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应该是家族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传统文化的根本区别是什么?最常见的说法是“天人合一”(中国)与“天人相分”(西方)、“内倾”(中国)与“外倾”(西方)、“人本位”(中国)与“神本位”(西方)等。我对这些都不持异议,但觉得家文化才是中西文化的根本差异。
第一,西方没有家文化的历史传统,而中国则有。家在西方古希腊神话中是一种非常负面的东西。赫西阿德与荷马讲述的诸神家谱和人类英雄之家的故事,充斥着乱伦、通奸、杀子女、弑父母、父子夫妻反目、兄弟相争相残等等消极现象。而关爱、和谐、温暖、谦让等等人类家庭中常见的正面形象,则甚为罕见。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为了城邦而废除家的主张,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仅仅把家当作一种财产看待,与中国古人把家看作居住、丧葬、迁徙、械斗、生产等内涵丰富的一种社会组织的观念,相去甚远。奥地利学者赖因哈特·西德尔《家庭的社会演变》一书中说“直到近代历史的早期,欧洲人们还没有血缘家庭的概念,只好用‘有老婆和孩子’这一说法来转述。”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则具有丰富的家文化传统。单是《汉语成语大辞典》记载的涉及家的成语就有46条。
第二,西方基督教削弱了世俗的家文化的培育和发展,中国的家文化则抑制了宗教的发展。学者杨效斯曾经指出,由于古希腊、罗马世俗家庭文化薄弱,基督教拟制的“家”文化乘虚而入:圣父(上帝)先于生父;神父亦称“父亲”。圣母先于生母,修女称为“姐妹”。耶稣说,“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因此,西方的家观念长时期是由教会与世俗之家混合而成。教会之家对世俗之家的补充、保护性远不及其异化与破坏性。亚伯拉罕杀子祭神的故事,是以亲情作为信仰的牺牲的典范,凸现了追求世俗性家庭幸福与出世性神圣幸福的根本冲突。当代西方基督教关于“家庭价值”的大声疾呼,其动机主要在于对世俗化进行声讨。其逻辑是:世俗化导致家庭价值衰落,故人们只有回归教会,才能恢复家庭价值。基督教这种主张实际上抑制了西方世俗而发达的家文化的发展。
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根深蒂固的家文化抑制了宗教的发展。史学大师范文澜早就指出,中国本土没有国外一神教的主要原因就是儒家文化的发达,而儒家文化最强调的就是修身、齐家。本土道教既要敬神仙,还要敬祖宗。
第三,西方思想家长期缺乏对家文化的关注与研究。早有论者指出,在一定程度上,一部西方哲学史,就是家庭概念在其中短期出现后逐步消失的历史。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罗尔斯的《正义论》,甚至本应站在母亲—妻子一边为家说话的女权著作,多数都对家抱持忽视、怀疑、贬低的态度。这与许多西方思想家幼年缺父少母、成年后保持单身、缺少正常家庭生活密切相关。失去母亲或父亲,霍布斯是在幼年,康德是13岁,黑格尔是11岁,伏尔泰是7岁,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是6岁,桑塔亚那是5岁,尼采是4岁,巴斯卡是3岁,休谟与罗素是2岁,笛卡尔和萨特是1岁,卢梭与蒙田则不足1岁。赫拉克利特、柏拉图、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康德、叔本华等都没有结过婚。
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于家文化有大量的著述,创造了丰富的家的理论,思想家们也大都椿萱并茂,结婚生子,具有正常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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