(6)习凿齿的《宅铭》约80字,载《艺文类聚·居处部·宅舍》、《初学记·居处部·宅》。他给桓秘的信,节录256字,载《晋书》本传。王隐既然在钓蜀记》中全文转载李兴的《碣文》,他在撰写《晋书》卷八八《李密传》时,必然会提及此事。私家撰写《晋书》虽多,而王隐《晋书》写作时间较早,开始于东晋之初(318—321),完成于东晋庾亮为荆州刺史时(334—340),并上呈晋廷。故现存正史《晋书》卷八八《李密传》中关于李兴写诸葛亮《文》的记载,当从王隐《晋书》或《蜀记》而来。习凿齿所处的时代,稍晚于王隐,他所撰的《汉晋春秋》、《宅铭》以及给桓秘的信,所记诸葛亮隆中故居,既是在家乡的耳闻目睹,又必然参阅了王隐的《晋书》和《蜀记》的资料。《水经注》作者郦道元经过实地考察,所以沔水经乐山北、隆中流向极为准确。所记李安作《宅铭》,无疑从《蜀记》而来,因所引前三句与《蜀记》碣文无异。关于习凿齿所写《宅铭》,显然郦道元必定亲见《宅铭》文字,才可能有具体的年号和年数记载。《荆州记》和《南雍州记》所载,既参阅了前代人的资料,又增加了一些景物。可见上述各条资料,互相关联依存,彼此印证可靠,形成完整的一体,要否定其中任何一条,都必然牵涉其他六条,因而诸葛亮躬耕南阳邓县隆中的结论,乃是无法动摇的。 我们应当注意,前面所分析的最重要的前五条史料,是以王隐和习凿齿两人的著作为核心。王隐父王铨为魏晋时人,略晚于诸葛亮。他“少好学,有著述之志,每私录晋事及功臣行状”。(7)王铨搜集《晋书》资料时,离三国时间最近。据证实,王铨约生于魏嘉平五年(253年),约卒于西晋元康五年(295年),年约43。(8)王铨弱冠醒世时,也即搜集整理材料时,离诸葛亮躬耕隆中只不过66年,离诸葛亮死只有39年。所以他留给王隐的“遗业”,即《晋书》和《蜀记》资料或部分稿本,更具有权威性。王隐为西晋末东晋初人,“博学多闻,受父遗业,西都旧事多所谙究”。(9)东晋元帝建国之初,即太兴(318—321)初年,便召王隐为著作郎,令撰晋史。所以王隐《晋书》开始时实为官修正史。当时另一著作郎虞预“私撰晋书,而生长东南(预为余姚大姓),不知中朝事,数访于隐,并借隐所著书窃写之,所闻渐广”。(10)据此,知王隐父子皆为史学名家,实际上《晋书》和《蜀记》应为其父子两人共同写成。习凿齿为襄阳人,襄阳离邓县隆中只有20里。他所活动的时代,离诸葛亮躬耕隆中,用他自己的话说,也是“
相去之不远”。关于邓县隆中诸葛亮故宅,他除参阅王隐《晋书》、《蜀记》外,必定亲自目睹及听故老传闻。习氏本人“博学洽闻,以文笔著称”,深为时人所器重。荆州刺史桓温辟为从事,转西曹主簿,后迁别驾。温常征伐,以“凿齿或从或守,所在任职,每处机要,莅事有绩”。(11)桓温对其“亲遇隆密”,曾褒奖说:“徒三十年看儒书,不如一诣习主簿”。(12)具有一流军政才能的桓温,对习氏如此推崇,其才学人品素质,便可想而知。习氏所撰《汉晋春秋》,起自汉光武帝,终于晋愍帝,凡54卷。从其临终上疏和《三国志》、《后汉书》注引内容看,该书尊蜀汉为正统的史观虽未必可取,其叙述汉晋间约290年历史,体例统一,史实完整,确为一部谨严的史着。(13)主张“南阳宛县说”者,贬《汉晋春秋》“实际是一篇杂文”,乃是带常识性的错误。像习凿齿这样一位严肃而著名的学者和史家,记述诸葛亮躬耕邓县隆中,乃其家乡近代史事。再联系离诸葛亮躬耕时间更近的史学名家王隐父子的记载,以及郦道元参考他们的资料,又经过实地考察,再次追述诸葛亮躬耕邓县隆中的史实,可谓证据确凿充分。毋庸置疑。(二)
东汉末邓县隆中在政区上虽属南阳管辖,但为其边远地区,中间又隔着一条大江沔水,因而同郡治宛县的隶属关系不紧。由于邓县隆中离襄阳很近,在当时割据势力纷争中,它一直在刘表割据势力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再进一步从荆州治所襄阳和南阳郡治宛县所处的地理政治军事形势,以及诸葛亮所结交的亲友来考察。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刘表任荆州刺史,把州治移至襄阳,并平定了当地的战乱。