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谱的定义
家谱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统(或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形态。
家谱的名称约有80种,最常见的名称有族谱、宗谱、家乘等。
2、家谱的起源
产生于上古时期,完善于封建时代,已有约4000年历史。
现存最早的谱牒资料是司马迁《史记》中的《五帝本纪》。
家谱一词出现在南北朝以前,即公元420年之前。
3、家谱的作用
不同时期的家谱有不同的作用。汉朝以前,主要是保持和证明血统(或血缘),为袭爵和财产继承服务;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用于选官和婚姻;至隋、唐,家谱在政治和婚姻中仍有相当作用;宋朝以后,纂修家谱的主要目的由政治目的转变为尊祖敬宗,收族睦族,提高家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进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国有国史,省市地县有地方志,家族应该有家谱。家谱是一个家族最重要的历史文献,是其他文献无法替代的。家谱与正史、地方志一起构成中华民族历史学的三大支柱,家谱也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份。
4、家谱的编修状况
由于家谱在选官、婚姻、尊祖敬宗、收族睦族、提高家族凝聚力、促进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历代政府对编修家谱都给予了相当大的重视。宋朝以前,政府设置谱局,专门编修谱牒,首先是编修皇族家谱―玉牒,其次是编修名门望族的族谱。谱局不编写一般姓氏的族谱,所以在宋朝以前,一般姓氏鲜有族谱者。宋朝以后,政府只编修皇族玉牒,不再编修其他姓氏的族谱,各姓氏、各家族的家谱,各自编修。据邹华享于2001年5月撰写的《湖南家谱简论》介绍,湖南省图书馆收藏了1500多种湖南省内各姓氏族谱,全国各地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收藏湖南省各姓氏族谱共约3500种,湖南省共有约5000种族谱,其族谱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经考证和不完全统计,湖南省刊刻最早的族谱是新化县的《陈氏族谱》(宋朝政和―宣和年间,即1111―1125年),但没有保存下来;至今没有发现一种宋元时期纂修的族谱;明朝时期创修的族谱至少8种,可能有20来种,其中有我们零陵县的《蒋氏家谱》(蒋向荣撰);90%以上的族谱创修于清朝道光以后,即1850年以后,而又主要是清末民国时期创修的。本宗族的族谱创修于民国初年(1914―1919年)。
编修家谱的第一个高峰期出现在南北朝(420―589年)。隋唐时期(581―907年)是谱牒发展的第二个高潮。北宋的欧阳修和苏洵在编修本宗族族谱时创立了图表式谱式―欧苏谱例,使各姓氏、各家族编修家谱时有所遵循。明清两代(1368―1911年)的家谱编修达到了最高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禁止编修家谱。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修谱和续谱活动又悄然兴起,政府采取默许态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历史学界取积极态度,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百家姓和家谱知识访谈节目多次,对修谱续谱活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九十年代中期后,长江流域的修谱续谱活动达到了又一个历史高峰。本宗族今日开始续谱,动作稍慢了些,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5、家谱的内容与结构
由于各时期家谱的作用不同,故其内容的侧重面也有所不同。上古时期证明血统;先秦只记世系;三国、两晋、南北朝至唐朝的家谱内容包括郡望、源流、家族世系,具体包括姓名(字、号、小名、别名等)、生平、官爵、生卒年月、婚姻状况(包括岳家门第)、坟墓等;宋朝以后的家谱去掉了岳家的内容,重点放在祖先、世系、恩荣、祠堂、居住、田产、坟墓等方面。
