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英
生平
明末
马士英原籍广西梧州府藤县,本姓李。五岁时,为贩槟榔客马姓者螟蛉(收养)而去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马士英中式己未科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天启年间,迁郎中,严州、河南、大同知府。崇祯三年(1630年),任山西阳和道副使,后升宣府巡抚,不久因贿赂权贵被太监王坤举发削职,寓居南京。马士英闲居南京时与阮大铖交厚,更因阮之力复出担任凤阳总督一职,结下了与阉党的深厚关系。
弘光朝
崇祯帝殉国后,当时藩王中尚存的神宗直系子孙,有福王朱由崧、惠王朱常润、潞王朱常淓、桂王朱常瀛(永历帝朱由榔之父)等人。论辈分亲疏,又以福王朱由崧为其中最适当人选,然而南京朝廷的许多大臣皆为东林党、复社出身,对于拥立福王有所顾忌。因为此前明神宗曾经想要废太子,改立朱常洵(福忠王,朱由崧的父亲),遭到东林党人的反对而作罢,是为国本之争,故东林党、复社人士害怕福王一旦登基,自己恐怕难逃排挤与报复,于是亦有许多人支持拥立潞王称帝。
南京朝廷的首席重臣史可法的恩师左光斗为东林党人,史可法本身的政治理念也较偏向东林、复社人士,但是考虑到诸位藩王王地位的亲疏仍以立福王最具正当性,于是史可法为此积极奔走、试图找寻折衷的办法。在史可法仍在联络各方人士的过程中,马士英与高杰、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等人则抢先一步推举福王担任监国,并于五月十五即位为皇帝,改隔年为弘光年号。
福王既立,马士英因为定策有功,任东阁大学士、兵部尚书,加右副都御史衔,仍任凤阳总督,成为南明朝廷首席大臣。其余高杰、黄得功等人亦因为实际拥有兵权而加官晋爵,统领江北地区的军备防务。原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与复社人士也因此;史可法乃自请督师,前往扬州统筹守务,然而高、黄、刘等武将却各自只为巩固自身势力,与史可法未能配合。王应奎《柳南续笔》卷一《蟋蟀相公》条称:“马士英在弘光朝,为人极似贾积壑,其声色货利无一不同。羽书仓皇,犹以斗蟋蟀为戏,一时目为‘蟋蟀相公’。”
马士英后来推荐了在“魏忠贤逆案”中被定罪的阮大铖任官,使复社人士相当不满,借此攻击马士英为奸佞,两方在政治上争执不下,造成南明朝廷的内、外不和谐,始终无法同心力求明廷的恢复 。
弘光元年(1645年),镇守武昌的左良玉,发兵南下,要“清君侧”、“除马阮” 。马士英提出:“宁可君臣皆死于大清,不可死于左良玉之手” 。竟命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最后扬州失守,史可法壮烈殉国,南京政权被灭。弘光帝被虏,马士英逃至浙江,投靠同乡总兵方国安,后被清军俘杀。(一说逃慝台州四明山之金钟寺剃发 ,被清兵逮捕到案,最后殛死)。
有两子,一名马锡,一名马銮。马锡由于看不惯其父为人,哭着劝其父改过。明亡后在南京靠算命为生,终其天年。马銮则依仗其父势力,在宫内布置密探,监视朝廷动静。清军入南京时被杀。
评价
《明史》谓马士英“为人贪鄙无远略,复引用大铖,日事报复,招权罔利,以迄于亡”。
顾诚的《南明史》评价马士英固然不是救时之相,但把他打入另册,列入《明史》奸臣传是毫无道理的。至于把他同阮大铖挂在一起称之为“阉祸”更是无中生有 。
参考文献
《明史·卷308·马士英传》
《南明史》顾诚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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