从初平二年(191年)至建安十三年(208年)的17年中,刘表所控制的以襄阳为政治军事中心的荆州地区,“地方数千里,带甲十余万”,(14)政治形势稳定,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15)而且襄阳“跨连荆豫,控扼南北,三国以来,尝为天下重地”。(16)这里东西南北水陆交通都极为便利,被称为“水陆之冲”。(17)陆路由襄阳往北,经新野、南阳宛城,北至京都洛阳;往南经江陵、长沙可达广、交二州,这是一条贯通南北的主要通道。从水路来说,发源于陕西汉中地区的沔水,流经襄阳、樊城,成为陕、鄂间的主要交通动脉。由襄阳沿沔水南下可达夏口,沿江东下直达扬州,溯江西上可达益、梁二州。由于襄阳政治经济形势稳定,交通方便,从而成为当时各地文人学士的避乱场所。加之刘表“起立学校,博求儒术”;“爱民养士,从容自保”。(18)史称“关西、兖、豫学士归者盖有千数。表安慰赈赡,皆得资全”。(19)王粲《荆州文学记》说:“五载之
间,道化大行,耆德故老……自远而至者三百有余人。”他还对曹操说:“士之避乱荆州者,皆海内之俊杰也;表不知所任,故国危而无辅”。(20)王粲本人就是初平四年(193年),由长安逃到荆州的。邓县隆中既离襄阳很近,又在沔水之南,地处刘表政治势力统治的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范围之内。 南阳宛县的地理环境和政治形势,恰好与襄阳地区相反。南阳郡本为东汉帝乡,人口众多,经济发达。当董卓之乱发生后,司空袁逢之子袁术南下占领了南阳郡。东汉南阳人口最多时有240余万。袁术“在南阳,户口尚数十百万,而不修法度,以钞略为资,奢恣无厌,百姓患之”。(21)史载:“南阳户口数百万,而术奢淫肆欲,征敛无度,百姓苦之。”(22)因而袁术占领南阳时期,该地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其政治统治不稳。同时,南阳宛县往东北方向离许昌很近,曹操为了巩固后方,势所必争。从南阳宛县南下又威胁襄阳,所以刘表也在暗中窥测。袁术在南阳处于曹、刘两种势力夹击的地位。初平二年(191年)冬,袁术曾派兵欲袭夺荆州,为刘表军所败。初平四年(193年)正月,刘表主动向北进军,袁术退驻陈留郡,为曹操追击,败退至九江。从初平四年冬到建安元年(196年)大约三年内,刘表曾一度控制南阳郡。建安元年(196年)冬,东汉骠骑将军张济自关中率兵入荆州界,攻南阳郡穣县,为流矢所中死。济族子张绣代领其众,占领南阳宛县。张绣虽然表面上联合刘表,实为独立割据势力。所以从建安元年冬开始,南阳宛县实际上为张绣的势力范围。(23)
张绣占领南阳后,对曹操的许昌形成威胁。随即,从建安二年(197年)春正月到建安三年(198年)春三月,曹操连续三次征讨张绣,双方激战于南阳宛县和穣县一带。(24)建安三年四月,曹操围张绣军于穣县时,闻袁绍欲攻许昌,遂解围北上。建安四年(199年)九月,曹操派军守官渡,预作与袁绍军决战的准备。此时,袁绍派人与张绣结好,欲借以牵制曹军。张绣从谋士贾诩议,率众降曹操。从此,南阳郡东北部地区(包括宛县),成为曹操的势力范围。建安七年(202年),刘表曾遣刘备北侵,兵至宛县东北叶县,曹操遣夏侯惇、于禁等之。双方战于南阳宛城东北的博望县。(25)刘备烧屯退兵新野,后屯驻樊城。以后刘表再也不曾派兵北上,南阳郡西南部(包括邓县)为刘表所据,其东北部则为曹操所占领。诸葛亮叔父玄于兴平二年(195年)冬在豫章太守任上,汉廷遣朱皓代玄,双方兵戎相见。玄被朱皓战败后,退守西城。史称“玄素与荆州牧刘表有旧,往依之”。(26)他携家带口,辗转流离,大约于建安二年(197年)依附刘表。(27)
