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
历史
本勋章设立的原意,是纪念爱奥尼亚群岛成为英国的受保护领地。该岛于1814年落入英国控制,并于1817年授予宪法。因此勋章原先的颁赠对象,是爱奥尼亚群岛的原居民、马耳他和其附属地的居民,以及一些在地中海地区供职的政府高级官员和从事秘密任务人士。
然而到了1864年,爱奥尼亚群岛不再是英国的受保护领地,并回归希腊,所以勋章的颁赠定义在1868年进行了更新。对象转为“在女皇陛下的殖民地出掌机要官职者,以及向皇室在帝国的对外事务上提供服务的人士”。一般而言,除非该英联邦王国的成员国有自己一套的荣誉制度,每任的总督都会在上任或卸任时获赠爵级大十字勋章或爵级司令勋章。但澳洲和新西兰分别在1989年和2000年停止了这个惯例。
组成
英国君主是授勋骑士团的元首(Sovereign),并有全权任命勋章的所有成员(但通常先透过会议,再由政府提供意见)。下一级是大团长(Grand Master),以往由爱奥尼亚群岛的高级专员出掌,但今时今日的大团长,均由君主选任。历任大团长包括:
1818年-1825年: 托马斯·梅特兰爵士
1825年-1850年:剑桥公爵殿下
1850年-1904年:剑桥公爵殿下
1904年-1910年: 威尔士亲王殿下
1910年-1917年: 出缺
1917年-1936年: 威尔士亲王殿下
1936年-1957年: 阿斯隆伯爵阁下
1957年-1959年: 哈里发克斯伯爵阁下
1959年-1967年:突尼斯的亚历山大伯爵阁下
1967年- : 根德公爵殿下
服饰式样与标准佩章
勋章的成员在重要日子,如君主的加冕典礼,均会盛装打扮,穿上特别设计的礼服出席,但服饰式样按等级而异:
只有圣米迦勒及圣乔治一等勋爵士会穿上 斗篷 ( mantle ),斗篷为缎质,并配以萨克逊蓝色为主调,外沿为绯红色,再于两肩位置系上奶油色的丝质蝴蝶结装饰。星章(详见下文)佩带于左边胸口,而斗篷在穿戴者的正前方用两条大流苏系好。
只有圣米迦勒及圣乔治一等勋爵士会穿上 领环 ( collar ),领环穿在斗篷之上,并由黄金打造,而且是左右对称的。领环上面轮流刻有加冠的狮子、马耳他十字,以及“SM”和“SG”两个简写。领环的中央则刻有两只面对面,有翼的狮子,各手持一本书和七支箭。
在较不重要的场合,勋章的成员的衣饰则较为简单:
只有圣米迦勒及圣乔治一等和二等勋爵士能够佩带 星章 ( star ),并佩带于左边胸口。一等勋爵士的星章主体由一个巨形的“马耳他之星”(Maltese Asterisk,见马耳他十字)所组成,该十字一共申出七块页,镀上了银色。而每块页之间,则镶嵌有七道代表金光的装饰,自星章中心射往南、东南、西南、西北偏西、西北偏北、东北偏北和东北偏东七方。圣米迦勒及圣乔治二等勋爵士的星章比较小,呈八角形,是由两个马耳他十字合并而成的,而这星章没有任何金光装饰。上述两种星章,均有圣乔治从正中延伸,至于在星章正中间,则叠上一个深蓝色的圆环,上面写有星章的格言,蓝环之内就画有圣米迦践踏撒但的情景。
所有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的成员均可佩带勋章,而勋章亦系有一条蓝-绯红-蓝的丝带。一等勋爵士可把勋章系在绶带,而绶带会围绕右肩膀及左股。男性二等和三等勋爵士则有点而像得奖的运动员,会把勋章系在一条围绕着颈项的丝带。至于女性二等和三等勋爵士则把勋章佩带于左边肩膀以下的位置。勋章本身是一个有七块页,由珐琅制成的白色“马耳他之星”(见马耳他十字)。而在勋章的正中,正面画有圣米迦践踏撒但的画像,背面则画有圣乔治在马上屠龙的情景,两画面以外均围绕一深蓝色的环,上面写有勋章的格言。
