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尔·沃伦
生平
沃伦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父亲是挪威移民,母亲是瑞典移民。他在伯克利加州大学获得了本科学位(1912年)和法学学位(1914年)。从法学院毕业之后,沃伦在私人律师事务所工作了5年,1925年开始担任加州阿拉米达郡检察长,1938年获选为加州检察总长,任内严正执法,当时被誉为最有效率的检察首长。在担任检察总长期间,日本发动珍珠港事件,认为日裔移民可能从事间谍行动,公开支持美国军方所提出隔离日本人及日裔移民的方案(Japanese American Internment),为此提供合理化及正当化的理由,战后一直未公开道歉,直到晚年才在回忆录中后对此错误表示遗憾。
沃伦虽是共和党人,在政治上却标榜摒弃党派成见。1942年州长选举,沃伦同时参加共和党与民主党初选,顺利击败时任州长Culbert Olson,1946年州长选举,沃伦同时赢得共和党与民主党的初选,1950年再度,成为加州史上第一位担任三届的州长。由于加州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以及沃伦的改革计划及行政效率,任内加州收入、预算及建设节节增加,为二战后直到1960年代中期的近20年繁荣打下了基础,并为加州建设了声望卓著的公立大学系统,为两代加州人提供了质高价廉的高等教育。沃伦第二任后多次提出全面实施医疗保险法案,均被议会否决,沃伦在上被视为共和党的温和派。由于沃伦的政绩及全国的知名度,1948年曾参加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初选,但因得票不尽理想而退出,后来在赢得初选的纽约州州长托马斯·杜威邀请下担任副总统候选人,该次大选杜威微弱之差败给了现任总统哈利·杜鲁门。
1952年沃伦又被视为共和党的热门总统候选人之一,惟因艾森豪威尔将军的参选而退出,被视为退选的条件交换,艾森豪威尔总统于1953年提名沃伦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出乎众人意料,原本属于温和保守派的沃伦上任后,最高法院频频作出倾向的判决,以至于艾森豪威尔总统后来评论提名沃伦乃是他“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误”。在沃伦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判决,包括1954年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裁定公立学校种族隔离违宪)、1962年到1964年期间的“一人一票”各案(极大改变了很多州农村地区的投票权重)、1964年的诉沙利文案(确立了对公众人物诽谤案件的“真实恶意原则”)、Hernandez 诉德克萨斯州案(裁定墨西哥裔美国人有权参加陪审团)、1966年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要求警方羁押当事人必须告知其拥有某些权利,包括请律师的权利,常被称为米兰达警告。
1963年约翰·肯尼迪总统遇刺后,沃伦担任调查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又被称为沃伦委员会。在调查之后,该委员会得出结论说,行刺纯属个人所为(即是由枪手李·哈维·奥斯华负全责),使肯尼迪遇刺案的原因至今仍受到争议。
1969年,沃伦从最高法院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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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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