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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布政司

2020-10-16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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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设立背景斯坦福·莱佛士爵士在大英帝国积极向外扩张的背景下,英属东印度公司的势力早于18世纪末已开始由印度慢慢触及马来亚半岛。在1819年2月,东印度公司旗下明古鲁总督斯坦福&mi

历史沿革

设立背景

新加坡布政司

斯坦福·莱佛士爵士

在大英帝国积极向外扩张的背景下,英属东印度公司的势力早于18世纪末已开始由印度慢慢触及马来亚半岛。在1819年2月,东印度公司旗下明古鲁总督斯坦福·莱佛士爵士率先为英国在新加坡开通商埠,并任命马六甲驻扎官威廉·法夸尔(William Farquhar)为首任新加坡驻扎官兼指挥官,统领商埠政务,为新加坡的殖民地史揭开序幕。到1826年,东印度公司把新加坡与旗下商埠槟城和马六甲统合成为海峡殖民地(又称“三州府”),开始作出更有效和系统的管治。海峡殖民地成立后,新加坡驻扎官一职改组为新加坡参政司,继续成为当地最高级别的官员,与槟城参政司和马六甲参政司分管三地政务,而新设立的海峡殖民地总督则在槟城办公。

不久以后,随着贸易发展日益蓬勃,商埠规模不断扩充,海峡殖民地总督在1832年选择由槟城迁到新加坡办公,从此总督取代新加坡参政司成为当地最高级的官员。另一方面,海峡殖民地在1826年成立的时候,行政上本来属于印度的省级(Presidency)地区,但这个地位在1830年被降格为附属于孟加拉省的驻扎地(Residency),一直到1851年,海峡殖民地才改为直属于印度总督,但最终控制权仍旧落在伦敦的东印度公司董事局。

在1858年,东印度公司因印军哗变而被英政府正式削夺多年以来对印度的管治权力,并由英政府设立英属印度,对印度作出直接统治。虽然海峡殖民地政府继续对英属印度政府负责,但参政司一职在体制上则由原来的东印度公司雇员纳入到殖民地公务员系统。到1867年,英政府殖民地部决定把海峡殖民地从英属印度分立为独立的皇家殖民地,并且直接向殖民地部负责,由军人出身的末任新加坡参政司罗纳德·麦波申上校(Colonel Ronald MacPherson)遂成为首任海峡殖民地辅政司。

三州府时期

由1867年至1942年间,除去署任人士,一共有19人担任过海峡殖民地辅政司一职。这个职位虽然沿袭自新加坡参政司,但两者的工作性质却不尽相同。一方面,辅政司的地位高于槟城和马六甲两地的参政司;但另一方面,辅政司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统筹政务,而新加坡参政司的职权却更为广泛,在东印度公司时期所涉及的职务包括警务、司法、地政、船政、邮务、海关和市政等范畴。因此,新设立的辅政司在职能上更类似于英属印度政府设有的政府秘书(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以及其他英属殖民地常见的辅政司或布政司一类官职。在当时,海峡殖民地辅政司一职的中文别称是“三州府辅政司”,而鉴于辅政司在新加坡办公,因此也有称作“新加坡辅政司”。

在1896年7月,英政府进一步把马来半岛的雪兰莪、森美兰、霹雳和彭亨四个州合组为马来联邦,并以海峡殖民地总督兼任英国驻马来亚高级专员一职。可是,海峡殖民地总督与辅政司远在新加坡办公,因此联邦事务是由位于吉隆坡办公的马来联邦总驻扎官(1911年改称马来联邦布政司,1936年再改称联邦司)掌控。新设立的马来联邦总驻扎官与海峡殖民地辅政司互不从属,但两者性质类似,辖下四州各置有一名驻扎官,但马来联邦总驻扎官在日常事务中代表高级专员作出实质管治,因此实权相对上比海峡殖民地的辅政司更大。

新加坡布政司

海峡殖民地旗(1874年-1942年)

新加坡布政司

新加坡旗(1946年-1959年)

