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正义
历史
正义在古希腊时期讨论的西方哲学有着不同的概念,社会是典型的议题。柏拉图在共和国中写道,一个理想的状态是“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分配到他自己认为最合适的阶级中。
亚里斯多德认为,权利只存在于自由人之间,而法律应该采取“个人首先应该受到与他的财富对称的待遇,其次才有平等的关系。”以弗所给保罗的信中指出,每个人都应该与他出生的阶级绑定。这反映了当时典型的奴隶制和对女权的压制,古老的公正观仍然盛行着严格的阶级制度。然而,在特权阶层中,对于公平和社群的则有很强的观念。亚里斯多德曾说的分配公平,要求人们根据自己的功德派发现金红利商品和资产。苏格拉底(通过柏拉图与克利托的对话可知)则认为,由于社会契约这个概念的发展,人们应该遵循社会规则,并承受受它所带来的负担,因为他们接受了社会的好处。在中世纪,宗教学者特别是托马斯·阿奎那,继续以不同的方式来讨论公平,但最终他还是认为,应该做一个以为上帝服务为宗旨的好公民。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后,人的潜能经过不断开发,社会正义的现代观念开始在一系列作家的作品中浮现。斯宾诺莎在“知性改进论Tractatus de Intellectus Emendatione(1677)”争辩说,我们要去获得生活的一个真谛“一个人的特质比他/她自己更加稳定”,并且为了实现“完美的极致......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是,他应该连同其他个人,一起达到这种特质。“在启蒙运动、法国和美国大革命中,托马斯·潘恩同样写了人的权利(1792),社会应该给予“天赋公平,普遍的机会”所以“政府的建设应达到像它提出的...一切从来没有在革命现过的程度的能力。”
“社会正义”是通过创造耶稣会教士路易吉Taparelli在19世纪40年代。 具体的“社会正义”的第一个现代用法通常来源于19世纪40年代天主教思想家们,包括在卡托利卡文化宫的天主教徒路易吉Taparelli,基于圣托马斯·阿奎那的研究。他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竞争的理论,既不是主观笛卡尔思路中的,破坏了社会存在的统一,也不是托马斯主义的形而上学充分关注的道德理念。英国哲学家,政治家和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1861年提出的功利主义中写道,“社会应该平等地给予每一个人应得的待遇,那才是每个人得到的最好的对待,这是社会正义和分配公平的最高标准;所有机构和所有善良的公民应该共同付出最大的努力。“
在后来的19世纪和20世纪初,社会正义成为美国政治和法律哲学的一个重要主题,尤其是杜威,庞德和布兰代斯路易斯。其中一个主要的担忧是洛克纳时代,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的决定,推翻了由州政府和通过的促进社会和经济进步的立法提案,如八小时工作日或加入工会的权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组织在创始档序言中采取了同样的术语,它指出,“唯有基于社会正义,普遍和持久的和平才能被建立”。从此,社会正义的讨论进入了主流的法律和学术论述中。20世纪后期,一些和保守派思想家,特别是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反对这个概念,他声称,社会正义并不意味着什么,或者说没有多大的意义。但是这个概念仍然非常有影响力,特别是推广它的哲学家,如约翰·罗尔斯。
联合国
联合国2006年的文档《公正开放世界中的社会正义:联合国的作用》指出,“社会正义可以被广泛地理解为,公平并富同情心地分布经济增长的果实……。”
同一份档里,提供了一个简明的历史:“社会正义的概念是比较新颖的。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孔子、阿威罗伊、甚至是卢梭或康德──没有一位看见这项需求,以社会的角度考量正义或补救不公。这个概念在工业革命和社会主义学说的并行开发时期,首先在西方思想和政治语言中浮现。它的出现成为一种对抗资本主义剥削与改善人类发展的表现,亦成为体现进步与博爱的革命性口号。继19世纪中叶震惊欧洲的革命后,社会正义成为许多思想家和政治家振臂高呼的理念……到了二十世纪中叶,社会正义的概念已经成为世界各地几乎所有左派和中间派政党的意识形态与方案……。”
社会正义运动
社会正义也用来形容走向社会公正世界的运动,例如,全球正义运动。在此背景下,社会公正是基于和平等的观念,并可以被定义为“体现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方式”。
许多运动正在努力实现社会社会正义──使社会的所有成员,不论其背景,皆享有基本,以及平等享受社会利益的机会。
保健
社会正义更进入了生物伦理领域。其讨论涉及的主题,举例来说,如可负担的卫生保健,尤其是对低收入家庭和家庭而言。讨论还提出了许多问题,诸如社会是否应当负担低收入家庭的医疗费用,以及全球市场是否是处理医疗保健服务的一件好事。
当人口之间存在可预防的健康状态差异,社会不公现象即会发生。这些社会不公在不平等的情况下愈易发生,例如,营养不良和传染病更加容易流行在一个贫穷的国家中。这些负面的健康状况往往可以通过社会和经济来改善,如初级卫生保健可以保证了所有民众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医疗保健服务──无论其收入水准、性别、受教育程度或其他任何因素。本质上地整合社会正义到健康,反映了社会对健康的决定因素之重要,其中亦不扣除生物医学模式的作用。
教育
在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申明:“教育应包括和平、民主、社会发展和社会正义,以达到共同的理解和认识,以加强世界对的普遍承诺。
“社会正义勇士”
所谓社会正义的勇士是用来形容通过抨击现有的社会规范和方案来追求社会正义,以达到不被大众所接受的社会目标的一类人群。
相关讨论
从柏拉图反驳Thrasymachus关于正义只是强者的论点以来,社会正义一直都是个很媚惑人心的概念。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即主张一个理想的国家必须柱立在四个基础上:智慧、勇气、节制以及正义。而社会正义中的社会则是指将正义这个概念实践于法律上,并且因为每个社会的文化、政治以及道德观都不尽相同,所以社会正义在不同的社会中也会有着不同的意义与实践。另外,社会正义也指社会上不同阶级与领域之间付出和所得的公平性,因此这一词也常被政党拿来做为所得重分配的依据。
参见
公平
平等
社会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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