在君主指定的领环日(collar day),勋章成员在重要场合要把勋章的领环戴在军服或晚礼服上。若果戴上了领环(不论是领环日还是加冕典礼一类的重要场合),就要把勋章悬挂在领环。
所有在1948年以前颁发的领环都必须交还到爵位所属勋章中央档案处(Central Chancery of the Orders of Knighthood)。其他的佩饰则可以保留。
小礼拜堂
本勋位的小礼拜堂原本是位于科孚的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宫,即爱奥尼亚群岛的高级专员官邸和爱奥尼亚群岛立法机构的所在地。但自1906年起,勋位的代表教堂转移到伦敦的圣保罗大教堂(该教堂也代表大英帝国勋章)。礼拜堂会每四年一次,举行有关本勋章的大型宗教仪式,并正式任命新的一等勋爵士。
君主以及所有一等勋爵士在小礼拜堂内的唱诗班席位,均设有专门的座位,而座位上方更有各式各样,代表他们的盾徽装饰。每一座位之上方有他们的头盔(helm),缀上顶饰(crest),并装饰以斗篷。然而,根据英国有关纹章的法律,除了女性君主以外,所以女性均不可获得头盔和顶饰,因此会以小冠冕(coronet)代替。至于在顶饰/小冠冕之上,则挂有该勋爵士的纹章旗帜,上有他/她的盾徽。在座位的背部,会有一块黄铜片,写上了该名受勋人士的姓名、盾徽的样式和受勋的日期。当勋爵士逝世以后,所以的旗帜、头盔、斗篷都会一并移除,但黄铜片却会保留,所以,现今小礼拜堂内的唱诗班席位,贴满了自1906年以来,来自一等勋爵士的黄铜片,而且各有千秋。
地位与特权
勋章的成员、男性成员的妻子,以及男性的一等与二等勋爵士的子女和媳妇均会列在地位排名名单之上。 但是,女性成员的亲属却不会列入名单(一如其他勋位,人们可透受勋的父亲或丈夫而列入名单,但却不能透过受勋的母亲或妻子)。(请参见英格兰及威尔士排名名单,以得知受勋人士的确实地位。)
一等勋爵士与二等勋爵士均会在名字之后冠上“爵士”一词(英文文法上,则在名字前冠上"Sir")。至于一等女勋爵士与二等女勋爵士,则在名字后冠上“女爵士”一词〔英文文法上,则在名字前冠上"Dame"〕。凡是爵士的妻子,可在名字之后冠上“夫人”一词〔英文文法上,则在名字前冠上"Lady"〕,但是女爵士的丈夫并不享有同等的特权。然而,若果受勋人士是皇室成员,上述称号便不适用;此外,除非要写最完全的全称,获勋的贵族一般也不会使用上述称号。另一方面,以“荣誉会员”身份受勋的外籍人士及神职人员均不可使用上述称号(“荣誉会员”成为英国公民,方可享用有关衔头)。
一等勋爵士在名字后可加上勋章缩写“GCMG”,二等男勋爵士和女勋爵士则可分别加上缩写“KCMG”和“DCMG”,三等勋爵士则一概使用缩写“CMG”。
所有一等勋爵士也可以在他们的纹章上加上护盾兽(纹章盾徽旁的扶持者,通常是动物,也有以人物作护盾兽)。另外,纹章之外亦可以围上圆环(上面写有本勋章的格言)以及领环。而圆环所示的位置,则必须在领环之外或之上。二等和三等勋爵士可以在他们的纹章之外围上圆环。此外,纹章的样式亦可一并展示勋章,须悬挂在圆环或领环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相关资料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