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之律——《梵网经》
《梵网经》(Brahmajala-sutra)全称《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法门戒品》,亦称《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梵网菩萨戒经》《梵网经菩萨心地品》《梵网经菩萨戒》等。大乘佛教戒律典籍。共二卷。真实撰者不详。鸠摩罗什译。“梵网”,原意为渔夫用网捞鱼,引申为网罗见解。
《梵网经》上卷叙述释迦牟尼从第四禅擎接大众到莲华台藏世界见卢舍那佛,问一切众生以何因缘得成菩萨十地之道,所得果是何等相,以及卢舍那佛为说菩萨修道阶位四十法门。下卷述说释迦牟尼受教已,示现、降生、出家、成道、十处说法,于摩醯道罗天王宫,观诸大梵天王网罗幢,因说无量世界犹如网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佛教门亦复如是;又释迦牟尼从天宫下至阎浮提菩提树下,复述卢舍那佛初发心时常所诵的一切大乘戒,即“杀”等十重戒和“不敬师友”等四十八轻戒。最后以“明人忍慧强”等十四颂显示受持此法能获五种利,以劝说流通。中国向来重视诵习下卷说菩萨戒相部分,称《梵网菩萨戒本》或《梵网菩萨戒经》。 此经现存诸本,皆署名鸠摩罗什译。但《出三藏记集》卷二译经条及卷十四罗什传等,均未举此经。隋法经等撰《众经目录》第五,在“众律疑惑”条下载有《梵网经》2卷,但说“诸家旧录多入疑品,右一戒经,依旧附疑”。可见在隋代以前,此经已编入疑品。且《丽本序》说此经梵文有112卷(一作120卷),似亦可疑。据近代学者研究,该经上卷所说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及十地的阶位,继承了《仁王般若经》五忍四十一位之说;下卷所说十重禁,乃综合了《菩萨地持经》中第五“方便处戒名”和《优婆塞戒经》第三“受戒品”以及《菩萨善戒经》所出“诸波罗夷”等说法。同时,该经菩萨轻戒第四十七戒指责国王百官明作制法,立统官制众,使安籍记僧,似为针对中国北魏时立僧统以籍僧的僧尼制度和国王的态度而言,印度初无其事。轻戒第十戒有不得蓄一切刀杖弓箭牟斧战斗之具及恶罗网杀生之器;第十一戒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军阵会合、兴师相仗杀无量众生;第十二戒不应故贩卖良人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以及第三十二戒不得贩卖刀杖弓箭、蓄轻秤小斗、因官形势取人财物等,似也反映了对南北朝时代僧侣非法行为的不满。因此,有些学者认为此经不是印度梵文的翻译,而是南北朝时中国僧人所编纂。 过去相传梁慧皎曾撰《梵网戒义疏》,此经的流传曾被认为始于梁代。但近时从敦煌发现有南齐初年该经的“后记”古本,可能早在南朝宋末就已有流传。到了隋代,智顗撰《菩萨戒义疏》,特加讲习弘扬,从此该经被作为大乘律而受到重视,并成为中国汉地传授大乘戒最有权威的典籍,为大乘各宗所通用。唐代,该经曾被转译成藏文,略称《法广母经》,收入藏文大藏经甘珠尔内。此外,晚唐流行的传为金刚智(一说不空)所译的《大乘瑜伽金刚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钵大教王经》,实际上亦是依此经文扩充而成。日僧最澄认为此经是圆顿菩萨之戒相,将瑜伽等戒作为权大乘戒相,以显示两者的根本区别。此说流行以来,更受到天台、净土等宗派的重视。
注解《梵网经》的版本主要有唐新罗太贤《梵网经古迹记》4卷、《梵网经菩萨戒本宗要》1卷;明智旭《梵网经玄义》1卷、《梵网经合注》7卷,寂光《梵网经直解》4卷;清德玉《梵网经顺硃》2卷等。仅注释下卷的主要有隋智顗说、灌顶记《梵网菩萨戒经义疏》2卷;唐法藏《梵网经菩萨戒本疏》6卷,明旷《梵网菩萨戒经疏删补》3卷,胜庄《梵网经(菩萨戒本)戒本述记》4卷;宋慧因《梵网经菩萨戒注》3卷;明弘赞《梵网经菩萨戒略疏》8卷;清书玉《梵网经菩萨戒初津》8卷等。日本有空海、善珠、法进,新罗有元晓、义寂、智周、法铣等人的注疏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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