此时,南阳宛县既非刘表辖地,又为曹操、张绣长年激战争夺地区。诸葛玄自应去好友刘表所统辖的政治环境安定、文人学士云集的襄阳,而绝不会去兵荒马乱又无所依靠的南阳宛县。建安四年(199年)以后,诸葛亮更不会去刘表敌对势力曹操管辖的南阳宛县躬耕。同时,襄阳四通八达,聚集着众多的学士名流,对全国各地的政治军事信息灵通,这给诸葛亮交游士林,寻师访友,增益学问,讨论当时政治军事形势,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诸葛亮十年躬耕时期结交的众多亲友,如徐庶、崔州平、石广元、庞统、马良,以及长辈司马徽、庞德公、黄承彦等人,他们或是襄阳人,或在襄阳地区活动。这些人与诸葛亮同辈的是其学友,常切磋学问,议论时事,关系极为密切。(28)长辈便是他的师长,诸葛亮常亲自登门跪拜求教。(29)这些师友中,如徐庶、庞统、司马徽、庞德公都是当时襄阳才高识广的著名人物。徐庶“听习经业,义理精熟”。(30)庞统被称为“南州士之冠冕”。(31)司马徽是东汉末著名的古文经学家,在襄阳招收弟子讲学,尹默、刘廙、李撰、向朗、庞统、诸葛亮等人都曾是他的学生。(32)庞德公名高一时,荆州牧刘表曾多次登门请他辅佐,都遭到拒绝。(33)他们的帮助和教诲,对诸葛亮从17岁到27岁政治思想成长成熟的关键时期,无疑起了重要作用。从蜀国建国纲领《隆中对》的完整提出,充分证明了诸葛亮在隆中的10年学习研究,以及向师友求教,使他在政治思想上已完全成熟并为他后来的事业从思想理论上奠定了基础。诸葛亮在后来治理蜀国时,还亲切地回忆当年躬耕时友人的启诲说:“昔初交(崔)州平,屡闻得失,后交(徐)元直,勤见启诲。”(34)可见他们之间交情深厚,相互帮助,使诸葛亮受益匪浅。不仅如此,诸葛亮大姐嫁襄阳大族蒯祺为妇,小姐嫁庞德之子山民,他本人娶刘表内亲襄阳名士黄承彦之女为妻。刘表亲信襄阳大姓蔡瑁一姊为刘表“后妇”,一姊嫁黄承彦,所以刘表实为诸葛亮的姨父。(35)而且刘表长子刘琦曾多次请诸葛亮为其“谋自安之策”,以及吴国晚期丞相襄阳张悌儿时曾为诸葛亮赞誉,可知诸葛亮躬耕期间同当地政界和大族人物常有接触。(36)诸葛亮在十年躬耕时期,已同襄阳地区的刘表割据势力,以及地方豪族和名士,结成一种超过师友情谊的亲缘关系。他的这种亲戚和师友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只有长期在邓县隆中躬耕,离刘表荆州治所襄阳很近,才有
可能形成。因为宛县距离襄阳120公里,合今240华里之遥,加上古代交通极不方便,步行大约要三天,往返需要六天。况且,南阳至襄阳的通道,常为兵乱所阻,难于通行。假如诸葛亮在南阳宛县躬耕,上述社会关系岂能建立。而且,刘备建安七年(202年)以后退屯新野、樊城,只有诸葛亮躬耕邓县隆中,两处相距不远,在挚友徐庶的推荐下,建安十二年(207年)十一月,刘备才有可能“三顾茅庐”,请诸葛亮辅佐他,从而经过14年的斗争,使刘备建立了蜀国。试想,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最著名的人物之一,倘若他在南阳宛县躬耕10年,魏晋至元初1000余年,不留一点遗迹,也不见有片言只语的记述,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三)
关于主张“诸葛亮躬耕南阳宛县说”的文章,主要有三条所谓“依据”,经过仔细考辨,实际上无一条能够成立。
第一,诸葛亮《前出师表》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他们认为秦代划分南阳和南郡的边界是以沔水为界,而沔水之南的隆中,不属于邓县,所以“躬耕于南阳”,指的是宛县(37)。他们还举出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汉代部分,隆中属于南郡。(38)我们认为,首先不能把两郡边界以沔水为界绝对化,何况秦建制离东汉末已400余年,边界变化较大。东汉时,实际上南阳和南郡已开始突破沔水界限,如南阳郡之武当、筑阳、山都三县均在沔水之南,即是明证。(39)隆中是个小地名,在地理志中不可能找到它到底属南阳邓县或南郡襄阳县。习凿齿在写《汉晋春秋》时,似乎已经注意这个问题,由于他是当地人,又是史学名家,对100多年前家乡的地理沿革,无疑是了如指掌的。所以他特别明确肯定地指出:“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日隆中。”