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贝林罕
生平
早年生涯
有关贝林罕早年生活的记载十分之少,而多数有关他的传记都是在刺杀案后出版,内容亦多数为揣测。至于据现存的资料,贝林罕应该出生于亨廷顿郡(Huntingdonshire)圣尼次(St Neots),后来搬到伦敦,而伦敦就是他长大的地方。他14岁的时候,在伦敦成为了珠宝店的学徒,并在2年后应募为海军候补少尉,被派往哈特韦尔号(Hartwell),由肯特郡葛文森(Gravesend)出发,前往中国。该次旅程是哈特韦尔号的处女航,但是船员却在1787年5月22日哗变,结果引致该船触礁搁浅。
在1794年,贝林罕在伦敦牛津道开办了一间制罐工厂,但由于打理不善,工厂在同年3月破产倒闭,但现在仍未能确定这人是否真的是贝林罕。一般相信,贝林罕在1790年代晚期于一所会计室任职文员,随后于1800年前后,被派到俄罗斯的阿尔汉格尔斯克(Arkhangelsk)作出口和入口的中介人。他在1802年返回英格兰,在利物浦成为一位商人的代理人。后来在1803年与玛莉·内维尔(Mary Neville)结婚。在1804年夏天,贝林罕再次前往阿尔汉格尔斯克,以出口代表的身份作短期停留。
于俄罗斯
在1803年秋天,一艘俄罗斯船,苏略尔(Soleure),在白海,而该船曾在劳埃保险社(Lloyd"s of London)购买保险。船主R·云·布里嫩(R. Van Brienen)一家准备向保险公司索偿,但保险公司随后收到一封匿名信,指该船是被恶意破坏而沉没。云·布里嫩一家怀疑贝林罕就是匿名信的发信人,于是借机报复,指贝林罕是某破产人士的受托人,理应为该名人士偿还债务4890卢布。贝林罕当时正准备在1804年11月16日离开俄罗斯,返回英国,但却因为此事而遭拒绝离境。
云·布里嫩之后怂恿该地总督,成功将贝林罕,并在一年后获释。获释后,贝林罕立即离开阿尔汉格尔斯克,前往圣彼得堡,打算向那位总督作出。结果,贝林罕告不成总督,反被俄罗斯当告暗中离开阿尔汉格尔斯克,因而再度将他。贝林罕最终在1808年10月从监狱获释,但仍不准离境。他在街上无依无靠,身无分文,陷入绝望的困境,于是向沙皇求情。最后,贝林罕在1809年获准离开俄国,并在同年12月返抵英格兰。
刺杀首相
贝林罕(右一)向首相斯宾塞·珀西瓦尔一刻的漫画。
返回英格兰后,贝林罕向英国政府求情,要求为他被一事作出赔偿,但英国政府以英俄已在1808年11月断交为由,拒绝受理。事后,他的妻子着他放弃索偿,而贝林罕也重新工作。
在1812年,贝林罕到伦敦工作,又重新提起了索偿一事。在4月18日,他独自前往外务部办公室查询索偿,一位叫晓(Hill)的公务员作出答复,告诉他可以以任何他认为合理的途径,去索取赔偿。于是贝林罕决定以“另类”的手法解决。在4月20日,他在史坚纳街58号(W. Beckwith, 58 Skinner Street)的一所枪械店买入两枝半口径手枪,此外,他又到裁缝店,订制一件内部有袋口的大褛。从这时开始,他更时常在下议院的大堂出没。
在1812年5月11日,贝林罕与一位朋友的家人前往参观水彩画展,他看完画展,认清了目标人物后,便径自前往英国国会大厦。他在大堂一直守候,直至英国首相斯宾塞·珀西瓦尔出现,他立即上前,从衣袋取出手枪,并向首相的心口,然后冷静地坐在一排长椅上。案发后,现场一片恐慌,但贝林罕立即被在场人士留住,并被代表利物浦的下议院议员艾萨克·加斯科因(Isaac Gascoyne)确认他是凶手。
下场
贝林罕于5月13日在老贝利刑事法庭(Old Bailey)提堂,他在庭上声称,要刺杀的人不是首相,而是英国驻俄罗斯大使,但贝林罕却认错了人,以为斯宾塞·珀西瓦尔就是他眼中的暴君的手下。他又在法庭严肃地辩护到:
贝林罕(右一)在事后后被当场制服的漫画。
虽然贝林罕的精神可能有问题,但法庭并没有过问,结果他被判有罪,判处死刑,并在5月18日,即星期一,公开执行了绞刑。
相关条目
刺客
斯宾塞·珀西瓦尔
布赖顿旅馆爆炸案
参考资料
The St Neots assassin, BBC, visited on 11th May, 2008.
JOHN BELLINGHAM, exclassics.com, visited on 11th May, 2008.
Proceedings of the case from Old Bailey, 13th May, 1812.
Molly Gillen, Assassination of the Prime Minister: The shocking death of Spencer Perceval, London: Sidgwick and Jackson, 197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相关资料
- 有价值
- 一般般
- 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