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
笙的最初形式,同排箫相似,既没有,也没有笙斗,是用绳子或木框把一些发音不同的竹管编排在一起的乐器,后来才逐渐增加了竹质和匏质(葫芦)笙斗。古代的笙,用葫芦作笙斗,后来吹奏者觉得笙斗体大、质脆,吹奏费气,于唐代以后改为木制,经过世代的流传,最后铜斗又取代了木斗。殷代(公元前1401--前1122年)的甲骨文中已有“和”(小笙)的名称。春秋战国时期,笙已非常流行,它与竽并存,在当时不仅是为声乐伴奏的主要乐器,而且也有合奏、独奏的形式。南北朝到隋唐时期,竽、笙仍并存应用,但竽一般只用于雅乐,逐渐失去在历史上的重经作用,而笙却在隋唐的燕乐九部乐、十部乐中的清乐、西凉乐、高丽乐、龟兹乐中均被采用。当时笙的形制主要有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唐代又有了十七簧的义管笙,在十七簧之外,另备两根义管,需要时,再把它临时装上去。早期的笙为竹制,后来改为铜制。明清时期,民间流传的笙有方、圆、大、小各种不同的笙的形制。
代表人物有胡天泉(演奏技法革新者,中将)、张富森(山东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闫海登(天津歌舞剧院一级演员)、李光陆(中国音乐学院教授 一级演员 中国笙会会长)、王慧中 (中央民族乐团前任首席笙,国家一级演员)、徐超铭(上海音乐学院教授)等等。主要作品有《文成公主》、《孔雀音画》、《望夫云的传说》、《凤凰展翅》
葫芦笙
葫芦笙是一种始于唐代的单簧气鸣乐器,是少数民族乐器。葫芦笙的形制与笙相似,以笙斗和笙管组成,以空葫芦为笙斗,上开五至八孔不等,插上竹制笙管,其中细长的一根竹管作为吹口。葫芦笙音色各异,高音笙清脆明亮,中音笙圆润柔和,低音笙浑厚低沉,常用于独奏、对奏或歌舞伴奏。现主要流行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
巢笙
巢笙为宋代三大改良笙“竽笙”、“巢笙”、“和笙”之一。对当时演奏乐曲的转调起重要作用。由宫廷乐工单仲辛在十七管笙的基础上增加两根管,定型为十九簧。转调不必换“义管”。笙是中国的一种自由簧管乐器,属于八音中的“匏”类,以簧、管共振发声,为中国吹管乐器里面,唯一吹、吸皆可发声的乐器,也是唯一可以吹奏和声的乐器。笙在许多中国古文献中都有记载,多用于庆典、筵席的伴奏,或于民间合奏中使用。中国文化在东亚的传播也让日本、朝鲜分别发展出了雅乐笙和笙簧;随着20世纪国乐现代化,复鉴于传统笙不利合奏,笙也经历大刀阔斧的改革,制造出“现代笙”,并在现代民乐团里担纲重要的角色。由于笙音色易与其他乐器混和,在乐团中常负责和声伴奏,为十分理想的融合剂。
关于巢笙,宋·陈旸《乐书·俗部》中记载:“圣朝大乐诸工,以竽、巢、和并为一器,率取十七管笙为之。” 《宋史·乐志》中记载:“景德三年”,“旧制巢笙、和笙,每变宫之际,必换义管,然难遽易。乐工单仲辛遂改为议定之制,不复旋易,与诸宫调皆协。”“元丰三年”,“巢笙、和笙,其管十九。”巢笙音位与现今汉族民间十七簧笙基本一致。 宋·陈旸《乐书·雅部·匏之属》中记载:“今巢笙之制:第一头子,应钟清声,应第三(原文误作第二)管;二、中音,黄钟正声,应中音子;三、第三管,应钟正声,应头子;四、第四管,南吕正声,应第五子;五、中吕管,无射正声,无应;六、大托管,蕤宾浊声,应托声;七、十五管,大吕正声,无应;八、大韵管,姑洗浊声,有应[著声管];九、第五子,南吕清声,应第四管;十、中音子,黄钟清声,应中音;十一、托声管,蕤宾正声,应大托;十二、著声管,姑洗正声,应大韵;十三、仙吕管,夹钟正声,无应;十四、高声管,太簇正声,;十五、平调子,林钟清声;十六平调管,林钟正声;十七、后韵,太簇浊声,应高声;十八、义声管,夷则正声,无应;十九、托声管,仲吕正声,无应声。”
兴隆笙
兴隆笙为古代乐器名称。据记载,元代中统年间(公元1260—1263年)由中亚地区传人了早期的管风琴——兴隆笙,不过只限于在宫廷中使用。这些乐器的产生,使这个时期器乐独奏和称 为“小乐器”的小合奏大为盛行。如双韵合阮咸,嵇琴合萧管等等。同时,有的乐器又为传统器乐合奏所吸收,从而推动了器乐的发展。