习氏所言南阳邓县隆中,是从行政管辖上讲的,正好解释了“躬耕于南阳”的疑窦。因为当时人谈籍贯或所处地区,可不讲县以下小地名,而以郡名代之这类事例在魏晋史籍中常见。至于“襄阳城西二十里”句,则是从隆中所处地理方位上讲的,因为当时襄阳城已为襄阳名郡治所。唐代《元和郡县图志·襄州·襄阳县》条说:“万山,一名汉皋山,在县西十一里,与南阳(郡)邓县分界处。古谚日:‘襄阳无西’,言其界促近。”这条资料十分重要,它更加具体地说明,自古以来襄阳县西边地界短促,其与邓县分界线,在襄阳城西11里的万山,诸葛亮躬耕的隆中不仅在邓县境内,而且距离该县分界处还有九里。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集汉、魏、六朝各家地记,又
采《水经注》及《括地志》,旨在“审户口之丰耗,辨州城之疆理”,历来被誉为是一部地理名著。点校家“通过查证,认为此志最可依据”。(40)它讲邓县和襄阳县边界的沿革,恰好似在给《汉晋春秋》诸葛亮躬耕邓县隆中条作注释,从而更增强其可靠性。试问,我们应当相信离诸葛亮躬耕时间较近的李兴《碣文》及习氏《宅铭》和《汉晋春秋》的明确记载呢,还是相信400多年以前的秦代南阳和南郡边界的笼统划分为依据的推论呢?如果不带任何偏见的话,无疑只能是相信前者。关于《中国历史地图集》隆中属南郡,那是1975年旧版的东汉南郡辖区。但该地图集1985年新版,在第三册的三国部分已改正了旧版的错误,将隆中划归南阳邓县,而且邓县还包括沔水以南小部分。(41)这同《汉晋春秋》和《元和郡县图志》完全相吻合。作者已改正了旧版南郡对隆中的错误辖区,主张“南阳宛县说”者却仍征引旧版南郡对隆中的管辖,说穿了无非是想使自己的论点多凑一条依据,这种学风是极不严肃的。 第二,主张“宛县说”者,还有一条所谓“过硬”的材料,即李兴所撰《碣文》中,开头便说“天子命我于沔之阳”,古人以山南水北称阳,那么诸葛亮躬耕地应在沔水之北。(42)这是不明史实真相,对李兴《碣文》的曲解。其实,《碣文》第一句乃是讲刘弘奉诏于南阳张昌起义。西晋太安二年(303年)五月,张昌起义发生,“江沔间一时焱起……以应昌,旬月之间,众至三万”。(43)当时镇南将军新野王司马歆镇襄阳,向朝廷告急。晋廷派刘弘为荆州刺史,与前将军赵骧、平南将军羊伊领兵至南阳宛县。张昌亲自挥师北上,在樊城一战,镇南将军司马歆。晋廷诏弘代歆为镇南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同年六月,刘弘以长史陶侃等率大军进据襄阳。张昌则避开陶侃大军,径直北上围刘弘于南阳宛城,败赵骧,杀羊伊,刘弘败退梁县(属豫州汝南郡,与南阳接界处)。张昌义军回军进攻襄阳不克。七月,张昌退回江夏郡。刘弘带兵击杀范阳王硫所派荆州刺史张奕后,正式领荆州刺史,进驻襄阳。接着,陶侃大败张昌军,前后斩首数万级,昌逃入长沙下隽山。次年(永兴元年,304年)正月,益州刺史罗尚为李雄义军所败,遣别驾李兴诣镇南将军刘弘求粮,“(弘)遂以零陵米三万斛给之。尚赖以自固”(44)。李兴去荆州求粮的时间,《蜀记》为永兴中。永兴只有三年,据《通鉴》考订为永兴元年(304年),完全符合史实。(45)李兴本为蜀人,因公事去襄阳趁机观看
前蜀相诸葛亮故宅,以示缅怀。刘弘忠于晋室,也是“奉命于危难之间”,抚今思昔,追念诸葛亮之为人,与李兴同往,并命兴为《碣文》,应为情理中事。李兴所撰《碣文》第一句为全文序句,讲刘弘受诏为荆州刺史以张昌起义,为义军所阻于南阳,而且开始为义军所败,部属死伤甚众。接着,“听鼓鼙而永思”到“轼诸葛之故乡”,是讲陶侃等击败张昌义军后,刘弘镇守襄阳,在平息战乱之余,要发扬诸葛亮的“遗光”,彻底平息战乱,把国家治理好。这是刘弘与李兴观诸葛亮故宅,以及撰写《碣文》的主旨。所以下文用较长篇幅写诸葛亮的功业。最后又回到诸葛亮的故宅:“昔尔之隐,卜惟此宅,仁智所处,能无规廓。……今我来思,觌尔故墟。”(46)文中“故乡”、“此宅”、“故墟”,均指诸葛亮隆中故居。这样,《碣文》从头到尾,意明理惬。如果说,“沔之阳”指诸葛亮故宅在沔水之北,那么“天子命我”如何解释呢?