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
历史
1559年至1625年
1603年,詹姆斯一世继承了伊丽莎白一世的王位,对清教徒大施压力,要求他们臣服国王。结果,斯克鲁比小镇的清教徒分离派信徒(Separatists)在1608年逃亡到荷兰,因为在那里他们能享有宗教自由。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荷兰对宗教宽容,令这群分离派信徒大感不安,于是他们决定离开欧洲,迁往北美洲开创新生活。这些分离派信徒,获准到英国在十三个殖民地的殖民地弗吉尼亚定居。
1620年7月,荷兰莱顿的分离派信徒转道英国,最后于9月搭乘“五月花号”前往北美。当时船上有大约100个成人及儿童,他们在风高浪急的北大西洋航行了两个月才抵达鳕鱼角,这里距离弗吉尼亚的北部还有几百公里。在这里,于11月21日他们订立了“五月花号公约”,公约载明他们愿意在新大陆建立社区,服从其法律。
1620年12月21日,他们在附近的普利茅斯一安顿下来,就用木材建造礼拜堂,每星期天早上举行聚会。由于旅途中的拥挤环境,导致船上传染疾病流行,再加上坏血病与天寒地冻,至三月初移民死亡近一半。
1621年春来,他们开始建造房屋,并向印地安人学习种植农作物。有一个名叫萨摩赛特的的当地印第安人出现在那里,他带来了会说英语的斯匡托。斯匡托除了做一名翻译之外,还把他们带到捕鱼的最佳地点,并指导他们如何种植。秋天,作物丰收,于是特别选了一天感谢帮助他们的恩人,这就是感恩节的由来。这批分离派清教徒,被后世称为“天路客”(Pilgrim)
后来,越来越多的移民来到普利茅斯,15年间,当地人口就已超过2,000人。
1625年至1690年
与此同时,有些英国的清教徒也像分离派的信徒一样,相信在大西洋的另一边会找到自己的“应许之地”。1630年,一群清教徒抵达普利茅斯以北的地方,在那建立马萨诸塞海湾清教徒社区。1640年,新英格兰住了约2万个英国移民。1691年,马萨诸塞湾清教徒社区跟普利茅斯的社区合并之后,清教徒人数众多,也不再是什么分离派了。事实上,住在新英格兰的人大都是清教徒,对当时的宗教发挥很大的影响力,波士顿就成为了他们的崇拜中心。
信仰
清教徒的信仰,主要是根据法国宗教改革学者约翰·加尔文的主张。他们相信得救预选说,认为上帝早已预定哪些人可以得救,哪些人会被投入地狱的永火里。后来,清教徒的传教士开始传讲劝人悔改的信息。18世纪的牧师乔纳森·爱德华兹曾发表一个演讲,讲题是:“落在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他把地狱描述得实在太骇人了,令信众惶恐不安、心神烦乱,以至他们需要其他牧师的抚慰。
家庭生活
清教徒的婚姻观不是去寻找一位你目前可以充满激情去爱的人,而是去寻找一位你可以稳定地去爱、当作一生最好的朋友的人,然后靠着上帝的帮助去这样行。清教徒的育儿观是教养孩子当行的路,他们的身体和灵魂都要关心,教育他们过稳重,敬虔,对社会有用的成年人生活。清教徒的家庭生活观是建立在维持秩序,尊重和家庭敬拜之上的。善意,忍耐,保持一致,鼓励人的态度被视为基本的家庭美德。还有,清教徒的平信徒是首先在家中操练传福音和事奉的。
教育
1630年,当约翰·温思罗普驾船前往北美新大陆时,他告诫同船乘客,北美应该是一个山巅之城,一个为世界其他地方树立榜样和示范的纯粹的基督徒社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殖民地领袖会教育所有的清教徒。这些自视为国际社会一部分的人们,或是来自牛津大学,或是来自剑桥大学(大多数来自剑桥),他们的学识普遍高于当时欧洲的整体水平。仅六年后的第一次大迁徙,殖民地的领导人就创办了哈佛大学。