在1942年1月,日本进犯新加坡期间,时任辅政司斯坦利·锺斯(Stanley Jones)被指统筹防务不力而遭撤换返回英国,由南逃来到新加坡的马来联邦联邦司晓治·佛雷泽(Hugh Fraser)临时接任。佛雷泽与海峡殖民地总督珊顿·托马斯爵士一同留守新加坡至最后一刻,结果因为日军攻陷新加坡而双双遭到囚禁。辅政司一职在新加坡沦陷期间悬空,到日本在1945年无条件投降后,因应战后局势,英国在设立临时军政府的时候未有立即复设辅政司,以为解散海峡殖民地作准备。

二战后的演变

在1946年4月1日,新加坡因海峡殖民地解散而自立为皇家殖民地,并由新加坡总督恢复文治政府,而原本属于海峡殖民地一部分的槟城和马六甲则并入新成立的马来亚联邦。有见及此,复设的辅政司一职获正名为新加坡辅政司,并由曾在军政府任职的麦克伦爵士(Sir Patrick McKerron)出任。到1955年2月,辅政司一职在《林德宪法》生效后再改名为新加坡布政司,以回应当地战后日益高涨的自治运动,和区别出布政司与辅政司在职权上的实际分别。

踏入1950年代,新加坡多次修订宪法,为迈向自治作好准备。在1959年6月,当地根据宪法的新安排成立新加坡自治邦,虽然继续奉英国为宗主国,但总督一职由元首取代,布政司遂一并予以裁撤,文官出身的戴维德(E. B. David)因此成为新加坡殖民地历史上最后一任布政司。自此,管治新加坡的实权完全落入新设的新加坡总理及其阁僚手上。由1946年恢复文治到1959年成立自治邦为止,只有四人曾实任新加坡的辅政司和布政司。

主要职权

新加坡布政司

辅政司署与辅政司办公室均位于皇后坊大厦内

新加坡布政司

新加坡布政司为新加坡立法议会内三名当然官守议员之一

新加坡布政司、辅政司、及其前身海峡殖民地辅政司是殖民地时期的公务员之首,地位仅次于新加坡总督及其前身海峡殖民地总督。在总督休假或出缺的时候,一般会由布政司署任总督。作为总督以外地位最高的文官,布政司是布政司办公室(旧称辅政司办公室)的首长,于皇后坊大厦内办公,下设有若干助理布政司等官职协助处理政务。布政司的前身辅政司昔日还负责掌管同设于皇后坊大厦内的辅政司署(Colonial Secretariat),但《林德宪法》在1955年2月生效后,辅政司署随着布政司权力的缩减而被裁撤,只余下布政司办公室继续运作。

相对之下,辅政司比布政司的权力更大,与其他英国殖民地一样,辅政司负责统筹和监督各政府部门的日常政务运作,并就各重要政策议题主持规划和制订的工作。在海峡殖民地时期,辅政司的管辖范围除了新加坡以外,辖下的槟城、马六甲、天定和纳闽等地还分别设有参政司,至1946年4月1日,由于新加坡自立为皇家殖民地,使辅政司的管辖范围缩减至只有新加坡一地。在1955年2月《林德宪法》生效后,鉴于首席部长、部长会议和立法议会的设立,由民选议员担任的部长逐渐负起管治新加坡的责任,使到布政司的权力被大幅削减。不过,布政司仍然负责掌控新加坡的对外事务、内部保安、防卫、传媒广播、民众关系与政府人事编制等相对政治性和敏感的政策范畴。

辅政司与布政司长久以来都是新加坡重要的官位,自海峡殖民地行政局与立法局在1867年成立以来,辅政司即为两局当然官守议员之一。二战后的1946年,两局初由新加坡咨询委员会取代,到1948年起被正式改组为新加坡行政局及立法局,期间均继续由辅政司担任咨询委员会和两局当然官守议员。到1955年2月,政府引入民选产生的部长制,原有的行政局由部长会议取代,而立法局则改组成为立法议会。部长会议继续由总督主持,立法议会则由总督委任的议长主持;在两会内,辅政司连同律政司及财政司获准继续留任当然官守议员,成为两会内仅余由殖民地公务员兼任的议员。在1959年,新加坡自治邦成立,部长会议由内阁取代,而立法议会则得以保留,但内阁与立法议会同样由新加坡总理主导,布政司一职因自治邦的成立而废置,因此也不再于内阁或立法议会内拥有任何议席。