难道当北方刘渊已起兵,西南李特、李雄起义如火如荼,特别是长江中游的张昌义军向北挺进,京都洛阳震动,晋惠帝还有闲情逸致,专门下诏命刘弘去拜谒诸葛亮故居,岂非天大的笑话。 第三,《水经注》卷二九《沔水注》有“后六十余年,永平之五年,习凿齿又为其(指诸葛亮)宅铭焉”。主张“宛县说”者提出,西晋只有惠帝司马衷在位有永平年号,但当年即改元元康,所以永平五年应为元康五年(295年),上溯60年为魏明帝曹睿青龙三年(235年),这时“李安(又名李兴)的父亲李密才14岁,李安是李密的第二个儿子,这时还未出生,怎么会写《孔明宅铭》呢”。(47)这是有意把时间搅乱,企图达到否定李兴《碣文》和习氏《宅铭》的目的。但这是徒劳的。因为李兴写《碣文》的时间,前述在永兴元年(304年),准确无误。再过60年左右,只有升平(357—361年)和太和(366—370年)两个年号有五年。从升平至太和时,习凿齿恰好在桓温荆州府任职。也就是说,李兴为文后50余年至60余年,习氏均在荆州。他一直反对桓温篡晋,作《汉晋春秋》尊蜀汉为正统,追思诸葛亮忠于蜀汉而作《宅铭》,以抒发情怀,符合其心志。习氏若在升平五年(361年)作《宅铭》,则在李兴作《碣文》后58年,离60年差二年;若是在太和五年(370年)作《宅铭》,则在李兴写《碣文》后66年,正合“六十余年”。《水经注》在北宋以前,靠抄写流传,在传抄中经注文混杂,错行错页,甚至某些篇残缺不全,年号和年数尤多错讹,本不足为怪。李兴和习凿齿所写《碣文》和《宅铭》尚存,白纸
黑字,岂能否定。至于习氏《宅铭》写于何年,这是另一回事,不能因写《宅铭》的年号或年数有误,便将写铭文的事实也加以抹煞。当我通读“南阳宛县说”的文章后,总觉得其中多杂有感情用事,从而对许多重要史料,或轻率地予以否定,或随心所欲,凭臆妄解,至于带常识性的错误,俯拾皆是。这种不严谨的学风,应是史家所不取的。 综上所述,从魏晋时的文献记载,当时所存遗物,襄阳和南阳的政治军事地理条件,诸葛亮在躬耕时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他政治思想形成的过程,作全面的考察,诸葛亮躬耕地只能在南阳邓县隆中,即今襄樊市隆中,绝不可能在南阳宛县。如果他不是在离襄阳很近的邓县隆中躬耕,便不能得到襄阳地区那么一批出类拔萃的师友的教诲帮助,以及对当时全国形势全面透彻的了解,从而也就很难产生《隆中对》中的政略战略思想,而且也没有机缘同刘备见面,至于辅佐他建立蜀国,也将不可能成为事实。
应当指出,作为诸葛亮躬耕的准确地点,必须辨析清楚,使其符合历史真实,这属于历史科学的范畴。但作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襄樊和南阳两地武侯祠和文物,都是中华大地上闻名遐迩的文化遗产和游览胜地,都应当充分发挥其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如重此轻彼,或互争高下,都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妥当的。
(原刊于《诸葛亮躬耕地望论文集》)
注释:
(1)前说以丁宝斋《‘三顾茅庐,’发生在襄阳隆中》(《集邮》1989年4期),唐明礼《“诸葛亮隐居南阳说”质疑》(《南都学坛》1998年1期)为代表;后说以李兆钧等〈诸葛亮躬耕地质疑》(《中州今古》1988年4期),张福增等《诸葛亮受“三顾”处答或人问》(南阳《活动月报》1988年6月)为代表。
(2)《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裴注引。
(3)《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裴注引。
(4)《太平御览》卷一七七《居处部》五。
(5)《太平御览》卷一七七《居处部》五。
(6)《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裴注引。
(7)《晋书》卷八二《王隐传》。
(8)参阅曹书杰《王隐家世及其晋书》,载《史学史研究%26gt;%26gt;1995年第二期。