据《元史》记载:"以竹为簧,有声无律",也就是说,传入我国的兴隆笙能发声,但音律不合,后经过玉宸院判官郑秀加以改进,改良才合用。后来在元代宫廷燕乐中长期使用。在外来乐器的影响下,本国人也曾在延祐年间(1314年-1320年)自己制作过多个兴隆笙。这件中国化了的乐器,在明朝却未加重视,遭到失传的厄运。《元史》记载:"兴隆笙,制以楠木,……中为虚柜,如笙之匏。上竖紫竹管九十,管端实以木莲苞。柜外出小撅十五,上竖小管,管端实以铜杏叶,……板间出二皮风口,用则设朱漆小架于座前,繁风囊于风口,……有柄,一人挼小管,一人鼓风囊,则簧自随调而鸣。"也就是说,兴隆笙大体是有楠木制成的音箱,音箱上有90根紫竹管,用竹为簧。音箱向外延伸出15个雏型的键等。从其形制来看,所谓"兴隆笙",其实就是小型管风琴。 据《元史·礼乐志》载,元朝忽必烈中统年间,西域回回国进贡了一台管风琴,被叫作“兴隆笙”,也写作“兴龙笙”。忽必烈命宫廷玉宸乐院判官郑秀对它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兴隆笙”是用楠木制作的,“形如夹屏”——像一架屏风,“上锐而面平”;中间是一个空心大柜,九十根紫竹做成的音管分十五行,每行纵列六根,插在柜子里。为什么称它为“笙”?因为它的构造跟我国的“笙”太相像了,不过是放大了而已。兴隆笙是元朝宴乐乐队中的首件乐器,元仁宗延祐年间,元宫廷又增制了10个,足见对它的重视。明代北京城天主教堂的管风琴比“兴隆笙”大多了:音管三千余根、分三十二层排列,可以模仿风雨声、波涛声、交战声和百鸟鸣叫之声,国人谓之“编箫”。“兴隆笙”从柜子的底部到音管上端高约五尺,音管顶端装饰着木莲花苞,正面雕镂着孔雀、竹木、枇杷、宝相、云纹等图案,两侧立有花板,底座装饰着狮子、大象的造型。“兴隆笙”的柜子向外突出着十五根小橛,“上竖小管,管端实以铜杏叶”——这是摁键。演奏时,一人鼓风囊“以达气出声”,一人摁键“以谐众音”。置于忽必烈大明殿里的“兴隆笙”两旁还立着两只木雕孔雀,身披孔雀羽毛。“兴隆笙”演奏时,还另有一人操作机关,让木孔雀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排笙、芦笙
卢沙及排笙,又称芦笙,为西南地区苗、瑶、侗等民族的簧管乐器。 发源于中原,后传入少数民族地区,其前身为汉族的竽。在贵州各地少数民族居住的村寨,素有“芦笙之乡”、“歌舞之乡”的称誉。芦笙,是少数民族特别喜爱的一种乐器之一,逢年过节,他们都要举行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芦笙会,吹起芦笙跳起舞,庆祝自己的民族节日。芦笙分为轻音芦笙和重音芦笙两种,其调式为“561235”和“612356”,重音芦笙的曲调深沉而洪亮,轻音芦笙则轻盈而高亢,其音乐曲调的使用是很严格的,大体分为《祭祀》、《抒情》和《叙事》等三大部分。芦笙舞蹈既有舞蹈之柔,又有武术之刚。因此,在苗族武术演练中,芦笙也可作武术器械与习武者对打。芦笙在苗族民间,大多出现于群体活动,如花山节、丧葬仪式等,总是作为重要角色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但芦笙不是爱情信物,也很少扮演爱情角色,它只作为凝聚力和号召力将苗族的心连在一起。
卢沙(芦笙)作为一种乐器,有着自己独特的音乐规律和舞蹈形式。文山苗族芦笙分为轻音芦笙和重音芦笙两种,其调式为“561235”和“612356”,重音芦笙的曲调深沉而洪亮,轻音芦笙则轻盈而高亢;其音乐曲调的使用是很严格的,大体分为《祭祀》、《抒情》和《叙事》等三大部分,《祭祀》部分主要用于丧葬祭祀,曲调共有三百六十首,《抒情》部分主要用于踩花山等吉庆场面,但文山苗族芦笙婚礼音乐因历史上的不断迁徙而失传;《叙事》部分主要叙说苗族历史、故事传说等。它的舞蹈特点是柔中有刚,刚中有柔。芦笙舞有单人舞、男性双人舞和男女双人舞,分为“踩”、“跳”两种,“踩”以两膝的轻微的屈伸并踏着节奏向前移动为特色,“跳”是由动力脚落地后,下肢的颤动以及抬脚踹动,上身随之自然地摆动为特色。芦笙舞蹈既有舞蹈之柔,又有武术之刚。因此,在苗族武术演练中,芦笙也可作武术器械与习武者对打。芦笙在苗族民间,大多出现于群体活动,如花山节、丧葬仪式等,总是作为重要角色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但芦笙不是爱情信物,也很少扮演爱情角色,它只作为凝聚力和号召力将苗族的心连在一起。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文艺工作者在芦笙舞的基础上创作了一个既保持芦笙舞原貌而动作简易又富有时代感的集体舞《苗山迪斯科》,在苗族民间得到逐步推广。芦笙集体舞的出现,无疑是苗族芦笙舞由个体化向群体化过渡发展,使芦笙文化在中华民族的大文化圈里找到了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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