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
哲学学说
1.背景
洛克对于哲学和政治哲学界产生极大影响,尤其是自由主义的发展。现代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也将洛克视为其理论的奠基者之一。洛克对于伏尔泰有极大影响,而他在自由和社会契约上的理论也影响了后来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托玛斯·杰斐逊、以及其他许多的美国开国元勋。洛克的理论激励了后来的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洛克在知识论上也有极大贡献,他提出了“主观性”—或称之为“自我”的定义,Charles Taylor等历史学家认为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一书是现代哲学中有关自我的概念的奠基者。
2.批判“天赋观念论”,提出白板说
洛克认为“自我”是一种在体内的自我察觉、以及自我意识的反射。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解释了这种意识灵魂的发展过程,他批评了圣奥古斯丁派所提出的人生下来皆带有原罪的理论,也批评了笛卡尔提出的人生下来皆带有基本逻辑知识的理论。洛克认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块“白板”,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观念分为两种:感觉的观念和反思(reflection)的观念。洛克主张“在我们婴儿时期所受到的任何琐碎印象,都会对我们以后有相当重大而持久的影响。”他主张在一个人年轻时所形成的联想(观念的联合)比那些后来才形成的更为重要,因为它们是自我的根源—它们是第一波留在“白板”上的印象。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引入了这些概念,还提出了一个例子:例如我们不应该让一个“愚蠢的女仆”告诉小孩在晚上时会有“小妖精和鬼怪”出没,否则“夜晚便会永远和这些可怕的念头结合在一起,他从此再也摆脱不掉这些想法了。”
3.社会契约论
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尼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洛克主张政府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有的基础之上,并且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
4.关于“经验”的学说
洛克是英国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洛克将“自我”定义为“会以意识思考的东西(无论其本体,无论其是由何种精神、物质所单独构成或混合而成,皆是如此),这种东西是可以进行感觉的,会感觉到快乐或痛苦、幸福或不幸,而其意识延伸的程度,便是其自我所关心的程度。”但洛克并没有忽略“本体”的重要性,他写道:“肉体是构成人的一部分。
著作
洛克的主要著作有《论宽容》(1689年)、《论宽容第二篇》(1692年)、《论宽容第三篇》(1689年)、《政府论》(1690年)、《人类理解论》(1693)等等。
影响
洛克对于哲学和政治哲学界产生极大影响,尤其是自由主义的发展。现代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也将洛克视为其理论的奠基者之一。他主张生命、自由、财产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洛克对于伏尔泰有极大影响,而他在自由和社会契约上的理论也影响了后来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托玛斯·杰斐逊、以及其他许多的美国开国元勋。洛克的理论激励了后来的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洛克在知识论上也有极大贡献,他提出了“主观性”——或称之为“自我”的定义,Charles Taylor等历史学家认为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一书是现代哲学中有关自我的概念的奠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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