(9)《晋书》卷八二《王隐传》。
(10)《晋书》卷八二《王隐传》。
(11)(《晋书》卷八二《习凿齿传》。
(12)《晋书》卷八二《习凿齿传》。
(13)《晋书》卷八二《习凿齿传》。
(14)《三国志·魏书》卷六《刘表传》。
(
15)《三国志·魏书》卷六《刘表传》裴注引《搜神记》。(16)《读史方舆纪要》卷七九《襄阳》条,中华书局1955年版。
(17)《晋书》卷一《宣帝纪》。
(18)《后汉书》卷七四下《刘表传》。
(19)《后汉书》卷七四下《刘表传》。
(20)《三国志·魏书》卷二一《王粲传》。
(21)《后汉书》卷七五《袁术传》。
(22)《三国志·魏书》卷六《袁术传》。
(23)《三国志·魏书》卷八《张绣传》。
(24)《资治通鉴》卷六二《汉纪》献帝建安二年至三年。
(25)《三国志·蜀书》卷二《刘备传》。
(26)《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
(27)《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裴注引《献帝春秋》载:“建安二年正月,西城民反,杀玄。”陈寿不采此说。他治史谨严,当另有实据。玄可能于建安二年西城民反后去荆州依刘表。
(28)《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裴注引《魏略》。
(29)《三国志·蜀书》卷七《庞统传》裴注引《襄阳记》。
(30)《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裴注引《魏略》。
(31)《三国志·蜀书》卷七《庞统传》。
(32)《三国志·蜀书》卷一二《尹默传》、卷一二《李误传》、卷一一《向朗传》裴注引《襄阳记》、《三国志·魏书》卷二一《刘寡传》。
(33)《后汉书》卷八三《庞公传》裴注引《襄阳记》。
(34)《三国志·蜀书》卷九《董和传》。
(35)参考黄惠贤《校补襄阳耆旧记》卷一《人物·蔡瑁》条,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36)《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三国志·吴书》卷三《三嗣主传》。
(37)张福增等《诸葛亮受“三顾”处答或人问》,载南阳《活动月报》1985年6月。
(38)张晓刚等《“三顾茅庐”不发生在襄阳隆中》,载《集邮》1989年第lO期。 :
(39)《续汉书》卷三二《郡国四·南阳郡》,中国历史地图集编辑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三册《魏·荆州》,中国地图学社1975年版。
(40)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前言》,中华书局1983年版
(41)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三册,地图出版社1985年新版。《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新版东汉部分虽仍沿旧,谭先生在有关学术座谈会上表示,再版时将予以改正。
(42)张晓刚等《“三顾茅庐”不发生在襄阳隆中》,载《集邮》1989年第lO期。
(43)《晋书》卷一OO《张昌传》。
(
44)《晋书》卷六六《刘弘传》。(45)《资治通鉴》卷八五《晋纪》惠帝永兴元年。参考《晋书》卷四《惠帝纪》、《晋书》卷六六《刘弘传》、《晋书》卷一二一《李雄载记》;《魏书》卷九六《赉李雄传》。
(46)《三国志·蜀书》卷五《诸葛亮传》裴注引《蜀记》。
(47)张福增等《诸葛亮受“三顾”处答或人间》,载南阳《活动月报》1988年6月。
作者:朱大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相关资料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