值得一提的是,昔日辅政司还有权发出拘票(Warrant),逮捕和驱逐任何涉嫌危害公众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人士。由于当时的殖民地总督被华人圈子视作英皇之下的“大王”,故辅政司也被视为仅次于“大王”的“二王”,再加上英文“Warrant”一词被音译作“花”,所以由辅政司发出的拘票也就被华人圈子称作“二王花”。曾被辅政司以“二王花”拘逐出境的人士当中,较为震撼的包括在星洲侨居38年的反日华商侯西反。在1939年12月,侯西反突然被时任辅政司亚历山大·史梅尔爵士(Sir Alexander Small)指控为反英嫌疑和涉嫌与非法团体从事危害治安的勾当,结果被史梅尔引用《拘逐条例》递解离境,而且规定终身不准入境。

编制架构

在整个殖民地历史当中,历任辅政司与布政司均由来自英国的殖民地官僚担任,不同于同样曾经是英国殖民地的香港,从未有本土新加坡人出任辅政司或布政司一职。早期的辅政司多数由殖民地军官和其他在海峡殖民地或马来亚的殖民地官僚出任。到1905年,F·G·彭尼(F. G. Penney)成为首位出任辅政司的官学生(即政务官),自此不少辅政司和布政司均是由在海峡殖民地或马来联邦出身的官学生担任。官学生都是由殖民地部从伦敦透过有系统的公开招聘试中招聘得来,脱颖而出的主要都是从顶尖大学毕业的优异学生,这批辅政司和布政司包括爱德华·布罗克曼(Edward Brockman)、卫金荪(Richard James Wilkinson)、海斯·马里奥特爵士(Sir Hayes Marriott)、郝德杰爵士(Sir Andrew Caldecott)、亚历山大·史梅尔爵士和末任布政司戴维德等。

历史上,海峡殖民地辅政司、新加坡辅政司和布政司的职位都是当地殖民地官员的晋升阶梯,在历任辅政司和布政司当中,史密斯(Cecil Clementi Smith)和陆军上尉阿德洋爵士(Captain Sir Arthur Young)日后均成为海峡殖民地总督,而新加坡布政司顾德爵士(Sir William Goode)日后也成为了末任新加坡总督。除他们以外,部分如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亚历山大·瑞天咸(Alexander Swettenham)、沃尔特·埃杰顿(Walter Egerton,署理)、卫金荪和郝德杰等人,后来均在其他英国殖民地出任总督。当然,也有像彭尼、马里奥特、约翰·史考特爵士(Sir John Scott)、史梅尔、麦克伦和布莱司(W. L. Blythe)等辅政司在卸任后退休。

历史上在任时间最长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为F·S·占士爵士(Sir F. S. James),他在1916年上任,至1924年卸任,前后八年;在任时间最短的辅政司是布罗克曼,他在1911年获得委任,但旋于同年调任马来联邦布政司,因此在任时间少于一年。另外,首任辅政司麦波申上校是唯一一位在任内逝世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

新加坡布政司

新加坡辅政司官邸斯里淡马锡

新加坡布政司

史密斯 海峡殖民地辅政司 (1878年-1885年)

新加坡布政司

郝德杰爵士 海峡殖民地辅政司 (1933年—1935年)

历任海峡殖民地辅政司、新加坡辅政司和布政司均享有与其他英国殖民地辅政司和布政司相约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根据1892年的资料,海峡殖民地辅政司年薪为10,800叻币,是马来亚地区除总督以外薪酬最高的殖民地官员,而仅次于辅政司的是槟城参政司(Resident Councillor),撇除津贴的年薪为9,600叻币。另外,辅政司拥有一座落成于1869年的官邸,名叫斯里淡马钖(Sri Temasek),官邸毗连总督府,由1869年至1959年期间,历任辅政司和布政司均居于辅政司官邸内。

历任辅政司/布政司

海峡殖民地辅政司(1867年-1942年)

注:下表只列出主要的署理辅政司

新加坡辅政司(1946年-1955年)

新加坡布政司(1955年-1959年)

相关条目

海峡殖民地总督

新加坡总督

马来联邦布政司

联邦司

新加坡参政司

参政司

香港辅政司

注脚

参考资料

英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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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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