家谱的结构或格式在不同时代也不尽相同,到明清两代,基本定型,大致排列如下:谱序―题辞―凡例―谱论―恩荣―图―节孝―像赞―考―宗规家训―祠堂―祠产―墓地―派语/字辈/班行―世系/世表/世系表/世系图/吊图―世系录/齿录―传记/墓志铭―仕宦录/缙绅录/名人录―志―杂记―文献―修谱姓氏―余庆录―领谱字号。共24项。
以上内容和格式,并不是每部家谱都完全具备,由于时代、地域和家族的差异及首创谱主编的水平高低,所修成的家谱的详略程度不会完全一样,其格式及其排列次序也不会完全相同。
从家谱的定义可知,家谱的基本内容或最主要内容有二,一是家族世系,主要体现在五代世系图和世系录中;二是名人录和家族中重要人物的传略。除了两项基本内容外,谱序、凡例、宗规家训、字辈、修谱姓氏等项内容也是不可或缺的。与两项基本内容相比,其他内容,如序言(含源流)、凡例、考证文章、宗规家训等等,均处于次要地位,都要服务于这两项基本内容。当然,不能因此而说,只要将世系图、世系录和名人录、名人传略写好就行了,其他内容则可有可无。基本内容和次要内容相辅相成,交相辉映。编好基本内容至关重要,写好次要内容则可使整个族谱有血有肉、锦上添花。打个比方说,基本内容和次要内容的关系,就好比树干和树枝、树叶的关系,只有树干粗壮,而且枝繁叶茂,才能成为一棵苍天大树;只有树干,而缺少树枝和树叶,形如即将凋萎的枯木,不能再称其为树。
6、郡望、堂号和字辈
6-1、郡望,详见本文《艾姓传统文化•郡望》。
6-2、堂号,详见本文《艾姓传统文化•堂号》。
6-3、字辈,详见本文《艾姓传统文化•字辈》。
因在艾姓传统文化一节中对郡望、堂号和字辈作了详细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7、宗规家训
宗规家训是家族自己规定,要求家族人员共同遵守的各种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总称。
家训包括后人记载下来的非文献的活动和文献形式的文书两类。最著名的首推南北朝之推的《氏家训》,明末清初朱用纯的《朱子家训》也很著名。不少家族的族谱都转载这两个家训或其中之一。家训起教育、和规劝作用,没有强制性。
家规可以说是家训的扩大化,即由对一个家庭子侄的扩大到整个家族之中,同时,还增加了许多需要共同遵守和强制执行的规定性内容。为了确保族人遵守家规,还配套制订了处罚条例。
宗规家训的内容涉及到家属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管理、蚕桑、生产、婚姻、教育、医疗卫生、日常生活、衣食分配、行为规范、违法处理等多方面。孔氏家训特别强调有关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内容。
历代宗规家训的作用在于加强同族宗亲的认同感,维持家族秩序,从而维持家族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大而言之,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维持地方治安,宣传民族美德,打击陈规陋习等作用。封建宗规家训也有大量的封建糟粕,如宣扬封建伦理,践踏等。
我看了本宗族的首创谱,有10条家规和与之配套的20多条处罚条例,对不同程度的违规者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方式,轻者训斥,重则开除族籍,乃至处死。10条家规的基本内容,积极因素为主,消极因素是次要的。配套的处罚条例显然不合时宜了。因此,我们这次续谱中,要与时俱进,改“家规”为“家训”,吸纳首创谱家规中的积极因素,摒弃其中不合时宜的封建宗法制度和伦理道德观念,以教育、和规劝为主,激励后辈积极上进,在校争做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踏入社会后争做文明公民。
8、家谱的纂修
宋朝以前,家谱的政治作用明显,以标榜门第为特征。为了保证家谱的权威性,家谱往往由政府纂修。宋朝以后,家谱的政治作用削弱,但记录家族史,纯洁家族血统,团结家族人员,教育家族后人增进家族荣誉感、凝聚力和归属感,以及提高本家族在社会生活中的声誉和地位的作用增强。政府只纂修皇族家谱―玉牒,其它家谱均由各家族自己纂修,政府不再干预,但大都采取支持和鼓励态度。
家谱续修的间隔年限没有统一规定,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续修,以保证家族血缘延续记录的完整。一般规定30年续修一次;有的15年一小修,30年一大修;孔氏家谱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不管多少年一修,应该到时即修。到 时不修,子孙会被人视为不孝。
家谱的创修和续修,通常由家族中负有文名或职务最高的退休官员倡议和主持,也有少数家族请外族硕儒主持。修谱时,一般应成立一个临时机构,如编修委员会。
