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
涅槃(巴利语:निब्बान Nibbāna;梵语:निर्वाण Nirvāṇa),又译为般涅槃、波利昵缚男、泥洹、涅槃那,意译“灭”、“灭度”、“寂灭”、“无为”、“无生”等。“涅槃”的本义,是灭除烦恼、超越生死,不再生于三界六道之中。《大乘义章》卷一八:“外国涅槃,此翻为灭:灭烦恼故,灭生死故,名之为灭;离众相故,大寂静故,名之为灭。”早期“涅槃”说的旨趣即在灭除苦、集二谛所表现的一切世间现象,所以对灭谛“四行相”的解释为:“诸蕴尽故灭,三火息故静,无众患即妙,脱众灾故离。”以“诸蕴尽”为首,亦即以身、心灭尽之静、妙、离为“涅槃”之特征。僧肇《涅槃无名论》记“有名”者的话说:“圣人患于有身,故灭身以归无;劳勤莫先于有智,故绝智以沦虚。”并引经曰:“智为杂毒,形为桎梏”;“五阴永尽,譬如灯灭”。此等说法,被僧肇等斥之为“小乘”。
大乘般若、中观、三论诸家,纠正小乘之说,首先反对把涅槃和世间看成是两个对立的世界。《中论·观涅槃品》说:“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由“五阴相续往来因缘”(指三界六道流转)说为“世间”;而“五阴性毕竟空、无受、寂灭”,说为“涅槃”。因此,从“五阴”假有的角度,名为“世间”;从“五阴”性空的角度,就是“涅槃”。离开世间,没有独立的“涅槃”。《大智度论》卷三二并以“法性”解释“涅槃”,说“涅槃”即遍存于一切世间法中:“法性者,‘法’名涅槃,不可坏,不可戏论法;‘性’名为本分种,如黄石中有金性,白石中有银性,如是一切世间法中皆有涅槃性。”据此认为,“涅槃”在于断诸忆想分别,灭诸因缘,祛除执著。《思益梵天经·分别品》:“涅槃名为除灭诸相……但有名字,犹如虚空”,不可执取。此说亦名“实相涅槃”说。《解诸法品》谓:“诸法实相,即是涅槃。”在这个意义上说,众生即是“涅槃”,因为“一切众生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维摩诘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