由十七世纪七十年代起,所有北美新大陆殖民地(除罗得岛州以外)已经通过立法,规定儿童必须接受识字的启蒙教育。在164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每个镇必须聘请教师来教授大家学习书写。不同形式的学校教育,从主妇学校或启蒙阅读学校(即,一个由家庭主妇为家中的小孩子们进行指导的启蒙教育方式),拉丁学校(一所为那些已经懂英语的男童开始准备通过拉丁语,希伯来语,希腊语来掌握语法的学校)开始纷纷出现。启蒙阅读学校往往仅针对女童为目标进行教育,而男孩子们会离开他们的家庭阅读主妇,去镇上的语法学校。事实上,很大程度由性别来决定对其采取的教育方式。妇女引导所有儿童进行阅读,男人们教授男孩子更高级别的学业。此后,女孩们可以在部门里充当任何角色,而语法学校的目的,则是为了“指导年轻人,直到他们能接受大学教育”,拉丁语法学校不收女生(哈佛也不收)。证据大多显示,即使在较低级别的市镇学校中,启蒙读写学校的任务是为镇上的五十多个家庭开设,但女童并不能参加。
动机教育主要是宗教。为了使清教徒变得圣洁,他们需要阅读圣经。作为1549年信念的文章曾宣布,“神圣的圣经包含了一切必要的救赎”。虽然通过阅读圣经并不能保证发生什么,但它奠定了基础工作,一个好的清教徒,他的职责是为自己寻找圣经真理。
强制阅读教育的社会动机,由“如果不给儿童进行启蒙阅读教育,长大后会变得野蛮”这个关注而来的。1648年修订了马萨诸塞州法和1650年康涅狄格州法案,都使用了野蛮这个词。此外,“儿童需要阅读”,这个观点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这个国家的资本律法”(由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法律宣布)。对一群试图要在新大陆建设家园,并从零开始创造一个完美社会的清教徒团体来说,秩序是至关重要的。
北美新大陆地区清教徒注重教育,明显不同于美洲殖民地的其它地区。创始者建立了追求基督徒生活模式的北美地区,引发强烈的文化教育动机。但北美新大陆地区和它的祖国也不尽相同,比如没有规定教师或学童的章程。事实上,世界其他地方不存在清教徒的教育模式,苏格兰可能例外。
灵修操练
灵修背景
清教徒牧师和神学家的代表人物包括欧文( John Owen )、巴克斯特( Richard Baxter )、约翰本仁( John Bunyan )、爱德华滋( Jonathan Edwards )等。他们写了很多引导信徒不同方面灵的著作,确定更正教灵修神学的典范。 后来,灵修神学成为更正教神学院的学科,主要是研究有关敬虔操练的方法,包括默想、祈祷、胜过试探、操练爱上帝的心等。在北美殖民地时期,北美清教徒承传英国清教徒的灵修特色﹕结合内在生命的操练和社会参与,也是加尔文灵修神学的实践。
代表人物
约翰本仁(John Bunyan, 1628-1688)是布道家、作家。他年轻时受妻子影响,开始过敬虔的生活。1660年后,他因受英国政府迫逼而多次被捕,在狱中勤读圣经得感安慰,亦开始写《天路历程》( The Pilgrim’s Progress)。此书描述基督徒各种的挣扎、苦难和团契生活。它提醒信徒要认真追求属灵生命的成长、重视人与上帝的关系,并非只是名义和形式上的信徒。在信仰历程,基督徒会面对各种挑战和考验,经验人的软弱和限制。与此同时,上帝的恩典又让人能胜过考验。
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1615-1691))是英国清教徒重要的领袖,他在1653年推动英格兰牧者立约进行家庭牧养。他也是多产的神学家,当中《基督徒指南》( A Christian Directory )是综合神学、伦理和灵修的经典灵修作品,详尽提供实用和经验并重的灵指导。他将神学定义为情感与实用的科学,重视信徒经验成圣的真实,人与上帝的关系能日益加增。他认为理智可转化意志与情感,重视情感与理智的平衡结合。他认为成圣是立足现世,质疑神秘主义的独处、神贫、孤独作为离弃世界的操练方法。他不同意默观生命( contemplative life) 比行动的生活(active life)更加属灵,提出提出一种在世而不属世的属灵操练,重视信徒在职场中的见证。此外,他亦认为上帝会在个人灵修与教会圣礼中施恩,让信徒灵命更新。
参见
清教徒革命
圆颅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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