修谱的经费来源:家族公产;家族人员公摊;按入谱条目、字数或领谱数量摊钱;自愿捐赠。
不准入谱的几种人:义子(指抱养的异姓人);私生子;11岁以下夭折者;再醮妇带来之子;不肖子孙(不孝不悌、大逆不道、犯法受刑、背信弃义者等);僧人、道士等。
续修家谱的内容:民间家谱的续修是在原本基础之上,增加新的资料,重新增删,修成一部新谱。新谱、旧谱详略不一,同时并存。皇家玉牒的续修,旧本不动,另作新谱,每次续修,均将前谱再抄一份,然后用红P在末尾添上新生者,用黑P将上次修谱后死亡者改为黑色,并增加适当内容。
本宗族家谱创修于1914年,至今91年了,到了必须续修的时候了。编修《竹溪艾氏族谱(二修)》的历史责任落到了我们这一代人的肩上,我们应迎难而上,责无旁贷、义无反顾地挑起这副重担,而且要充分发挥出我们的聪明才智,心甘情愿地付出我们的辛劳和心血,一定要编修出一部高质量的《竹溪艾氏族谱(二修)》,以便上对得起列祖列宗的恩德,中不辜负宗亲们的重托,下对后辈有一个圆满的交待。本宗族续谱时间虽晚了点,但也有好处,外姓先行修谱,客观上对本宗族族人起到了发动作用,而且能够借鉴别人的经验教训,在我们续谱中可以做到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我们要倍加努力,一定要编修出一部高质量的《竹溪艾氏族谱(二修)》,力争实现超越,后来居上。
9、 家谱的体例
家谱体例,即家谱修撰的方法。有两种:小宗之法和大宗之法。
小宗之法:家族世系只上溯到始迁祖或知其生平且其下世次明晰的那一代祖宗或五世祖(高祖)。按小宗之法编修的族谱中,以宋朝欧阳修编修的《欧阳氏谱图》和苏洵编修的《苏氏族谱》最为著名。(详见附录17)
大宗之法:家族世系一直上溯到血缘始祖乃至于得姓始祖。明清两代多采用此法。
两种体例,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各家族应根据本家族的实际情况和老谱书的基础以及所掌握的历史资料的多寡,确定选择哪种体例。本宗族仍依首创谱选择的体例,采用小宗之法,从始迁祖癸二公写起。(详见本文《艾姓传统文化•家谱》)
10、 家谱的价值
家谱作为一种历史文献,对于我们了解过去有重要作用,它的价值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古代人物的研究具有相当权威的资料价值。
第二、对人口史研究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
第三、为封建时代的研究提供了最基本的资料。
第四、为移民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第五、是联系、团结海外华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因素。
第六、是促进两岸和平统一,反对的有力工具。
第七、为地方史、家庭结构与功能、社会结构、妇女地位、优生学、民俗学、经济史、科技史、宗教史、中外关系史等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可信资料。
注:我在2005年应会长寿元公的邀请,回老家―湖南省永州主持编修《竹溪艾氏族谱(二修)》之初,对40多名参加续谱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文是培训内容和讲义之一,写于2005年6月,于2005年10月25日讲授。首先讲授关于家谱的基本知识,其目的是用谱牒学的理论武装参与续谱者的头脑,使大家对家谱的定义、起源、作用、体例、内容、格式、纂修等等有些初步了解,便于在尔后讨论凡例、体例、内容、格式、名人标准、名人传略、家训、从何处续写等等具体问题时,有所遵循,易于形成共识,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议而难决甚至议而不决。实践证明,对参加续谱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这样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为保证尔后的续谱活动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引用时,基本保持原貌,略有增删。仅供有志于创修、重修或续修家谱的宗亲们参考。
撰写《关于家谱的基本知识》的主要参考资料:徐建华著《中国的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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