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结集
律藏记载
上座部记载
上座部方面《巴利律藏》、《十诵律》、《四分律》、《五分律》记载由于毘舍离比丘有十事违反戒律:
耶舍长老至毘舍离当众居士面指出求乞金钱非法,为平息由此引发的诤论,七百名比丘集会讨论十事是否符合律法。经过东西方比丘各推举四位长老单独于别处行筹表决为“十事非法”,上座部各律藏本身没有记述这次羯磨后合诵经典的情况。
大众部记载
大众部方面《摩诃僧祇律》没有记述第二次结集发生时间,记载第二次结集因求乞钱币财物一事之诤论而起。在第一次结集和第二次结集中结集律藏前都事先明确了结集原则并征得与会众人认同,要对诸比丘住处所作制限、国土法、某持戒比丘所行法和某长老比丘所行法这四者依四大教进行取舍,并且不得行本俗法,合称五净法:一制限净、二方法净、三戒行净、四长老净、五风俗净。当时七百比丘请优波离的弟子陀娑婆罗结集律藏,他在最后论定了“不得求乞金钱”:“乃至诸长老。是中须钵者求钵。须衣者求衣。须药者求药。无有方便得求金银及钱。”
不蓄金银学处
不得求乞金钱的理据是“不蓄金银学处”,在“未制者莫制”原则下,上座部和大众部都没有把它补入波罗提木叉。上座部诸律藏记载“不捉金银戒”和类似的“不取宝物戒”已经涵盖了“不得求乞受蓄金银”等具体财物有关细节。大众部《摩诃僧祇律》记载佛陀允许生病比丘“使净人蓄莫贪著”,不把“不畜金银学处”列入所有比丘都要遵守的波罗提木叉。
根本分裂
南传佛教《岛史》的记载:被上座放逐者、毘舍离的跋耆族恶比丘集合了一万人进行大型集结,称为大结集,万人结集导致了上座部和大众部发生根本分裂,此后佛教也因教义和戒律分歧而产生不同部派,至佛灭满二百年时就约有十八个部派。
在北传佛教中,根据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记载:说一切有部(自称为上座部诸部根源)与大众部分裂原因是大天比丘提出了在阿罗汉余习和证道机缘上的五项说法,即所谓“大天五事”,《异部宗轮论》称此根本分裂发生在孔雀帝国阿育王时代。法显《摩诃僧祇律私记》记载大众部称最早与大众部分裂的是法藏部,还有根据《舍利弗问经》记载:大迦叶所结集的律藏就是大众律,在巽伽王朝灭法后佛教复兴时有上座比丘增广戒律而造成了分裂。
一些现代研究者认同佛教根本分裂的时期晚于第二次集结。
参见
结集
王舍城结集
拘尸那罗结集
窟外结集
第三次结集
第四次结集
第五次结集
第六次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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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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