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甯氏六大文化遗产探论之尚智:大智大愚的处事之道
卫国甯氏家族的主要成员,为世袭的卿士,涉及甯跪、甯庄子、甯俞、甯相、字殖、甯喜等共9代,他们在春秋时期卫国的军事、外交与内政方面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事迹见于《左传》等典籍。其中,尤以甯俞,即甯武子事迹最为突出,二则中华成语也;源自于他。
第一则是“愚不可及”。《汉语成语大辞典》云:原指善于装傻,别人都赶他不上。后指极其愚蠢。《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云:“六月,晋人复卫侯。甯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曰:‘天祸卫国,君臣不协,以及此忧也。今天诱其衷,使皆降心以相从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扦牧圉?不协之故,用昭气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后,行者无保其力,居者无惧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纠是殛。’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卫侯先期入,甯子先长群,守门以卫使也。”从这段文献的前后记载可知,当时的卫国夹在晋、楚二个大国之间,卫成公的君位学没有恢复,甯俞借助卫侯参与宛濮盟誓,促成了卫侯的复位,但是卫侯并没有初中自己的承诺。于是这场诉讼又由晋侯进行裁决。“卫侯不胜,杀士荣,刖缄庄子,谓甯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真诸深室。甯子职纳橐焉。元嗄归于卫,立公子瑕。“甯俞在当时君侯昏庸的条件下,作事依然有板有眼。
《左传·僖公三十年》云:“晋侯使臣衍酰卫侯。甯俞货医,使薄其酰,不死。公为之请,纳玉于王与晋侯,皆十彀。王许之。秘,乃释卫侯。”这使卫侯,不但保全了生命,也被释放:体现了为臣的一片忠心。《左传·僖公三十一年》:“冬,犹围卫,卫迁于帝丘。卜曰三百年。卫成公梦康叔曰:‘相杀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鄯何事?相之不享于此,久矣,非卫之罪也,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请改祀命。”甯俞,在当时祭祀这件大事上,掌握着较多发言权。甯俞在当时的作为引起了孔子的注意。《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使从者为甯武子臣于卫,然后得去。”《论语·公冶长篇》记载了孔子对甯俞的评价:“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也就是说,政治清明时,表现了自己的贤明;政治昏庸时,所表现来的“愚忠”,为一般人难以达到。“愚不可及”本意具有更多的褒意,“蠢得不能再蠢’’则是后来的引伸意了。
第二则是“同仇敌忾”。《汉语成语大辞典》云:同仇,共同对敌;忾,愤怒。怀着共同的仇恨抵抗敌人。《左传·文公四年》云:“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日:‘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子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旅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赐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这里讲到甯俞代表卫侯到鲁国聘问,他对当时礼乐规制的理解,十分准确,也因此让对方无话可说,在这里他用了“敌王所忾”,成为“同仇敌忾”一词中,最后二个字的来源。
以上反应了甯俞在春秋卫国甯氏家族中的大智,以及他治国的才干,外交的机智,知识的丰富,可以说他是大智大愚的代表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相关资料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