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
家族世系
十三世祖:拓跋什翼犍,北魏昭成帝
十二世祖:拓跋力真
十一世祖:拓跋意劲,彭城公
七世祖:元祯,魏敷州刺史,意劲玄孙
六世祖:元岩,字君山,隋户部、兵部二尚书、蜀王府长史、昌平郡公
五世祖:元弘,隋仓部侍郎、尚书左丞、右丞、司朝谒者、北平郡守,袭昌平公
高祖:元义端,唐尚乘、尚食二奉御、唐易魏三州刺史
曾祖:元延景,岐州参军
祖父:元悱,南顿县丞
父亲:元宽,比部郎中、舒王长史。
母亲:荥阳郑氏,有四子二女。
长兄元沂
次兄元秬
三兄元积
长姊元氏,嫁陆翰。
次姊元真一
生平
宜昌市三游洞摩崖白居易、白行简、元稹塑像
元稹生于唐大历十四年(779年),八岁丧父,随生母郑氏远赴凤翔,依倚舅族。贞元九年(793年)擢较进士科简易的明经科第,授校书郎,次年开始作诗。
贞元十五年(799年),仕于河中府。十九年(803年),娶出自京兆韦氏龙门公房韦夏卿的女儿韦丛,“稹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
元和五年(810年),与宦官争宿驿舍正厅,被鞭打击伤脸部,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旧唐书·元稹本传》中却记载:“稹既放志娱乐,稍不修边幅,以渎货闻于时。”
元稹早期与宦官斗争,后期竟依附宦官,在江陵结交监军崔潭峻,此一时期诗作多写身边琐事,缺乏内容。
元稹最擅长艳诗和悼亡诗,情真意挚,颇能感人,“实非寻常游戏之偶作,乃心仪浣花草堂之巨制,而为元和体之上乘,且可视作此类诗最佳之代表者也”。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元和以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
元和六年(811年),裴垍去世,元稹为了谋求仕进,转而依附藩镇严绶和监军宦官崔潭峻,出入于魏弘简宅第,为时论所鄙。元和九年(814年)严绶奉命讨伐淮西吴元济,宦官崔潭峻随作监军,元稹随军前往。
元和十四年(819年)穆宗即位之初大赦。元稹就因回朝述职的崔潭峻之荐,被提升为库部郎中、兼“知制诰”,参与诏书的草拟。
长庆元年(821年),元稹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承旨,为朝臣所轻视。一日中书省同僚一起食瓜,武儒衡一面挥扇驱蝇,一面斥叱:“适从何处来,而遽集于此!”同僚听了脸色大变。是年(821年)十月,裴度上表抨击元稹与知枢密魏弘简阻挠讨伐幽州军事,稹出为工部侍郎。长庆二年(822年),和裴度同拜同平章事,一度成为宰相,二月建议为彻底息兵,应立即解除裴度的兵权。后与李逢吉倾轧,出为同州刺史,改浙东观察使。
大和三年(829年),为尚书左丞,又出为武昌军节度使,太和五年病逝于镇。赠尚书右仆射。著有《元氏长庆集》六十卷、《小集》十卷。
家庭
母亲
荥阳郑氏,出自荥阳郑氏北祖第六房,北魏中书令郑羲十代孙女,睦州刺史郑济之女。
妻妾
元配韦丛,韦夏卿女,年27岁病卒。
继室裴淑
妾安仙嫔
儿女
长女元保子,嫁韦绚,母韦丛。
次女元小迎,母裴淑。
三女元道卫,母裴淑。
四女元道扶,母裴淑。
子元道护,母裴淑。
主要代表作
离思五首(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遣悲怀(其一)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奉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遣悲怀 (其二)
昔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遣悲怀 (其三)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传闻轶事
元曲著名曲目《西厢记》的故事题材最早也是来自诗人元稹所写的传奇《会真记》(又名《莺莺传》),描写他自己“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讲述他在“有僧舍曰普救寺”中,和一美丽女子“天之所命”名“莺莺”邂逅,但“始乱之,终弃之”,认为自己“善补过”,“智者不为,为之者不惑”。
元稹24岁时娶20岁的世家名门闺秀韦丛,31岁时,韦丛因病去世,元稹悲伤不已,并为亡妻写了一系列悼亡诗,其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更被视为用情专一,情有独钟的千古佳句。然而,同年,元稹即在成都邂逅薛涛,才子佳人风花雪月。两年后,元稹还在江陵府纳妾安仙嫔,三年后5继室裴淑。
元稹在成都时与乐妓薛涛有过一段情感经历,二人邂逅于梓州(今四川三台县)。元稹回到长安后曾寄诗给薛涛。有专家指出元稹“不但见女色即动心,且甚至听女色而怀鬼胎”。
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唐·白居易》载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让元稹把歌妓商玲玲珑携往越州。
评价
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对元稹、白居易等的生活方式、政治态度、道家学问甚持批评。说到元稹、白居易等沉迷于酒肆嬉游书画诗歌,虽然称名士,实则非国家之栋梁、君王之心膂。“此数子者,类皆酒肉以溺其志,嬉游以荡其情,服饰玩好书画以丧其守。凡此,非得美官厚利,则不足以厌其所欲。而精魄既摇,廉耻遂泯,方且号于人以为清流之津迳,而轻薄淫泆之士乐依之,以标榜为名士。如此,而能自树立以为君之心膂、国之桢干、民之荫藉者,万不得一。”
陈寅恪对元稹的道德评价苛刻,“微之所以弃双文(即崔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及乐天(白居易)、公垂(李绅)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道德之所容许”“综其一生形迹,巧宦故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
参考书目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卞孝萱:《元稹“变节”真相》
张㧑之、沈起炜、刘德重主编:《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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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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