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塔米茨
人物生平
1717年6月17日,斯塔米茨生于捷克波希米亚的涅梅茨基布罗德。他的父亲是教堂唱诗班的教师、风琴手及唱诗班指挥,所以斯塔米茨自幼就跟着父亲学习音乐。11岁时,斯塔米茨进入耶稣会学校接受音乐教育,这一时期,斯塔米茨在音乐方面受到了非常良好的训练。
1734年,斯塔米茨进入布拉格大学哲学学院学习,不过仅一年后他就辍学了,开始了小提琴演奏家的艺术生涯道路。
约1741年,斯塔米茨到曼海姆宫廷乐队任职,担任小提琴演奏;1742年,他在卡尔七世加冕的典礼中演奏了小提琴;1743年,斯塔米茨被任命为乐队首席小提琴手。1774年和1745年,斯塔米茨是曼海姆乐队器乐演奏家中薪水最高的。
1750年,斯塔米茨被任命为曼海姆宫廷管弦乐队音乐总监。在他的指导下,宫廷管弦乐团的水平不断提高,成为了闻名全欧洲的乐队,并对诸如海顿和莫扎特等作曲家也有影响。
1754年夏末,斯塔米茨开始了长达一年之久的巴黎音乐之旅。1754年9月8日,他第一次在巴黎举行公演音乐会,成功地演出了他的管弦乐三重奏作品。他的作品除了在曼海姆出版以外,还经常在巴黎、伦敦、阿姆斯特丹等地方出版。1755年的秋天,斯塔米茨返回了曼海姆。
1757年3月27日左右,斯塔米茨在曼海姆去世,享年仅39岁。离世前他是选帝侯领地上享有王权的领主、宫廷乐队音乐总监、交响作曲家和小提琴演奏家。
个人生活
1747年7月1日,斯塔米茨与玛丽亚·安东尼娅·伦博恩(Maria Antonia Luneborn)结婚。他们共育有5个孩子。其中有2个孩子夭折于婴儿时期。剩下的3个孩子分别为:儿子卡尔·斯塔米茨(Carl Stamitz)和安东·斯塔米茨(Anton Stamitz),女儿玛利亚·弗朗西斯卡(Maria Franziska)。两个儿子卡尔·斯塔米茨和安东·斯塔米茨后来也成为了著名的作曲家。
成就
约翰·施塔米茨作为前古典主义中的作曲家,在当时音乐的发展上创造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但对巴罗时期的音乐特色进行了继承,同时他也给贝多芬和莫扎特等诸多著名作曲家进行音乐创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根基,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其中最重要的贡献包括:第一次在管弦乐演奏中大量使用有力度的多层次的渐变;将单簧管引入到了管弦乐队中;将小步舞曲作为交响曲的第三乐章;创建了全欧洲最优秀的管弦乐队。他创作有约74部交响曲,但这些作品在今天已经很少再进行演出了。
影响
斯塔米茨一生的作品包括交响乐曲50部、小提琴协奏曲12首、近100首管弦乐的三重奏曲,还有小提琴奏鸣曲和若干声乐作品。他是著名的曼海姆乐派的创建者之一,在创作和演奏方面具有新颖的“曼海姆风格”:清晰的功能和声语言,鲜明强烈的力度对比,明快的旋律,具有动力性的动机展开,4乐章交响曲结构,新颖的管弦乐法等。这种新的音乐风格为后来的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出现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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